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茶餘飯後聊一聊520這個新民俗節日——網路情人節逐步從虛擬網路世界走進現實生活,線上網購成潮,線下結婚扎堆。有關“520”的訊息鋪天蓋地:戀人之間、夫妻之間秀恩愛,當然,送禮物,發紅包或轉賬,約會吃飯是必不可少的專案。
問題一來了:夫妻之間還好,都是共同財產,戀人之間互贈禮物、錢財分手後如何處置,還得視情況而定!
一、在戀愛期間傳送的紅包或轉賬處理方式:
1、具有親密關係的當事人之間,是
無償贈與
,雙方在
無其他證據證明
的情形下,不為成為借貸,更不屬於彩禮的範圍;
2、如雙方用
借條等方式
將之確定為借款的,應以雙方
約定為準——借貸
;
雙方定親之後,屬於戀愛期間男方對女方的小額贈與,非彩禮的範圍,附加了結婚的暗含條件。雙方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應
返還給贈與人
。
二、戀愛期間互贈禮物的處理:
1、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誰好意思要回去?
2、戀愛期間贈予
貴重物品
,這種贈予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予,即附加了結婚的暗含條件。
雙方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應返還給贈與人
。一方仍佔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
不當得利
。
3、戀愛期間簽訂
書面協議
準備贈予大件物品,分手後,贈予方可以
撤銷贈予
。
問題二:約會過夜的注意了,前面的文章說過了,這裡簡單說一下:
只要是
違背女人意願
發生性關係,都構成強姦,這個意願不僅僅指是否發生性關係,還包括髮生性關係的時間、地點、物件等。
即使女性被強姦後喜歡上男性,男性也屬於強姦罪。千萬不要和
不滿14歲的女性
發生性關係,對方即使自願也構成強姦罪。
問題三:對於類似女朋友問你掉水裡先救誰時,如果你會游泳,要先救自己的親人。因為你有
法定義務
,如果不救可能構成不作為的故意殺人罪,不要被戀愛衝昏頭腦。
問題四:約會吃飯喝點紅酒助助興,溫馨提醒喝酒後千萬不要開車,一旦開車被查,
危險駕駛罪
給你留下一輩子的烙印。開車途中如果撞到人,不要驚慌,第一時間撥打報警和叫救護車,救人第一,否則只要構成重傷,負主責以上,就構成
交通肇事罪
,過失犯罪也是犯罪。
千萬記住:交通肇事後
千萬不要逃逸
!逃逸和不逃逸在量刑上完全是兩個層次。
問題五:如果有競爭對手,要大度處理,千萬不要一言不合就動手,萬一出手失誤了,造成輕傷就構成故意傷害罪。代價比較大,賠錢之外可是兜底保障條款——
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
,這可是要進去住的代價。
問題六:為了愛相約自殺萬萬幹不得,切莫相信海誓山盟,生命只有一次,這事還是慎重吧。一旦別人先行一步,你卻突然反悔了,趕緊
報警
救人,否則故意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