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殺手機廣告?新《保護法》正式施行!

雷科技網際網路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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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knight

11月1日,《個人資訊保護法》正式開始施行,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不少網友都好奇這部法律將會給我們的生活帶來怎樣的變化?

在過去的時間裡,網際網路的到來可以說徹底改變了我們的生活,而移動互聯生態的崛起,更是讓我們所有人都被包圍在了一個由網際網路編織而成的世界中。

從購物到生活、從學習到工作,中國的網際網路建設已經下探到了村級,除了荒山野嶺等人跡罕至的地方,你幾乎可以在任何地方收到網路訊號。

絕殺手機廣告?新《保護法》正式施行!

覆蓋度高且完善的網際網路生態,讓我們享受了許多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不少的問題,網際網路及其相關企業的野蠻生長讓我們的個人隱私和資訊保安一再受到侵害。

電信詐騙、網路詐騙等問題層出不窮,使我們的財產甚至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脅,國內推出《個人資訊保護法》就是為了更好地保護我們的個人權利。

《個人資訊保護法》如何保護我們?

想要知道新法律將會帶來多大的影響,首先我們需要大致瞭解新法律的一些內容,新法律下的個人資訊保安要如何保障?公民擁有怎樣的資訊權利?企業要如何保護個人資訊保安?企業如何合規合法地使用個人資訊?違規使用個人資訊的情況包括哪些?

看起來挺複雜的,總結起來就是一句話: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資訊權益。

同時,法律中對個人資訊權利的保護、使用等多種情況都進行了規範,並且給出了一個明確的違規界定範疇,將個人資訊的權利保障放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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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不少外媒在進行相關報道時都直言:

“這是全世界最嚴格的隱私保護法律”,

嚴格的規範對於個人使用者來說將會是一個很好的保障,但是對於網際網路及相關企業來說估計就有得頭疼了。

實質上,新《個人資訊保護法》的主要目的除了核心的“保護個人資訊權益”外,另一個目的則是“促進個人資訊合理利用”,透過合理地利用可以讓我們的生活得到更多的便利。在此之前,不少廠商就以為使用者提供便利和更好的服務為藉口,隨意收集和使用使用者的個人資訊,而在《個人資訊保護法》實施以後,將對如何利用個人資訊作出規範。

舉個例子,2019年有一件訴訟案,訴訟的雙方主體分別是騰訊和位元組跳動,起因則是位元組跳動推出的社交聊天軟體多閃獲取了微信的使用者頭像、暱稱等資訊,幫助使用者更快速地在多閃中建立自己的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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騰訊認為此舉侵犯了自身的權利,位元組跳動涉嫌不正當競爭,隨後法院給出的判決也是認同了騰訊的說法,並且認為相關頭像、暱稱是騰訊的商業資源。雖然在我們看來挺扯淡的,但是在當時確實讓位元組跳動的多閃不得不傳送彈窗通知希望使用者修改頭像或暱稱。

但是,隨著《個人資訊保護法》的施行,如果這個案件的判決時間是在11月1日之後,那麼法官很有可能給出不同的結果。

因為在《個人資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個人資訊的轉移權屬於使用者的法定權利,使用者擁有決定個人資訊是否可以從這個實體轉移到另一個實體的最終權利。

所以,只要多閃在複製微信的相關個人資訊時有徵詢且獲得了使用者的同意,那麼這個行為就是完全合法的,騰訊方面不得對其進行阻攔,否則將會涉嫌侵犯個人資訊轉移權,反過來被使用者或是多閃告上法庭。

同樣地,在使用者不同意的情況下,微信也不可以將使用者的個人資訊進行轉移或挪作他用,比如將其共享給旗下不同公司的產品,此舉可能會涉嫌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

另一方面,《個人資訊保護法》也對違法懲罰作出了規定,相較於之前的輕微處罰,在新規施行後,違法的主體將最高可處五千萬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以某個電商企業為例,其2019年的中國銷售額為4557。12億元,如果處以頂格的5%罰款,那麼罰款總額將會達到227。856億元。

如此高額的罰款,足以讓大多數公司對於侵犯個人資訊望而卻步。

《個人資訊保護法》或將衝擊手機廠商的營收

《個人資訊保護法》的施行,影響最深的當數各大網際網路企業,在個人資訊的收集、利用等方面都將會受到全方面的制衡,再想回歸以往的野蠻時代已經是不可能了。寫到這裡,小雷不禁想起當年國內網際網路流傳的一個觀點,用“隱私”換“便利”,網際網路企業認為國內的使用者願意用隱私換取更多的便利。

如今在隱私保護愈發完善,個人資訊收集越來越困難的前提下,各大軟體的使用體驗又是否會出現倒退問題呢?亦或是會倒逼軟體開發者從其它角度來完善使用者體驗,做到在保障個人資訊保安的前提下,同樣提供優質的服務呢?

這些都是值得網際網路企業思考的問題,那麼除了網際網路企業之外,還有哪些領域或者行業會因此受到影響呢?

大家可能想不到,除了網際網路企業外,受影響最大的或許將會是手機企業,中國的手機市場已經成長為了全球最大的單一手機市場,每一年售出的手機終端數量都是一個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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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手機作為最常見的移動終端,已經成為了絕大多數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工具,我們的日常生活已經與手機緊密地聯絡在一起。而且,除了屬於我們自己的大腦外,手機可能是儲存了最多個人隱私和資訊的地方。

看到這裡也許有的小夥伴會有些驚訝,What?那我存在手機裡的小姐姐豈不是。。。咳咳,淡定,一般情況下,使用者儲存在手機中的檔案、影片、圖片等資料都是安全,手機廠商不可能冒天下之大不韙遠端檢視並讀取你的隱私檔案,這方面可以安心。

而且,

手機廠商盯上的也不是你存在硬盤裡的小姐姐,而是你的個人資訊,比如出行軌跡、搜尋記錄等,這些資訊乍看之下無足輕重,但是卻為手機廠商帶來了可觀的額外收入——廣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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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不少人吐槽的某品牌手機系統廣告多的問題,經常看到這些廣告的朋友肯定會發現廣告內容中總是會出現最近自己在關注的東西,比如某款最新的手機、某款好吃的零食或是某個最新的手機遊戲。

那麼你是否想過這些廣告是如何知道你最近在關注什麼的呢?不少人都會說,我在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搜過這些,出現推薦很正常吧?

並不算正常,因為有時候你會發現自己在淘寶平臺搜的XX手機,但是彈出的廣告卻是指向京東或其他平臺,有著競爭關係的幾個平臺之間可能分享各自的使用者資訊嗎?顯然不可能,他們恨不得把各自的使用者資訊完全保密,不讓其他平臺有機可乘。

聰明的小夥伴應該都想到答案了,既然不是平臺方分享的,那麼作為軟體平臺的手機嫌疑就是最大的。實際上手機一直在收集相關的資訊,在你透過輸入法輸入相關詞彙時,就有可能觸發手機的資訊收集機制,蒐集到你關心的商品型別後,手機廠商會將這部分資訊打包給廣告商,用於精準廣告推送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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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個人資訊保護法》生效後,手機廠商在收集、分享、使用這些資訊的時候都需要提前徵得使用者的同意,而且不能因為使用者拒絕申請而對手機功能作出限制。

此舉勢必增大手機廠商的資訊蒐集難度,讓精準廣告推送遇到極大的阻礙,那麼是否再也不用看到廣告了?怎麼可能!該有的廣告還是一個不少,只不過再也不能精確定位你的需求罷了。

大家可能覺得廣告而已,對手機廠商的影響就算有估計也有限,這麼想就錯了,以某個國產手機廠商為例,其2020年的廣告收入就達到了127億元,已經接近手機業務營收的10%,甚至可能在實際的利潤上兩者已經十分接近(手機業務的硬體成本極高)。

此前蘋果在iOS15系統上更新了隱私保護政策,進一步強化了對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保護,直接打擊了精準廣告推送服務。受此影響直接導致了Facebook等網際網路公司的廣告營收下跌,根據廣告技術公司Lotame的預估,四家主要科技平臺因此會在第三和第四季度損失約12%的廣告營收,接近100億美元。

所以,對廣告收入依賴越高的公司,在《個人資訊保護法》施行後受到的影響就越大。不過,其實在《個人資訊保護法》施行前不少手機公司就推出了相關的限制,使用者可以在設定中關閉對自己的資訊追蹤,但是大多數人都不知道,而且手機公司除了在初期進行了一些宣傳外,後續也沒有再進行使用者引導。

絕殺手機廣告?新《保護法》正式施行!

歸根結底,此前手機廠商對此做出限制主要是受主流聲音的影響,以及國家在相關方面的政策推動,迫不得已的舉動,所以不會主動引導使用者進行設定。而在《個人資訊保護法》實施後,手機廠商如果不想被使用者告上法庭並罰一筆鉅款,那麼在相關方面的引導和提示就需要跟上了。

而對於使用者來說,至少以後在使用手機的時候,不用一直擔心自己的資訊保安,不過小雷在這裡提醒一下大家,在首次開啟手機進行系統設定的時候,不要一直瞎點下一步,否則大機率就自動同意廠商收集你的個人資訊。

可以肯定的是《個人資訊保護法》的施行,影響的不僅僅是網際網路公司及移動終端公司,對於進入了整個資訊網路的公司來說,都將產生不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