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檔案全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近日,山東省人社廳等八部門聯合出臺《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聚焦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提出四方面十八條具體措施,全面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

《實施意見》依法明確了勞動者權益保障責任,指出企業要依法合規用工,積極履行用工責任,對符合確立勞動關係的情形,應當依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對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但企業對勞動者進行勞動管理的,企業應當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協議,合理確定企業與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平臺企業採取勞務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的,與合作企業依法承擔各自用工責任。

《實施意見》聚焦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平等就業、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保護、社會保險等方面權益,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規定,補齊了勞動者權益保護制度短板,切實保障勞動者合法勞動權益。

在勞動報酬方面,

明確用人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約定時間、方式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應當向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按時足額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在休息休假方面,

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推動相關行業明確勞動定員定額標準,科學確定勞動者工作量和勞動強度。

在勞動安全保護方面,

明確企業要牢固樹立安全“紅線”意識,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鼓勵平臺企業透過購買人身意外、僱主責任等商業保險,提升平臺靈活就業人員保障水平。

在社會保險方面,

明確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勞動者,企業應當依法為其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他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同時,針對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享受勞動保障等公共服務方面的痛點、難點問題,《實施意見》提出了最佳化就業服務、社會保險經辦、職業技能培訓、城市建設、文化教育供給等方面的服務措施,最佳化提升勞動者權益保障服務,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就業創業提供全方位保障。

此外,《實施意見》建立健全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機制,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協同推進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拓寬工會組織維權和服務範圍,加強勞動保障權益案件處理,加大部門聯合監管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環境,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實施意見》的出臺和實施,將有利於規範發展全省新就業形態,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增強勞動者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持續發展。下一步,山東省人社廳將深入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專項行動,加強對企業依法合規用工的指導服務,積極引導社會輿論,努力營造良好環境,推動《實施意見》落實落地,確保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各項勞動保障權益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