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說到做到,怎麼辦?

對方說到做到,怎麼辦?

我們經常會在生活中遇到這樣的情況,朋友明明答應你做的事情,最後卻沒做到。

這種情況在工作中,其實也經常遇見,只是工作中處理起來相對方便,因為有明確的獎懲措施。

但是朋友不一樣,日常生活中並沒有一個更高層級的存在,或者一套規則來約束對方,這時候怎麼辦?

很多人會說,這肯定是你沒有及時跟進,沒有催稿一樣的進行deadline式提醒,只要你能做到,那麼你的朋友也許就能完成這件事。

這的確是一個方法,但是事後諸葛亮,我們並不討論怎麼避免這種情況,我們討論的是事情已經發生——那個跟你合作的人做出的承諾,沒有做到。

這時候你是選擇沉默,憋著不說,但是心裡默默覺得這個人不可信?

還是說選擇爆發,對著對方劈頭蓋臉地表達一下不滿呢?

其實這兩種方法實際上都沒法解決問題,而且還會傷害到兩個人之間的關係,不僅關係到下次能不能再次合作,而且能不能做朋友都成問題。

我們想要達到的目的,當然是怎麼去挽回這個承諾,並且保持甚至加深關係,以便下次能夠再次合作。

所以這時候視角就得切換一下,我們不應該針對這個沒有履行承諾的人,而是要聚焦到沒有履行承諾這個問題上。

不是我們去指責對方沒有完成承諾,而是我們站在對方的角度,和對方一起去面對那個沒有履行承諾的問題,面對這個問題背後對方遇到的挑戰。

因為每個人天性裡,其實都希望遵守承諾的,而且曾經答應你時,當然也希望把這件事做成。

所以在沒有完成承諾的這個既定事實背後,那些事實性的資訊才是我們關注的焦點。

溝通的開始,我們儘量不要發洩情緒,也不要針對對方的人格進行攻擊,只要陳述事實就像,幾月幾號答應了做什麼事情,幾月幾號沒有做到,這件事造成了哪些客觀的結果?

然後去尋找對方沒有完成的原因,這個原因其實不僅僅是人的因素,還有社會的因素也就是環境的因素,還有結構的因素比如客觀規律決定了這件事變得太難。

環境因素比如組織的壓力,比如文化的影響,再比如家庭和生活中的各種不得已,礙於情面答應的事情,背後有太多的難堪。

結構的因素也一樣,明明一天只能做出100個零件,你讓對方做200個,那麼肯定會在質量上去冒險,去妥協。

所以換位思考一下,一個人無法完成承諾,還真不一定是人品,是能力,是態度,而是有客觀存在的原因。

然後就可以開展談話,談話忌諱委婉,最好直接一點,因為我們需要讓對方明白我們的意圖,知道我們是來談這事兒的。

而且還需要明白我們是來平等交流,而不是來攻擊的,最後一個,我們是來商量解決方案。

有了這些目標,溝通裡的情緒因素就會少很多,同理心和事實就會多了起來,接著就是判斷問題解決問題。

是能力不足?那麼我們就幫助簡化問題。

如果意願不足,這個很容易刺激到你的自尊心,既然不願意為什麼要答應?

這時候很關鍵,記住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所以對方也是一個理性的人,既然沒意願還要答應你,說明其實有動機,也有利益驅動,只是還不夠。

這時候需要我們增加條件,讓對方的理性趨向於你,同時增加對方的意願。

最後才是我們開頭講的,如何避免下次還是完成不了承諾?當然是用精確的時間,還有拆分的時間節點去落實,這個落實不是你說對方聽的佈置任務。

而是讓對方先提出來,然後和你達成共識的落地策略。

這個落地策略裡最關鍵的,就是檢查點,在什麼時候去檢查那些關鍵節點,讓事情順利進行,這個在你日常工作中是不是很常見?

沒錯,其實本質也是一樣的,其實就是優秀的工作方法,加上同理心的溝通技巧,最後讓快要破裂的關係重新透過一次合作修復。

這像不像在教育孩子的那一招——不要因為有問題怪孩子,而是要和孩子站在一起,去戰勝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