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基礎是生存價值和生育價值

婚姻的基礎是生存價值和生育價值

——村西邊老王

梁洛施給李澤楷生了3個兒子,都沒有嫁進李家,最終拿了5億港幣分手費和一套大別墅。

很多人就覺得不公平,覺得李嘉誠家那麼有錢,給你家生了三個孫子,才給了這麼點錢,也不給個名分,不娶她,對女人不公。

實際上呢?當事人梁洛施就算有些失落,但並沒有繼續糾纏,而是開開心心發了個宣告,就繼續開始新的生活了,並且宣告孩子和李澤楷兩個人共同撫養。而且好幾年以後,梁洛施接受採訪的時候,自己都說自己從來沒做後悔過。

為什麼不後悔?

實際上家境困難,16歲就出道進入娛樂圈的梁洛施早就看盡了絕大部分普通女人沒有看透的生存法則。

結婚證根本無法保障女人的生存處境,尤其是對於已經是頂富階層的人來說,他們大部分錢都是婚前財產,而且都在公司裡或者家族信託裡,你根本拿不到,結了婚也拿不到。而且轉移財產的方法太多了,如果心狠一點的,不僅可以讓你拿不到錢,還能讓你背一屁股債。

有結婚證無法保障自己的利益,那麼沒有結婚證能保障嗎?

當然有辦法,就是給有錢人生孩子。

為什麼?

你不讓我嫁進門沒關係啊。這孩子是你親孫子啊。有錢人是不在乎孩子是婚生的還是非婚生的,什麼婚生的非婚生的,在女人看來是野種是第三者,在男人看來都是自己的孩子。如果她的三個孩子優秀呢?其實依然可以繼承李澤楷的500億家產,甚至有可能繼承李嘉誠的主要產業。

這三兒子,都是李嘉誠的親孫子,你說他們三個能混得差嗎?你說他們三個以後不可能混得差,他們的媽媽能過的差嗎?這麼簡單的問題都想不明白?

所以娶不娶不重要。和越有錢的人相處,結婚證越不重要,生孩子才是越重要的事情,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女人寧願不結婚寧願不領結婚證也要拼命給有錢人生孩子。因為母憑子貴,母不憑結婚證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