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何其毒也,行為何其惡也;透過現象看本質, 這裡是缺舟也渡人”
成年人和小孩子置氣往往顯得自己格局小。
而和小嬰兒起爭執,大多數情況下都應該反思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因為小嬰兒的危害性和自我活動能力是最低的。
就算是3歲左右孩子所產生的第一次反抗行為,也會被大人輕易按壓下。
所以將遭到的阻抗和不忿發洩到孩子身上,真的是噁心和壞透了。
缺舟:
6月7日,福建廈門集美區,當地一家超市內。
發生了一件讓人咬牙切齒的事情。
一名大媽杜某(56歲,福建漳平人)在進行結賬的時候,前方停著一輛嬰兒車。
應該是耽誤了大媽的結賬進度,於是大媽在拎著菜觀察了周圍人員之後。
路過嬰兒車時,
用手指狠狠地掐了一把嬰兒
,導致嬰兒的左腳外表皮脫落。
造成了嬰兒的區域性紅腫,要知道孩子才四個月大啊。
這一下子隔著螢幕那都是肉眼可見的痛。
因為杜某在掐了孩子一把之後還有個拉扯下拽的動作。
如果大家不清楚的話,可以稍微捏一下自己的面板然後嘗試一下。
我剛才試了一下,都不用很使勁,我自己控制力道,輕輕地來那麼一下都很疼。
更不用說這種有指甲蓋的婦女,說是扯了一次皮,但是皮肉相連阿!
所面臨的痛疼不是我們所能夠感同身受的,只能是客觀體驗。
目前,當地警方已經對於杜某進行治安拘留。
對於這樣的行為網友們紛紛發聲譴責,不但對於大媽甚至其家屬都口吐芬芳。
這就是輿論的作用。
在法律上現在並不提倡所謂的“連坐”制度,但是在輿論上是沒有辦法避免的。
比如說S人犯的家屬,那你就會得到別人的另眼對待。
這不是說克服就能夠跨越心裡那道坎兒的。
而這種惡劣傷害未成年人的行為,也會被烙印在周圍人的觀念裡邊。
杜某或許離著我們很遠,但是她有著自己的社會活動範圍和交往圈。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你要說誰家裡誰中了獎,可能會捂著藏著,不讓人知道。
但是你如果說誰家裡誰進了局子,因為這種事情比較稀少。
中獎都有過,但是進局子的距離,平常人誰幹那個。
所以可以說在周圍的名聲直接就臭了。
最後就是對於這個嬰兒車耽誤人結賬的問題。
這個事情要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一方面就是帶嬰兒確實累,忙的暈頭轉向,特別是帶著嬰兒出來採購。
大包小包的沒完,注意力都集中在物品上了,就忘了自己還帶著一個。
容易造成遺忘,對於他人造成不當體驗。
當然另外有一方面,就是有些人故意將嬰兒車停在這裡佔位置。
然後人卻去選購,這樣的損人不利己的情況比較少。
不過不論哪一種情況,都不應該是作為傷害孩子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