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紀東談公文寫作152:公文起草應把握上理順中瞄準下

寇紀東談公文寫作152:公文起草應把握“上”理順“中”瞄準“下”

寇紀東

寇紀東談公文寫作152:公文起草應把握上理順中瞄準下

地方性公文在公文體系中具有承接上位、部署本地區工作、落實上級公文的特殊重要地位,起草時應明確工作方向、定準政策基調、夯實理論基礎,擷取地方成熟可推廣的經驗。根據公文實踐,結合《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筆者建議:起草公文要做到謀上位思考、慮中位執行、享下位受益,有謀政的思路、貫徹的考慮、受益的思維,用明確、果斷、有力、通俗的語言將政策說清、講透,寫準。

一、把握“上”,瞄準政策動態,主動對標跟進

(一)吃透上位檔案精神,緊跟政策動態。

公文起草時,一是反覆研究上位檔案,精準把握工作總基調,把上位檔案精神貫穿意見起草全過程;二是在深刻把握上位檔案立意導向,上位檔案已經出臺且明確提出配套要求的,應及時啟動起草程式。

(二)落實上級檔案精神,主動對標跟進。

一是上位檔案暫未出臺但已列入發文計劃的,應有序跟進了解最新政策導向、預判發文時間,多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二是對確無發文必要或存在嚴重合法合規、時機不成熟的,應嚴格評估發文必要性,堅決防止“不必要發文”“逆行發文”“搶跑發文。

二、理順“中” 做好有效銜接 準確體現發文機關意圖

公文起草的原因:一是上級印發的檔案有新要求;二是發文單位對當前問題有新觀點、新思路。因此,公文起草:

(一)把握好與現行公文的有效銜接。

理好與現行有效的公文的關係,公文起草涉及多方面的關係,受多方面情況的影響和制約,要注意起草的公文與各方面的政策相一致,杜絕出現相矛盾、相牴觸的的現象。要明確,一是如與此次印發的公文不一致的,以何公文為標準?二是對原有公文的有效補充和細化推進,即“原公文+”的升級模版。

(二)完整準確體現發文機關和領導同志的意圖。

《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相關負責人應當主持、指導重要公文的起草工作。”機關負責人從政策的把握、實踐的豐富等方面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和科學的實踐經驗,更能完整準確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

要理解、領會好這些領導意圖,必須圍繞公文中心思想,對領導意圖進行系統化處理:一是領會好了意圖,就把握了主題和方向,起草的文字材料就不會偏離主題,就能達到公文的預期效果;二是如果意圖領會錯了,就會“下筆千言,離題萬里”,領導機關或領導同志的意圖也無法得到充分的貫徹。

三、緊盯“下”深入調查研究 充分結合論證

《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文起草“要深入調查研究,充分進行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因此,起草公文:

(一)深入調查研究。

起草公文:一是深入一線開展調查研究專業領域知識和基層真實情況,準確掌握第一手資料;二是圍繞確定的公文主題認真研究、討論,透過現象看本質,找準問題癥結,有針對性提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和辦法。

(二)充分結合論證。

起草公文要在上級檔案要求和地方實際間尋找結合點,充分論證。有問題、有措施、有結合、有經驗,在上級檔案、下級執行間尋找平衡點。杜絕對上級檔案完全照搬照抄,不提出問題、不找出辦法、不結合實際、無地方特色。

(三)廣泛聽取意見。

一是召開座談會,以座談會提出的問題為契機,堅持以文輔政導向,切實找出存在的問題、談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做出周密細緻的部署;二是主動走訪。結合群眾的所思、所想、所盼,“入鄉隨俗”式起草公文,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確保符合群眾的“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