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亂入“其他應收款”有風險,企業這4種違規行為,統統要查

對於“其他應收款”,作為企業財務應該是熟知又熟。其他應收款是企業應收款項的另一重要組成部分。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以外,其他應收款是企業的各種應收暫付款項。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經常會發生的,比如: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備用金等等,都可以計入其他應收款。

有些財務人員將其他應收款比喻為“萬能良藥”,凡是沾邊的都可以計入,對財務來說省心省力,但事實並非如此,亂入“其他應收款”,這是存在很大的涉稅風險的。

警惕!亂入“其他應收款”有風險,企業這4種違規行為,統統要查

企業“其他應收款”入賬不規範的現象普遍存在,但是這種不規範的行為如果被稅務稽查到,後果將會非常嚴重。關於企業一般會利用其他應收款進行哪些踩紅線操作,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1、個人借款,長期掛賬

其中有一部分企業老闆,對財務稅法瞭解甚少,自認為公司的錢就等於自己的錢,資金支付完全憑藉老闆個人的意志,老闆一句話,財務乖乖轉賬,不管這筆錢是否用於公司經營。所以就會造成這種現象,老闆個人向企業借款且不能及時返還,企業“其他應收款”長期掛賬。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借款給股東個人,且當年會計年度終了不歸還的,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應當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專案計徵個人所得稅。營改增購,借款屬於 “金融服務”中的貸款服務,因此企業無償為個人提供借款的行為,還應當視同銷售服務,還需繳納增值稅。

警惕!亂入“其他應收款”有風險,企業這4種違規行為,統統要查

2、利用其他應收款隱藏不合理交易

2020年,往來賬戶和關聯交易都是稅務稽查的重點,但仍有不法企業存在利用其他應收款,隱藏不合理的交易、佔用企業資金的行為,該行為一旦被稅務稽查到,輕則補繳相應的稅款、滯納金,查補罰款以外,重則還將承擔刑事責任的風險。

3、利用“其他應收款”隱匿收入

其他應收款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正常操作是其他應收款屬資產類科目,餘額應計入借方,但有些企業將收入先掛入該科目的貸方,再從借方沖銷,達到隱匿收入、逃避稅收的目的。

以上企業行為,屬於透過少列收入的手段達到少繳應納稅款的目的,一旦被稅局查到,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

警惕!亂入“其他應收款”有風險,企業這4種違規行為,統統要查

4、利用“其他應收款”隱藏短期投資

有些企業在流動資金較為充足時,進行短期投資,之後利用各種借款將短期投資透過“其他應收款”核算,隨後逐一收回沖銷,而獲取的投資收益則被企業截留。這種行為當然也屬違法行為。

關於其他應收款,你有進一步瞭解了嗎?有些企業財務人員對於相關稅法知識理解薄弱,從而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就會出現亂入“其他應收款”的現象,但是要清楚這種做法是存在很大的稅務風險的。除此之外,有一部分企業明知故犯,利用其他應收款進行一些違法違規操作,以為的“聰明之舉”,一旦被查到,將會造成很嚴重的後果,得不償失。2020年,金稅三期將持續發威,企業任何違規違法操作都難逃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