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中院出臺涉僑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方案

本報訊 廣東江門有“中國第一僑鄉”的美譽,祖籍江門的華僑、華人和港澳臺同胞近400萬人,分佈在全世界五大洲107個國家和地區。為推進江門涉僑領域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出臺《“粵味”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實施方案》。

《方案》明確,江門市兩級法院與當地僑聯聯合成立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統籌、部署、協調和監督。建立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就涉僑糾紛多元化解工作的具體問題進行溝通協調。全面加強與僑聯對接,成立涉僑多元化解工作室,工作室由法官、特邀調解員、法官助理與僑聯工作人員共同參與,全面開展涉僑糾紛的訴前多元化解工作。

《方案》強調,要進一步積極探索繁案調解前置,將涉僑繁案精審與多元化解深度融合。對於事實錯綜複雜、當事人矛盾異常尖銳和專業性強的案件,將其匯入調解前置程式,納入多元化解機制進行化解。以案件為牽引,以員額法官為主導,根據案件需要引入一個或者多個特邀調解員,“調”“審”“判”一體化執行。涉僑糾紛進入平臺以後,由員額法官主導糾紛化解方向,除了引入涉僑調解員之外,根據具體糾紛案由型別,有針對性地引入相關行業調解員共同參與,實現“繁案+精審法官+僑聯特邀調解員+N個專業調解員”的流暢執行,實現疑難矛盾糾紛化解。

《方案》要求,組建多元化解調解員智庫,聘任僑領、僑胞、僑資企業法律顧問等擔任涉僑特邀調解員,重點引入香港、澳門調解員進入調解隊伍,組建灣區特色涉僑調解員隊伍。推動涉僑糾紛遠端線上化解,建立“網際網路+楓橋經驗”新模式,創新發展線上解紛模式。充分利用“e訴訟”遠端訴調平臺,開展遠端立案、送達、委託見證、調解、電子閱卷、司法確認等工作。(黃海磊)

廣東江門中院出臺涉僑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