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剛看到一則文章,如下所示:

一所高校在2021年新年之際,眾教師因為年終績效問題,而提出異議。

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據文章所說,知情人透露,該校績效制度是“重行政輕科研”等,有些行政崗位的員工拿到的薪酬,要比在科研教育崗位的教授高很多。

其中有一位教授表示自己最後到手年終績效只有8元

而有一些年輕的教師年終績效竟然不夠扣除的,還要自己的工資倒貼。

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高校教師的績效制度,一般是按照工作任務量完成率來發放績效工資的,每個學校制定的工作量有所不同。

純教師崗位和教學科研崗位教師績效標準又有所不同,對於普通的教學科研崗位教師(一般要求高校教師要有教學任務,又要有科研任務)而言一般又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基礎性績效工資發放標準各校不同,但一般根據崗位目標任務來評定發放的。比如,如果考核結果優秀可以100%發放,這要求100%完成定崗的工作任務量,且沒有其它缺勤等記錄。如果只完成了一定比例的工作量,那就只能發放部分比例的績效工資。如果完成度很低,就扣除相應績效。但工作量制定以及比例的設定,基本都是學校根據情況設定的。

因此,工作量到底設定多少,就很影響績效。那麼設定多少工作量才合適呢?這就有很多學問了。到底應該設定多少課時量,多少論文、專案等,就看學校制定的指標了。但指標還是要講求合理性。

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除了基礎性績效工資,還有獎勵性績效工資。這主要是針對超額完成工作量或者高質量完成工作量,或者獲得某些獲獎的教師給予的績效。

而非教學科研人員的績效,是根據年終考核結果來發放的,也可以說沒有太具體的工作量。畢竟,非教學人員,行政後勤等,主要是管理服務類工作,考核形式相對比較模糊。

某高校教授年終績效僅8元,這也太低了點吧?

不討論怎樣考核,都是為了合理分配,以此來激勵員工。可以說現在的教師也是一線員工,忙於教學和科研,對於高校而言,教學科研也是最主要的工作內容。

對於老師們的認可和激勵十分重要,而高校老師的收入,平時基本工資和課時費並不高,年終績效就格外重要,一年內的所有科研努力以及教學的部分延遲發放都算在年終績效裡。

若是年終績效制度不合理,會嚴重影響教師們的工作積極性。

對於某些教授的年終績效僅8元,還有一些教師還要倒扣,而一些行政人員高出很多,這樣的績效標準確實應該反思一下了!我們的這所高校是不是做到了尊重教師,是不是尊重知識和科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