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

最近和朋友參加一個聚會,聽她們談論有關戀愛期間花費的話題。發現有部分人支援AA消費。都說親兄弟明算賬,更何況是兩個陌生的人,為了避免有朝一日分手時因為戀愛期間的花費起爭執。她們贊同這種觀念。但我總感覺怪怪的。分得太清的話感覺比較生疏。然而,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確實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話題。

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

有句話說,給你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不給你錢的男人一定不愛你。好像確實有點道理,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戀愛期間,每個人都會在喜歡的人面前,表現出自己最好的樣子,請客吃飯,紅包轉賬送禮。然而一旦感情破裂,戀愛期間的賬目往來各種消費,確實會有一些爭議。

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

有人覺得不應該還,還回去太憋屈,畢竟這是在戀愛期間自願給對方的。有人覺得要還,畢竟已經分手了,就想迅速把錢還給對方,和對方徹底撇清關係,從此老死不相往來。省得被對方認為是一個愛佔便宜的人。

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

生活中確實有一些比較狗血的事,就是分手後一方列出清單主動要求對方還禮物錢。每次約會,花了多少,哪個節日送了多少紅包,小到一瓶水都記得清清楚楚,還有的因為這個問題將對方告上法庭等等。

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

我個人認為,分手後,大金額的應該還給對方,一方面讓對方少一點損失,另一方面自己心裡也比較舒服,但是小金額的紅包禮物這些就沒必要還了,畢竟這是對方的一份心意。我這裡指的是主動還。如果是對方主動索要甚至列出清單,那這種行為的確顯得有些掉價。

我覺得最好的還是,戀愛期間男女雙方都理智一點,對自己和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要為了討好對方而盲目送禮,也不要在沒有確定自己感情就接受對方的心意。感情不是交易,它無法用金錢來衡量。愛的時候是真心實意,不愛了,那也是自己的一種付出,人總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後果,不管是好的還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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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要不要把禮物錢還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