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擁“愛的對稱日”,不是封建迷信是美好期許

文/郭元鵬

2021年12月2日,有人稱其為“完全對稱日”,即“20211202”這組表示年月日的數字,從左往右或從右往左讀,都是一樣的,有成雙成對、稱心如意的好彩頭,不少情侶選擇在這一天結婚登記。據記者瞭解,截至12月2日下午4點30分,當天寧波市共有495對新人登記結婚,比11月11日“脫單節”登記結婚的人還要多,甚至有人請假在這一天登記結婚。(12月3日《寧波晚報》)

對於蜂擁“愛的對稱日”結婚登記現象,有一些質疑的聲音:“愛情是‘愛的對稱日’給的?在‘愛的對稱日’登記結婚就能一輩子幸福?這是一種不理智的行為,這更是封建迷信!都什麼年代了還相信這些無稽之談?”

應該說,“愛的對稱日”確實不能等同於“擁有幸福的愛情”。對於這一點現代人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是,要說選擇在“愛的對稱日”登記結婚就是搞封建迷信,這有點太上綱上線了。

選擇在“愛的對稱日”結婚的情侶,也並非都是“腦子一熱的人”。正如報道中的情侶,其實他們早就有了“幸福愛情的果實”,只不過是想借助“愛的對稱日”實現寓意的錦上添花罷了。沒有任何一對情侶僅僅是因為“愛的對稱日”才去登記結婚的,如果愛情還沒有“瓜熟蒂落”,誰也不會為了一個“愛的對稱日”就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選擇“愛的對稱日”結婚登記,只是人們的一種美好期許而已。誰不想擁有幸福的愛心,誰不想擁有幸福的婚姻?而恰巧“愛的對稱日”又有著美好的寓意,這種錦上添花的事情何樂而不為呢?

選擇在“美好的日子”登記結婚,恰恰反映出的是人們“又相信了愛情”,這種選擇“美好的日子”登記結婚的人,都是有著對愛情美好期待的人。期盼愛情的人多了,相信愛情的人多了,對於我們的社會來說一定是好事情,而一定不是壞事情。

作者:郭元鵬

編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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