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不離家,前夫帶女友回家,被兒子看到趕出家門

眼前這個中年男人叫陳永發,他的精裝修的房子裡凌亂不堪,他說在一個月之前,妻子更換了門鎖後離開了家,兒子與他也發生了矛盾,要將他掃地出門,如今兒子住校,妻子離家,無奈之下,陳永發撬開了門鎖獨自住在家中。這個家到底發生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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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的茶几上有幾盒剩下的盒飯,還有一包藥物,陳永發還在家中的牆面和妻子的照片上寫滿了“悔恨”,紅色的大字格外醒目。陳永發直言如今自己生病了,妻子開始嫌棄自己了。

陳永發與妻子是做礦山機械生意的,有三個店面,可見生意做得還是很不錯的,在店面中記者見到了吳麗芳,一見面吳麗芳就爆出了一個驚人的訊息,她稱陳永發與她已經離婚十多年了,陳永發並不是她的老公,只是她的前夫而已,而陳永發說離婚後兩個人仍舊在一起生活,吳麗芳離婚不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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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十多年前,陳永發賭博,欠下了幾百萬的債務,為了不連累家人,就與吳麗芳辦理了假離婚,但也僅僅是辦理了離婚手續,日常生活如同以前一樣生活在一起,那兩人這又是為何鬧了矛盾呢?

吳麗芳此時說出了一個隱情,她直言陳永發帶了別的女人回家,正好被兒子看到了,也因此兒子要把父親趕出家門。吳麗芳也一氣之下換了家中的門鎖,獨自住在店面中。

吳麗芳說房子是在她的名下,她並沒有離婚不離家,當時是在兒子的勸說之下,才允許陳永發回家住的,沒想到回家之後,陳永發與吳麗芳經常吵架,甚至是帶女人回家,更是會動手打吳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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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發直言如今自己還有債務在身,所以一直都沒有與吳麗芳復婚,而現在店鋪所賺的錢都在吳麗芳手中,吳麗芳不願意替她還債,本來是夫妻二人共同創下的基業,如今自己卻被拋棄。對此,吳麗芳則表示陳永發一直在說假話,他離婚前就是一個無業遊民,店鋪全靠吳麗芳自己支撐,如今生意做得越來越大,還置辦了好幾處房產,而陳永發則不務正業,甚至傳言他與其他人生下了孩子。雙方各執一詞,到底誰說的才是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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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麗芳獨自開著車忙著生意上的事情,多年來都是她一個人親自親為,她經常要去工地、礦山等地聯絡生意,可以說她做了很多男人應該做的事情,吳麗芳拿出房本,上邊寫著她的名字,她說這都是她辛苦付出的結果。

接著她給記者展示了離婚協議,協議中孩子歸吳麗芳撫養,房子歸吳麗芳,但需要一次支付給陳永發三萬元,後來婚前的這套房子被陳永發賣掉了。

吳麗芳直言這些年帶著兒子打拼不容易,身邊的人都稱她是女強人,而實際上她也希望能有一個人能幫他撐起這個家,但沒有辦法她只能獨自扛起這些重擔。而多年來,陳永發大多數時間都在打牌,根本就沒有賺錢給她,十多年來吳麗芳也給過他機會,但陳永發還是讓吳麗芳失望了。

陳永發說是吳麗芳騙了她,本來就是說好的假離婚保住家產,但後來吳麗芳卻反悔了,致使他現在一無所有。如今自己生病了,沒有辦法賺錢生活了,而吳麗芳的店面是他跟著一起建立的,讓吳麗芳給他一個交代,吳麗芳則反駁說陳永發是一個無賴,是看自己現在賺錢了,就是想找她要錢。

為了弄清真相,記者採訪了附近的鄰居,鄰居直言陳永發很少到門店幫忙,印象中也只看到過一次而已,這麼多年來一直都是吳麗芳獨自經營打理,他們都覺得吳麗芳是個能幹的女強人。

吳麗芳表示十多年來,在陳永發身上看不到生活的希望,他整天無所事事,除了打牌還是打牌。此時,兒子陳斌也到達了門店,陳斌對父親視若無睹,徑直上了母親的車與母親一同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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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斌拿起螺絲刀,用力地拆卸著父親換好的門鎖,陳永發又一次與陳斌發生了衝突,陳斌一氣之下又開始砸著家中的傢俱,陳斌指責父親帶女人回家,他表明了自己的態度,不允許父親住在這個家。

陳斌指著家中臥室的門,上面還有一個刀痕清晰可見,他說那是自己高三那年父親用刀追著媽媽打留下的痕跡。因為父親將陌生女人帶回家,讓陳斌無法接受與父親發生爭執,父親將陳斌手部打傷,陳斌也曾經想過讓父母和好,但這次爭執讓他徹底對父親失望了,如今這對母子心意已決,希望陳永發離開這個家。

記者採訪了陳永發的外甥女,她表示陳永發當初與吳麗芳離婚,是因為舅舅欠下了外債不假,為了保全家產,他們才領了離婚證,之後陳永發就到外地打工,兩年後回到家中,並在吳麗芳的店中幫忙兩年,但後來就一直感情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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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陳永發沒有其他的訴求,他只需要一個可以住的地方,而此時兒子堅持要求陳永發搬出去,不同意父親居住,雙方又起了爭執,陳斌拒絕協商,只堅持讓父親搬出家門。

調解民警說房本上的名字是吳麗芳一人所有,都是離婚後購置的,那套房子和幾個門面都與陳永發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他對此有異議,可以去法院上訴舉證,證明這些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置辦的,民警還對陳永發進行了提醒,告知他未經房屋主人同意私自進入他人室內,就屬於私闖民宅,這是違法行為,但對於民警的提醒陳永發表示拒絕,他堅持認為那就是他的家,住進去是理所應當的。

民警對於陳斌也進行了勸說,希望他不要一直指責父親拒絕溝通,要試著去做父母之間的潤滑劑,讓他們和平解決問題。最後,吳麗芳告知陳永發,如果有疑問可以去上訴,陳永發對此表示認可,決定由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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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2005年離婚後,2013年吳麗芳買下現在居住的房子,陳永發也是在這一年被兒子勸說回的家,而鄰居又稱很少看到陳永發在店裡幫忙,這也就證明吳麗芳幾年來大多數時間都是獨自經營著生意,她的確過得不容易。

陳永發當初與吳麗芳用假離婚的手段逃避債務的做法確實不對,但離婚雖是假,離婚證卻是真,在生活中有太多弄假成真的事情。特別是這對夫妻,陳永發對於債務的償還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完成,夫妻長期處於離婚狀態,隨著矛盾的增加,離婚證也就成為了兩人之間無法逾越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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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勸說那些想要透過假離婚去獲取利益的人,還是要仔細考慮一番,別到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

對於這件事大家有著怎樣的看法呢?大家認為吳麗芳應該給他分一部分財產嗎?歡迎評論留言,關注我,一起觀察社會百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