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曾經看到一部反映明代生活的故事片,裡面有這樣的鏡頭:僕人端著一個盤子在主人筵席面前上菜。

光看這一幕,就可以斷言,影片的編劇或導演不瞭解明代人的生活習慣和筵宴風俗。因為在那時,僕人不可能端著盤子去上菜,這可以從《金瓶梅》裡得到證明。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金瓶梅》描寫西門慶一家,大宴小宴,接二連三,名目繁多,指不勝屈,如壽酒、接風酒、會親酒、慶官酒、公宴酒、看燈酒等等,其中“頭腦酒”則鮮為人知。據《湧幢小品》記載,

“凡冬月客到,以肉及雜味置大碗中,注熱酒遞客,名曰'頭腦酒’,蓋以避風寒也,

”原來這是冬天請客的最簡單的酒菜。

桌面大小,意味著酒席的規格和等級。

《金瓶梅》告訴人們,宴請最高貴的客人用“吃看大桌面”,其次用“靠山桌面”、“插桌”,再次用“五果五菜的平頭桌面。”

所謂“吃看大桌面”,是指既可觀賞又可食用的豪華酒席。據說供觀賞的有“泥塑人物,彩絹裝成山水故事,列於筵上,以示華美而已。”當然,這些精巧的裝飾品,造成“一筵之費,多數至數十金,飾一時之觀,須臾盡為棄物”,實際上是一種很大的浪費。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桌面大小與菜碟子多少也有密切的關聯,《金瓶梅》中寫吳月娘宴請喬太太,“每桌有四十碟,都是各樣茶果甜食,美口菜蔬,蒸酥點心,細巧油酥餅饊之類。”由此可見,四十碟並不都是菜餚,還包括水果、糖食、糕餅、點心等等。這主要也是攀比闊綽,追求奢華的一種風尚。

除了桌面大小,碗碟多少以外,席位座次的安排也要分出長幼、尊卑、親疏來。

例如第六十五回寫宋御史請六黃太尉,在西門慶家擺宴,六黃太尉是一人一席,這是專席;

“觀席兩張小插桌是巡撫、巡按陪坐,兩邊布按三司有桌席列坐,其餘八府官,都在廳外棚內兩邁,只是五果五菜平頭桌席。”

正如張岱在《陶庵夢憶·泰安州客店》中所記載,當時客店裡設有一人一席的專席,也有二人一席三四人一席等非專席,說明封建社會的筵宴等級森嚴,規格多樣。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金瓶梅》寫西門慶吃飯或宴客,無一例外地都是僕人拿著方盒上菜,先把方盒放在地上,揭開盒蓋,然後由貼身丫頭或小廝把菜端到桌上。這種風俗大概到清代前期還是如此,《紅樓夢》中所寫也是用盒子而不是用盤子裝菜、裝食品的。

另外宴會上的菜餚也是分等級的。

《金瓶梅》寫最高階最豐盛的筵席,必用“三湯五割”,或“割凡五道,湯陳三獻”一語。我們不能詳知“三湯”是些什麼湯“五割”又是些什麼內容。唯知“三湯中有一道是“百寶攢湯”,“五割”中頭一道必是割燒鵝。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據《清稗類鈔·燒烤席》記載:

“燒烤席,俗稱滿漢大席,筵席中之無上上品也。烤,以火幹之也。於燕窩、魚翅諸珍錯外,必用燒豬、燒方,皆以全體燒之。酒三巡,則進燒豬,膳夫、僕人皆衣禮服而入。膳夫奉以待,僕人解所佩之小刀臠割之,盛於器,屈一膝,獻首座之專客。專客起箸,篷座者始從而嘗之,典至隆也。次者用燒方。方者,豚肉一方,非全體,然較之僅有燒鴨者,猶貴重也。”

可以想見,明代的割,大致也是如此。又據《烏青鎮志》記載:“萬曆年間,牙人以招商為業。初至,牙主人豐其款待,割鵝開宴,招妓演戲,以為常。”

這也證明割鵝必是頭一道菜,然後才割燒鴨、割燒雞、割燒豬、割燒羊,而以全體顯其尊貴。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金瓶梅》第四十一回,寫喬大戶娘子宴請吳月娘等人,

“上了湯飯,廚役上來獻了頭一道水晶鵝,月娘賞了二錢銀子;第二道是頓爛燒蹄兒,月娘又賞了一錢銀子;第三道獻燒鴨,月娘又賞了一錢銀子。”

說明每上一道大菜就要賞一次銀錢,等於一道菜給一次小費,這真是明代特有的盛筵風俗。

據說是正德、嘉靖間才有“勞廚人之事”(詳見顧起元的《客座贅語·南都歸日宴集》),即上菜賞錢,後來就被廢止了。

《金瓶梅》中許多地方都寫到“篩酒”,這在一般情況下可以理解為斟酒,如《水滸》中也常說“先撮酒來篩下”“林沖叫酒保只顧篩酒”。

但《金瓶梅》第六十一回,寫西門慶拿出一罈夏提刑家送的菊花酒來,“開啟碧靛清,噴鼻香,未曾篩,先攙一瓶涼水,以去其蓼辣之性,然後貯於布甑內篩出來。”這充分說明酒與糟還混在一起,喝時必須用布或生絹過濾。然後才能使酒糟分離。應該說,這種篩酒方法,在明代已很少見,不常用了。

從西門慶請客擺宴看明代筵席風俗,桌面大小、菜餚,都有嚴格等級

小說第六十回,應伯爵道:“我從來不吃啞酒,你叫鄭春上來唱個兒我聽,我才罷了。”

“啞酒”,又叫悶酒,是指沒有餘興節目的呆板的吃酒方式。

大家知道,宴會酒席之際,伴以歌舞,或行酒令,或猜拳,或說笑話,或擊鼓傳花,等等,都是我國曆史悠久的吃酒方式,唯明清二代,尤重優伶彈唱。葉夢珠《閱世編·宴會》中記載:“昔年嚴席,非梨園優人必鼓吹合樂,或用相禮者。今若非優伶,則徑用絃索彈唱,不用鼓樂。其迎賓定席則彈唱人以鼓樂從之。若相知雅集,則侑觴之具,一概不用,或挾女妓一、二人,或用狹客一、二人,彈箏度曲,並坐豪飲以盡歡。”《金瓶梅》中所寫的,基本上也屬於這一種。

特別宣告:以上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代表新浪網觀點或立場。如有關於作品內容、版權或其它問題請於作品發表後的30日內與新浪網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