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東談公文寫作156:如何理解公文寫作中的準確規範原則

寇紀東談公文寫作156:如何理解公文寫作中的準確規範原則

——我讀《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五條體會二

紀東談公文寫作156:如何理解公文寫作中的準確規範原則

寇紀東

公文處理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能更好地發揮公文的作用,為提高機關工作效率,按照《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公文處理必須堅持準確規範的原則。結合自己的公文實踐,透過認真閱讀《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筆者認為,理解《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五條公文處理工作應當堅持準確規範原則部分,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環節:

一、把好公文處理質量關

(一)扛牢政治和政策責任。

一是公文具有鮮明的政治性,公文的制發是一種政治活動的體現,它所承載的內容具有明確的政治意圖,這是公文最本質的特徵;二是公文具有準確的政策性。公文寫作必須保證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準確表達機關的意志,真實體現領導的指示,進而實現公文的政治導向功能。

(二)把責任貫穿始終。

一是熟知規定。認認真真、反反覆覆地領會《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精神,學好、吃透《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個章節一個章節地看懂弄通,逐條逐款地領會掌握;二是強化責任。透過系統學習,認識公文的系統性,增強程式感;認識公文的實用性,增強參謀感;認識公文的嚴肅性,增強責任感。

(三)強化質量觀念。

質量是公文的生命,只有高質量的公文才能為領導指導工作、實施決策發揮重要作用,產生積極效益。準確規範就是要把“質量第一”的要求貫穿公文處理的各環節和全過程,體現到公文的思想內容、文字 表述、運轉環節等各個方面,真正做到嚴謹細緻、精益求精,努力實現零差錯、零失誤。

二、把好公文處理程式關

遵守程式是公文處理準確規範的重要保障。因此公文要嚴格遵循《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在公文種類、公文格式、行文規則、公文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程式、按規矩辦理公文,確保公文處理工作符合程式規範。

(一)公文擬製程式。

《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文擬製包括公文起草、稽核、簽發等程式。

一是擬稿是公文製作的“始發站”,公文起草應:首先是是調查研究,收集材料。做到“博觀約取,厚積薄發”;其次是領悟意圖,定準基調。起草公文緊扣主題,理清脈絡,始終體現領導機關的意圖。

二是公文稽核公文製作的“檢查站”,公文稽核應:首先是檢查文稿內容是否符合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指示決定,是否完整、準確地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是否與過去發的公文有出入;其次是檢查公文是否符合實際情況,所提措施辦法是否明確具體、切實可行;再次是檢查公文條理是否清晰、明瞭,文句是否通順、嚴謹,合乎語法、邏輯,標點符號和數字用法是否正確,有無錯別字等;最後是檢查文種使用是否得當,文體是否得體,格式是否整齊規範。

三是簽發是公文製作的“出站口”。首先是以領導人簽發的定稿為依據,忠於原稿;其次是嚴格送印製度,由機要收發人員專人編號、登記;再次是校對時要斟字酌句,圈點過目,實現精確無誤。

(二)公文辦理程式。根

據《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公文辦理包括收文辦理、發文辦理和整理歸檔。

一是收文辦理。首先是公文的接收與分流。1。簽收,簽收,指收到有關公文並以簽字或蓋章的方式給發文方以憑證。具體指履行規定的確認、清點、核對、檢查、簽註手續後,機關設定的外收發人員、通訊人員分別從發文機關、郵政部門、機要交通部門、機要通訊部門、檔案交換站,或者透過自備通訊裝置收取公文。急件應當註明簽收的具體時間;2。登記,收文辦理過程中就公文的特徵和辦理情況進行登記。收文登記,一般分為閱件登記和辦件登記兩類。登記過程中,應當將公文標題、密級、發文字號、發文機關、成文日期、主送機關份數、收文日期及辦理情況逐項填寫清楚。

其次是辦理。包括初審和擬辦。1。初審。對收到的公文應當進行初審。初審的重點是:是否應當由本機關辦理,是否符合行文規則,文種、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區或者部門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是否已經協商、會籤,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經初審不符合規定的公文,應當及時退回來文單位並說明理由;2。承辦。閱知性公文應當根據公文內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確定範圍後分送。批辦性公文應當提出擬辦意見報本機關負責人批示或者轉有關部門辦理;需要兩個以上部門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部門。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承辦部門對交辦的公文應當及時辦理,有明確辦理時限要求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完畢。

再次是傳閱和催辦。包括傳閱和催辦。1。傳閱。根據領導批示和工作需要將公文及時送傳閱物件閱知或者批示。辦理公文傳閱應當隨時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傳、誤傳、延誤;2。及時瞭解掌握公文的辦理進展情況,督促承辦部門按期辦結。緊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應當由專人負責催辦。

第四是答覆。公文的辦理結果應當及時答覆來文單位,並根據需要告知相關單位。

二是發文辦理。包括複核、登記、印製、核發。

1。複核。已經發文機關負責人籤批的公文,印發前應當對公文的審批手續、內容、文種、格式等進行復核;需作實質性修改的,應當報原籤批人複審;2。登記。對複核後的公文,應當確定發文字號、分送範圍和印製份數並詳細記載;3。印製。公文印製必須確保質量和時效。涉密公文應當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場所印製;4。核發。公文印製完畢,應當對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質量進行檢查後分發。

三是整理歸檔。根據《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需要歸檔的公文及有關材料,應當根據有關檔案法律法規以及機關檔案管理規定,及時收集齊全、整理歸檔。首先是兩個以上機關聯合辦理的公文,原件由主辦機關歸檔,相關機關儲存複製件;其次是機關負責人兼任其他機關職務的,在履行所兼職務過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職機關歸檔。

三、把好公文處理入口和出口

透過嚴把出口、入口兩個關口,增強公文處理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不斷提升公文處理的整體質量和水平。

(一)把好收文關。

一是部門(單位)代擬和呈送的檔案,必須經過部門(單位)領導的核稿,否則一律退回;二是部門(單位)檔案中過分強調區域性工作而影響全域性的內容,要堅決修改或調整到位,否則一律不收;三是特別重要的檔案,應提請會議研究決定,按批示辦理;四是時間緊急需要立即請示領導的公文,應遵循急事急辦、特事特辦的原則,認真做好跟蹤。

(二)把好發文關。

一是理論上來說,這是文秘部門發揮參謀助手作用的重要方面,也是解決“文山”困擾的首要環節。“文山”不僅增加領導的工作負擔,而且影響公文的權威性;二是實踐上來說,要堅持少而精的原則,做到沒有必要發的堅決不發,可發可不發的一定不發,可合併發的合併發,可長可短的要短,從而有效地控制發文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