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爆燃電動車調查結果公佈

杭州爆燃電動車調查結果公佈

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調查組7月19日對在行駛中起火爆燃,導致車上一對父女嚴重燒傷的電動腳踏車殘骸進行調查取證,初步判斷“7。18”電動車起火原因與其鋰電池故障有關。

7月20日,杭州電動車起火自燃致兩人重傷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釋出通報稱,該品牌電動車由杭州迅馳雅馬哈工貿有限公司生產。20日,

雅馬哈中國總部電動車部一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雅馬哈電動車已經停產多年,杭州起火自燃電動車廠家與雅馬哈總部沒有任何關係。

據瞭解,

涉事電動車於2017年生產

,生產商杭州迅馳雅馬哈工貿有限公司負責人陳某某20日向媒體透露,公司2018年前生產的“老國標”電動車用的只有兩個品牌的鉛酸蓄電池。

據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涉事車輛品牌為CZYMH,型號為TDR1572Z,2018年11月首次上牌,2021年4月變更。2019年電動腳踏車由許可證管理轉為3C管理後,杭州迅馳雅馬哈工貿有限公司目前委託無錫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貼牌生產。

關於涉事車輛電池是否進行更換,因現場未發現更換記錄,有關情況正作進一步核實。

“一般情況下,鉛酸蓄電池出問題只會導致周圍零部件燃燒,鋰電池則會發生爆燃。”一家知名蓄電池企業人士表示,鉛酸電池的正負極材料都是鉛化合物,電解液是硫酸溶液,都不易燃;鋰離子電池的負極材料是易燃的石墨,電解液是酯類溶劑和鋰鹽,酯類溶劑易燃且有極強的揮發性,容易發生強烈燃燒甚至爆炸。

他表示,鋰電池在進水、碰撞或過度放電等情況下會發熱、燃燒和爆炸。此外,鋰電池在大電流放電時容易在負極形成鋰枝晶,刺穿隔膜,導致電池內部短路,進而爆炸。因此,鋰電池內部會配備電子保護板,但一些小廠家為控制成本減少保護板用量,帶來隱患。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報稱,檢查人員對同品牌不同型號的兩款電動腳踏車以及該店銷售的一款鋰電池組進行質量抽檢,後期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處置。此外,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有關部門確定自燃原因後,繼續做好涉事車輛深入調查。同時,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立即開展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腳踏車專項整治。

據悉,2015年4月,杭州迅馳雅馬哈工貿有限公司曾因生產不合格產品被杭州餘杭區質量監管部門罰款5000元;2019年,杭州市監部門抽查發現該公司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