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別走,我一定乖乖聽話……“
7歲的小波一邊哭喊著媽媽,一邊扯住媽媽的行李,不讓她走。看到這一幕,媽媽也傷心地摟著小波一起哭。
小波的媽媽是遠嫁過來的,夫妻兩人因性格不合,三天一大吵 ,兩天一小吵的日子已經持續有半年了,最終,夫妻兩人選擇了離婚,孩子判給了爸爸。
縱然媽媽有太多不捨,離婚後這個家已經沒有她的容身之外,她只能選擇離開。唯一不捨的就是孩子。
看到母子相擁的這一幕,特別心酸。
媽媽最終還是丟下了小波離開了家。而後的一段時間,從前陽光燦爛的小波變得悶悶不樂,臉上再也看不到一絲笑容。
孩子還小,不懂父母之前的愛恨情仇,不管孩子跟著誰,都是被另一方拋棄的孩子。父母離婚,孩子成了最大的受害者。
離婚率逐年遞增已然成為了當今社會的一個普遍過程,它代表著曾經相愛的兩個人以後分道揚鑣,各自生活。
於孩子而言,父母感情的破裂,那個“愛情的結晶”不管以後是跟父親或是母親,都有一半的愛是缺失的,父母離婚帶給他們的傷害是無法估量的。
如果父母不及時開導孩子,孩子從情緒、心理、行為以及性格方面都會出現問題,帶給孩子的是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父母離異後,孩子的心理和情緒發展必經的四個階段,父母一定要關注到。
其一,沒有安全感的階段
。
離婚前家裡必定經過了無數次的“血雨腥風”,父母焦頭爛額,身心疲憊,一定無暇顧及身邊的孩子,孩子感受不到父母的愛,此階段的他們沒有安全感,內心慌恐不安:
“爸爸媽媽為什麼要離婚”
“離婚後,我該去哪裡?”
“他們誰會要我 ,我到底要跟誰一起生活。”
一邊是對父母離婚的不安和難過,一邊是離婚後自己的何去何從,讓孩子感到焦慮、自卑、不安,孩子的內心也會越來越脆弱。
其二,自責、痛苦的階段。
面對父母感情的破碎,孩子們一度認為是不是自己的原因才導致父母要離婚,自責的同時不忘懇求父母:“爸爸媽媽,我以後乖乖聽話,不惹你們生氣。”當孩子的所作所為換不回一不完整的家,孩子內心的痛苦就會變成憤怒,由此之後的叛逆行為都是在為憤怒買單。
其三,自我封閉階段。
父母的離異於孩子來說 ,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情。特別是和小朋友一起玩耍提到爸爸媽媽時,孩子會明顯地感到不安和焦躁,或許是怕別人的嘲笑和奚落。看到別的小朋友爸爸在左,媽媽在右,又會心生羨慕。久而久之,孩子就會關上自己的心門,不願意與小朋友交流、玩耍,從而變得自卑、孤僻。
其四,離家出走階段。
2019年8月,哈爾濱,因父母離婚,6歲男孩子離家出走,2小時被找到,孩子渾身上下全是泥。
去年3月,廣東茂名,10歲男童因父母離世,獨自在街頭遊蕩,不管民警怎麼勸說,孩子就是不願意回家。
因父母離婚,孩子受不了打擊,當孩子的痛苦和壓抑心情達到上限,無人排憂解悶時,往往會離家出走,想著要逃離傷心之地。
父母離婚已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一定要把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及時與孩子溝通,處理好與孩子的關係,告訴孩子爸爸媽媽一樣愛你,幫助孩子適應婚變後的新環境、新生活。
同時,孩子的內心安撫工作也要跟上,讓孩子不管是在雙親家庭還是單親家庭都能陽光、自信、快樂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