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做好事》

文/觀舍 圖/網路

曾經看過這樣一個故事,一位深諳世故的母親叮囑將要出嫁的女兒說:你單純柔弱,離開我們以後不要做好事。女兒不解的問媽媽:不做好事難道你讓我做壞事嗎?媽媽回答道:我連好事都不讓你做,能讓你做壞事嗎?

《慎做好事》

文章接著講述了一個法制案例。一個樂於助人的學生,揹著另一個殘疾同學去操場參加課間活動。下樓梯時不小心摔倒了,自己沒事可那個殘疾學生摔傷了大腦,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死者家屬根本不考慮這個學生長期幫助他兒子的事實,把這個學生告上了法庭。法律無情,認定殘疾學生的死亡與這個學生的揹負摔倒有直接因果關係,判這個學生犯有過失殺人罪。後來經過許多人數次艱難調解,死者家屬才撤消了刑事訴訟,法院改判這個學生監護人支付死者家屬幾十萬元賠償費。這個可愛又可憐的學生為了做好事付出了十分慘痛的代價,留給我們的思考也是那麼沉重和深刻啊。

《慎做好事》

今天只所以提起這個話題,是因為我做好事給自己也帶來了諸多煩惱。

《慎做好事》

我是農村人,父親早逝,兄弟姐妹多(七個),妻子沒有工作,生活過的很清貧。儘管如此,只要有人向我告借,如果我有都會傾囊相助;即使我沒有也會想辦法幫助他度過難關。這麼多年下來,有好幾萬元被六個身份不同的熟人,以各種理由和承諾借去了。期間我買房子、女兒結婚、兒子出國研修、甚至我因病到西安住院都沒有向他們討要過,也沒有一個人主動還我一分錢。

《慎做好事》

從繁忙的工作中退下來以後,我試著向他們要帳,出乎我的所料,活著的沒有一個人打算給我還錢,死了的家屬根本不認帳。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求救於人民法院。原以為他們會敬畏法律,乖乖還錢。誰知他們一個個理直氣壯,只有我低三下四。竟然真有鑽法律空子,寧願花錢請律師和我打官司也不願還錢的村幹部。讓我吃驚的是法院竟然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判我敗訴。曾經嘲笑過這個法律條款,借了別人的錢拖過初一躲過十五就不用還了,起不到伸張正義,打擊失信行為的作用。經歷了一審敗訴,二審改判的討債維權,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也懂得了法律的公正和嚴明。

《慎做好事》

今天敲擊鍵盤觸及那段不願回首的往事,心還在隱隱作痛!不做好事對不起良心,做好事不謹慎委屈自己。朋友聽我奉勸:

好事常做,

量力而行。

人倒必扶,

拍照作證。

錢財救急,

借據留存。

學習法典,

保護好人。

《慎做好事》

(辛丑春分前三日於古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