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大家好 我是花田情感導師小煒:

婚前再深刻的愛情,也抵不過婚後的柴米油鹽。

曾經相愛的男人,現在讓你感到委屈和陌生。

原本溫馨的家,讓你感覺沉重和壓抑。

你焦慮痛苦,每天都想大哭一場,但哭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更何況孩子面前你根本不敢崩潰!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婚姻危機的暴發,令你無心做事,內憂外患。

這時候,離婚的念頭,在你腦海裡冒出來。

當你真的下定決心一了百了的時候,才發現離婚也不是一條好走的路,因為你對離婚一無所知——

孩子能歸你嗎?財產能分到多少?

他的債務還要由你來還嗎?

他拒絕給撫養費怎麼辦?

……

這些現實問題像一記重錘,往你茫然無措的心上砸過來,

你完全不知道如何應對。

那麼,如何判斷自己該不該離婚?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當他對你冷暴力,你拿他無可奈何時;

當他越來越忽視你的感受,裡裡外外都是你一個人承擔忙活時;

當他總是在外流連,回到家裡只會挑剔否定你時。。。。。

你是不是無數次都想脫口而出這句話:

“這日子沒法忍受了,乾脆離婚吧!”

婚姻是人生大事,真正在做出決定前,你需要問自己以下幾個問題:

01 是氣頭上做的決定嗎?

人都會不可避免地被情緒控制,也許只是一個雞毛蒜皮的小分歧,

就會升級為大動干戈的爭吵,當兩人都在氣頭上的時候,

都會說出最狠的話去傷害對方,甚至甩出一句“離婚”的威脅。

互相指責的時候,滿腦子想的都是對方的缺點,

新仇舊恨一起湧上心頭,覺得眼前這個人真是面目可憎,非得離婚才行。

但氣頭上做的決定,是不明智的,你很可能會後悔。

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後行。

02 是否盡力挽回了?

兩個人從相識相知到戀愛結婚,是難得的緣分。

特別是當你們有了愛情的結晶後,你們之間更是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如果沒有原則性的問題,輕易放棄一段經營多年的婚姻,是不明智的。

你應該想著怎麼修復關係,而不是一離了之,畢竟離婚並不比挽回容易。

當然,如果發生不能忍受的、觸及原則底線的事,如家暴、出軌、轉移財產,那你可以開始著手止損,提前做好離婚的準備。

03 是自己的決定,還是受外界影響?

婚姻是兩個人之間的事,但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被外界的聲音所幹擾。

因為家人不喜歡這個結婚物件,或者朋友不好的評價,

就開始對對方百般挑剔,直到相看兩厭,走到離婚的地步,那是不值得的!日子畢竟是你們倆自己過。

04 做好準備迎接離婚後的生活了嗎?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離婚不僅是解脫,還意味著接下來,你要獨自去面對未知的生活。

可能會有情感上的孤獨、外人揣測的目光、親友關切的詢問、

孩子的不理解、自己將來的歸屬……

這些壓力,你是否已經做好承受的準備?

如果離婚是你深思熟慮後的決定,並且你已經做好心理準備和做好對將來的規劃,

那麼真誠的祝福你,這段離婚之路能夠走得順遂,迎來屬於你的嶄新人生。

離婚的過程中,大多數人都有以下幾點法律誤區:

就像不久前我的一為學員跟我說,撞破老公出軌後,

她曾一氣之下想離婚,身邊的閨蜜也都覺得渣男不值得原諒。

她跟我說,她想讓這個男人淨身出戶,出一口惡氣!

事實上,真的能如願嗎?

很多人會問,我抓住了對方的婚外情證據,離婚財產分割時,是不是就可以多分得夫妻共同財產?

不少婚姻糾紛中的當事人(多為女性)

總是強烈渴望抓住對方有婚外情的證據

甚至不惜動用大量人力物力,例如聘請私家偵探。

我知道憤怒的你會如此做,一般基於兩方面的目的:

一是為了查明真相,在親戚朋友中討個說法,

離婚也得離個明明白白;

另一方面則是寄希望於抓住對方的婚外情證據,以獲得離婚時候

多分配財產,讓對方因婚外情而付出慘重的代價。

我認為第一個目的屬於道德範疇,各人有各人的觀點看法。

但第二個目的,恐怕現行的婚姻法,會讓您失望。

我國現行法律認為,婚外情的過錯,與離婚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並沒有必然聯絡。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說白了,即使千辛萬苦取得了對方的婚外情證據,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的影響通常也不大。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婚姻中不忠行為,是最難取得被法律認可的證據的。

例如,馬蓉和王寶強的離婚大戰中,雙方都互撕對方的過錯,曬對方與婚外異性的親密照片,

可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證據,這些都是不能被法院認可為婚姻法上的過錯。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通常情況,在夫妻離婚時,法院進行財產分割的總原則是按照“協商一致”、“均等分割”、“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和“照顧無過錯方及生活困難一方”的原則。

如果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也只能作為法官酌情考慮的一個點

但是並不必然對夫妻財產分割產生重大影響,

這是必須要明確的。

很多當事人不顧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價去取得對方婚外情證據,以期待在離婚時候可以多分到共同財產,其實是陷入了一個誤區。

很多人問,對方明明發生了婚外情,

我為什麼不能得到經濟賠償?

取得婚外情的證據是不是一點用都沒有?

並不是。

我們首先要明確婚外情的過錯,是如何分類的。

分為道德上的婚外情過錯,和法律上的婚外情過錯。

所有的婚外情,按照不同嚴重程度區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一般婚外情,包括嫖娼,婚外戀情,婚外性行為。

第二類: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行為。

是指已經有配偶的一方,與其他異性存在著長期的同居共同生活的事實。

第三類:重婚。

不同的婚外情,在法律上所能得到的救濟和保護是不一樣的。

對於剛才提到的第一類,在經濟上不能得到賠償

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調整,依靠社會輿論進行監督和懲罰。

對於後兩種,如果有證據成立,是可以在離婚時候得到經濟上的賠償的。

但得要求無過錯方,在離婚案件過程中,主動提出要求。

並且,這種要求對方給付離婚精神損失賠償的權利,不僅僅在提出離婚時候可以提出,

即使在離婚之後,無過錯方若是在離婚案件中作為被告,

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向人民法院單獨提出損害賠償。

那麼,對方為過錯方,我是受害方,是不是由法院來收集證據,進行判定呢?

不少人都抱有法律萬能、法院萬能、律師萬能的想法,在法律適用上也容易由此產生誤解,以為是法院不作為。

實際上,法院判決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如何理性解決離婚危機中的出軌問題

比如你主張老公有了外遇、婚外情,那麼你就必須提供證據證明其主張。

如果不能夠提供證據,是不會被法院採信的。

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但是和我們平時理解的並不一樣。

可能你親眼看見了,但法官並沒有看見,律師也沒有看見,

因此單憑口頭說辭並不能證明外遇,

除非對方在法院親口承認,或者給你寫過保證再不出軌的保證書。

證明外遇的證據都要注意一點,即合法取得,非法取得的證據較難被認可。

請注意,關於婚外情的證據要越多越好,單一的證據太孤立,往往不能夠被法院採信。

所以,看來離婚簡單嗎?不簡單。

離婚也是需要提前做好打算和準備,更關鍵的是需要冷靜和智慧。

感情的問題,最理智的解決是結合“法與情”

一段婚姻走向消亡,一定是之前的解決方法有問題。

如果你一直用錯的方法,再怎麼試也得不到對的結果。

離婚是一個法律問題,但首先,更是一個情感問題!

情感和法律,就像離婚這枚硬幣的兩面,彼此相依,缺一不可。

最理智的解決是從理性的角度爭取權益最大化,又能用正確的兩性溝通方法實現有效溝通。

只有這樣,你才會慢慢不可思議的發現,

你和對方已經不再是無意義的爭吵和謾罵,

即使你們存在分歧,也可以透過協商解決進行處理,完全不用對簿公堂。

離婚和挽回,術的層面就是這樣,至於基於實操,

每個人具體情況不一樣,沒有標準化答案可效仿,如果有困惑,就私信來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