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走3.8億家產!張清芳非協議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分走3.8億家產!張清芳非協議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歌手張清芳與投資教父宋學仁的15年婚姻日前終結,媒體掌握權威訊息,兩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張清芳主動訴訟至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已請兩人親出庭,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而張清芳要離婚的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張清芳起訴後,她與宋學仁在6月初的某日一同到臺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3。8億元財產,包括3億元現金及股票,另外一棟價值7000多萬元豪宅。

分走3.8億家產!張清芳非協議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歌手張清芳認為在婚姻中失去自我,主動向法院訴訟要求與宋學仁離婚及分產。

歌手張清芳6月22日主動發聲明宣佈與40億身價的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離婚,表示是因“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結束15年的婚姻。訊息一出,各項傳聞不斷,有訊息指出是宋學仁提議離婚,據媒體報道,主動提出離婚的人是張清芳,她委請律師賴芳玉向臺北地方法院訴訟,要求與丈夫宋學仁離婚及分配夫妻財產,要求離婚的主要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分走3.8億家產!張清芳非協議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宋學仁是投行教父,身價逾40億元,已在法官面前簽字同意與張清芳離婚。

張清芳與宋學仁婚後第10年,2015年,二人為了兒子的中文教育,舉家搬回臺灣,在外雙溪自建400坪別墅定居,宋學仁仍是以兒子與事業為重心,張清芳做什麼事,都要宋學仁同意,張清芳曾抱怨,先生宋學仁太沒有安全感、太嚴厲了,她在這樣的婚姻與家庭生活中,覺得自己是局外人,丈夫事業忙錄,她在家裡的時候,有時覺得很孤單。

分走3.8億家產!張清芳非協議離婚,真實理由曝光

宋學仁同意將臺北市外雙溪別墅(圖)及股票、現金過戶給張清芳,總值約新臺幣3。8億元。

知情人士指出,張清芳長久以來,覺得在婚姻中逐漸失去自我,原本她為了二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二個兒子多數的時間都在國外,丈夫也沒有太多時間可以陪她,張清芳因此斷然決定結束這段15年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