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發工資了,才臨時要求員工提供銷售證明,員工質疑
公司故意剋扣部分薪酬。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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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質疑公司故意剋扣薪酬
朱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是拓福健身館楊橋店的一名銷售人員。根據統計,他7月份的工資薪酬是17000元,結果8月份發的時候,他才拿到了7000元,剩餘的1萬元公司遲遲沒有發放。
原來,按照公司方面給出的說法,不發這1萬元的原因,是他無法提供完整的銷售證據,包括與客戶的聊天記錄、前臺記錄等等。
在朱先生看來,拓福公司可以對薪資制度進行變更,但要提前告知,而不是搞突然襲擊。
更讓朱先生感到氣憤的是,為了拿回被拖欠的工資,他找到了店長進行溝通協商,結果錢沒拿到,自己還被調往了其他門店。
店長:公司之前有要求銷售人員提供銷售證明
記者陪同朱先生來到拓福的總部,
在拓福健身館總部見到了楊橋店的石店長,針對朱先生7月份仍有1萬元工資未發放的問題,店長給出了說明。
石店長表示,公司由於擔心銷售人員在推銷健身卡的過程中,存在一些不合規的行為,引發客戶後期投訴,才要求銷售人員按規定提供健身卡的銷售證明。
店長
公司以前就要求,銷售人員按規定提供健身卡的銷售證明。
只是我們後續全部是新員工進來,把這部分落下來了,現在老闆發現明細不清楚,
要求把明細做出來後,再發放工資。
店長:工作存在過失
沒有及時將規定通知到位
溝通現場,石店長也承認自己工作存在過失,沒有及時將相關規定通知到位,為此,他還被公司處罰了。
經過記者溝通,
雙方達成共識。
朱先生願意配合公司完善銷售證明,而拓福的石店長也願意從員工的角度出發,儘快核實業績發放工資。
幫幫圖提醒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每個行業都有行業的規則,一方面用工單位要把規章制度及時準確地告知給員工,另外一方面員工也要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來拓展業務,大家坦誠布公,以誠相待,而不是遇到問題互相踢皮球,很多問題都會迎刃而解,而這才是公司和員工健康發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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