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中,利息多少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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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課題

在民間借貸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借條上寫著:約定利息為“2分”、“3分”或者是年利率為“24%”、“36%”等字樣。數學沒學好同學是不是覺得頭暈?這些利息都是合法的嗎?今天我們就來學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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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口訣

簡單點的2種情況:

1。年利率低於24%的,法院予以支援;

2。年利率高於36%的,法院一概不予支援;

複雜點的3種情況(即年利率在24%-36%之間的) :

1。若債務人自願支付該部分利息,人民法院予以支援;

2。若債務人支付了該部分利息後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債務人請求;

3。若債務人未支付該部分利息,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該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現實生活中,如果債務人都能按約定履行義務,那麼只要經過

本金+本金×利率×時間

這一簡單的本金和計算公式就沒什麼其他事了。。。

可是,生活常常不能按照設想那樣“出牌”,

所以,接下來,我們要教大家“花式”利息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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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情況,還要具體分析

情形一:約定年利率超過36%,利息應如何計算?

2018年1月1日,李四向張三借款10萬元,約定月息4分(即年利率48%),期限為一年。借款到期後,李四隻償還了利息1。2萬元,那麼,李四還應償還多少錢呢?

學渣演算法:

李四與張三約定利息為4000元/月,且李四已償還1。2萬元,即李四已經償還3個月的利息。所以,李四還應該償還本金和9個月利息,即:10+0。4×9=13。6萬元

學霸演算法:

對於已經償還的1。2萬元利息,只能按照月利息3%計算(因為年利息超過36%的,法院一概不予支援),即李四每月應償還張三3000元利息,已償還的1。2萬元,即為4個月的利息。

對於未償還的8個月的利息,只能按照月利息率2%計算,即:10+10×2%×8=11。6萬元

答:李四最終還須償還給張三本息和共計11。6萬元。

法規速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6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情形二:借款時即支付借款期內全部利息,還款時應還多少?

2018年1月1日,李四向張三借款10萬元,約定月息3分(即年利率36%),期限為一年。借款當天,李四就向張三支付了3。6萬元利息。借款到期後,李四應還張三多少錢?

學渣演算法:

10萬元。因為利息在借款時已經結清,借款到期時,僅需還本金10萬元。

學霸演算法:

對於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應以實際借款額為本金,即李四向張三實際借款僅6。4萬元,按照年利率24%計算,到期本息和為6。4+6。4×24%=7。936萬元。

答: 李四最終還須償還給張三本息和共計7。936萬元。

法規速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7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情形三:借條“續約”,還款時應還多少?

2018年1月1日,李四向張三借款60萬元,約定月息2分(即年利率24%),期限為5個月。6月1日,張三將利息轉為本金重新出具了借出66萬元的借條給李四,並約定利息為3分,還款期限為2018年12月31日。。借款到期後,李四應支付多少錢?

學渣演算法:

本金66萬元,利息為3分,借款時長為7個月,本息和為66+66×3%×7=79。86萬。

學霸演算法:

最初借款60萬元,月利率為2%,借款期限為一年,本息和為60+60×2%×12=74。4萬元。即在整個借款期間內,無論借條“續約”多少次,超過74。4萬元的部分,法院均不予以支援。

答: 李四最終還須償還給張三本息和共計74。4萬元。

法規速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8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以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 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

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援。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的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沒錯,這期是有點費腦,但只要你學會了,你就是:

當然,最後還是要老套地提醒一句:

編輯|黃輝

稽核|張敏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