近日,清城區交警大隊
在連江路開展摩電整治行動
重點整治摩托車、電動腳踏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其中電動腳踏車不按車道行駛也受到處罰
看來,並不是人人都清楚如何各行其道的
那各位電動腳踏車駕駛員應該怎麼做呢?
02:03
行動當天,一位正在送外賣的騎手
被發現駕駛電動腳踏車上了機動車道
交警當場對其進行批評教育
並依法處以50元的罰款
還有不少市民貪圖方便
把電動腳踏車騎上機動車道上
同樣被交警處罰
記者調查發現
電動腳踏車不按交通規則
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現象較為普遍
在廣清大道、人民二路、連江路等路段
記者發現這些路段
均存在機動車與電動腳踏車同行的現象
機動車道的最右側
似乎成了電動腳踏車和共享單車的“專享車道”
此時,機動車都會選擇變道行駛
無道可變時,就只能慢慢地跟在後面
電動腳踏車為何要駛上機動車道呢?
有騎行市民表示有點“憋屈”
不少市民表示
電動腳踏車和共享單車在機動車道行駛
不僅存在安全隱患
還會造成交通擁堵
因此一些市民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我覺得要處罰一下。平時有交警在巡邏,如果看到了會對駕駛員進行教育勸導 。”
“先進行引導,讓大家適應後養成習慣。”
“改善道路應該比較困難,只能是有機動車道就走機動車道, 沒有就儘量靠右行駛。”
根據《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非機動車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按照《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
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
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按照《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
處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希望廣大市民能夠
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人身安全永遠是最重要的
只有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
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