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買房落戶有什麼規定及該如何操作?

長沙這幾年的飛速發展我們都能看到,多條地鐵線路相繼開通,更是將長沙發展的步伐提升了不只一個層次。隨之而來的是選擇落戶長沙的人也越來越多,在長沙購房落戶的最新政策是什麼?購房落戶又該如何操作呢?

【買房落戶政策】

根據長沙市目前實行的買房落戶政策,凡購買新房後(60平方米以上)想落戶長沙的群眾必須符合相應條件,其中一次性付款的必須提供房產證原件,按揭買房的須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抵押合同、貸款合同及發票、稅票;而二手房、繼承房、贈予房(必須有公證書)除稅票外,必須等房產證辦理6個月後才能辦理買房落戶手續。房產所有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或18-20週歲的在校學生)都可以遷戶,如有兩個孩子以上的,還必須提供原籍鄉(街道)一級以上計生部門的計生證明。

【買房落戶流程】

按相關規定,購買的房屋面積已經達到落戶長沙的標準,就可以在購買房屋後,按購房落戶的政策,將戶籍遷移到長沙,具體辦法,可以到民政局查詢相關政策。首先,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準遷證》,再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後再憑《準遷證》、《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所需證明材料 :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相關人員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