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熊磊有多可憐?

你們都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熊磊有多可憐?

錯換人生二十八年,姚策去後,熊磊一直在網路上發言。就在熊磊向周兆成律師道歉的時候,有位網友的留言火了。

就如同往一潭死水裡丟了塊石頭,一石激起千層浪。

她說你們都在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徐磊有多可憐?支援許媽的人裡面,還有很多是女人,還有很多是有女兒的人。

鑑於私人觀點,我沒有把這位網友的名字截圖放出來,但她的一番言論值得好好探討。

熊磊一個瘦弱的女人,人到中年失去丈夫,獨自撫養幼小的孩子,還要面臨被趕出家門,居無定所的慘境,的確很可憐。

這位網友的言外之意就是,一個女人嫁入男方家庭多年,結婚生子,不曾想卻突然遭遇變故,丈夫沒了,房子也沒了。

她很無辜,很可憐,男方家庭應該對她負責。

此言咋一聽似乎有道理,女人青春易逝,結婚生子的前提條件就是婆家衣食無憂。婚也結了,孩子也生了,不管發生什麼變故婆家得對女方負責。

你們都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熊磊有多可憐?

此番言論背後有一個眾所皆知的現實問題,那就是女人結婚到底圖什麼?

有人說,圖愛情,圖那個男人的好。

的確有人圖單純的愛情,但那畢竟是少說。大多數人結婚還是要感情和物質雙備份的,感情是感情,物質是物質,兩者並不相悖。

現實社會,人只要生活都需要物質基礎支撐,圖對方的物質並不是什麼羞恥的事情。

只要倆人的結合是你情我願,圖多少感情,圖多少無知都不為過。

既然如初,熊磊跟姚策結婚,住姚家的房子也沒有錯。

錯就錯在房子不是姚策的。

為什麼要特意強調是許媽的還是姚策的?

不是因為他們倆不是親生母子關係,而是因為站在女方的角度講,婆婆的跟丈夫的完全是兩碼事兒。

丈夫的東西有可能變成女方的,不管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只要是男方創造的財富都可以。

唯獨婆婆的不行。

你們都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熊磊有多可憐?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嫁一個嫁一個有錢的不如嫁一個會賺錢的。熊磊現在的境遇用這個道理來解釋再合適不過。

如果是房子是姚策賺錢買的,那熊磊孤兒寡母可以繼承。

可問題是,房子不是姚策買的,是許媽買的。

所以說熊磊想要婆家負責的心理可以理解,但錯換人生的事件發生後,許媽已經不是她的婆婆了,也沒道理再對她負責。

熊磊想要房子,可以找親婆婆杜新枝商量。

至於杜新枝說的,許媽要回房產就是趕盡殺絕,有點不知好歹的意意思。人家要拿回的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東西,怎麼能叫趕盡殺絕呢?

要我說對於許媽呢,熊磊除了歸還房子,還應該心存感激。

從先前姚策爆出的聊天記錄看,他們的孩子大部分時候都是許媽在幫忙帶,家裡生活上也多得許媽照料。

正是有了許媽辛苦付出,他們在江西的那麼多年生活才能瀟灑自在。

即便是現在兩家分開了,如果沒有房產之爭,熊磊友好歸還房產,許媽可能還會對熊磊多有照料。為什麼這麼說呢?並不是想要美化許媽。

人都是有感情,小孩子不大點都是許媽在帶,天長日久感情是在點滴積累的,付出越多感情越深。特別是對小孩子,老人家誰養的誰親,哪能說放下就放下?

姚策走了,如果熊磊跟許媽沒有鬧掰,那許媽肯定會盡可能給予孩子一些幫助。

你們都支援許媽要回房子,有沒有想過熊磊有多可憐?

事情發展到今天,倆人之間的感情日漸消耗,早就入不敷出。

許媽想要討回房子,熊磊不願意歸還房子,倆人吵得不可開交,唯獨不見杜新枝表態。

其實杜新枝才是問題的關鍵點,姚策是她的親兒子,離家28年的親兒子沒了,按理說杜新枝應該對兒媳和孫子細心呵護。

沒有住的地方給她們找住的地方,沒有房子給他們找房子,怎麼能忍心讓他們無依無靠呢?

一家人有難同當。

果真能做到這份上,熊磊也不至於孤注一擲,一定要守著許媽的房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