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愛一生一世”,加班登記就能“願望成真”?

2021年3月14日,據說諧音“愛你愛一生一世”,於是這天計劃領取結婚證的人有不少,但因為今年3月14日正逢週日,於是有人建議民政局加班工作,滿足人們的需要。

首先說,民政局對於民眾呼聲和需求,要有所迴應,不過此事卻可以不用做出官方答覆。為什麼,這是由於部分人的這種提議,只是個人對於自身意願與想法做出的,不客氣說只是個人“癖好”,這種想法不具有科學性和理由邏輯。作為國家與政府職能部門,沒有義務支援和鼓勵形成這樣的氛圍。試想,如果今年3月14日民政局加班辦理結婚登記,今後每年是否3-14遇到節假日都要加班,這不被動形成“規矩和制度”了?

其次說,什麼20就是“愛你”,1314就是“一生一世”等等,也就是一種用諧音營造的美好意願,這樣的想法無可厚非,作為個人你怎麼想都行,但是作為公民,你不能“綁架”政府部門來打破工作日程辦理本身也就是一個登記業務的事項,結婚登記早一天晚一天又有什麼不同呢?2021-3-14登記就必然“愛你愛一生一世”?如果認真做個民意調查,恐怕沒有多少人會投贊同票,這樣做沒有什麼多大意義,相伴一生的關鍵還是長久的婚姻經營,實實在在的日常生活中培育,不在於要搞個什麼“噱頭”。我們無意說要這一天登記就是什麼迷信,什麼沒道理,每個人都有相應的想法和權利,但是你個人想法和權利不能只建立在自己的意願上,要考慮社會全域性。

當然,我們也不要一概而論,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加班辦理結婚登記,不僅僅是3-14這一天,平常登記人多也可加班舒緩,但是,民政局工作人員的權利也不能忽視,加班費津貼補助應該跟上,無必要的加班更應當避免。這次杭州市民政局就決定3月14日加班辦理結婚登記,滿足民眾需要,這很好;也有其他地方民政局明確回答,不會這一天加班辦理,這也無從指責,也是對的。

這原本真的是一個小事,但既然有人關注,筆者也蹭個熱度,談談看法,歡迎加關注,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