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不離家,前夫帶女友回家,被兒子看到趕出家門

夫妻離婚不離家,前夫帶女友回家,被兒子看到趕出家門

調解民警說房本上的名字是吳麗芳一人所有,都是離婚後購置的,那套房子和幾個門面都與陳永發沒有任何關係,如果他對此有異議,可以去法院上訴舉證,證明這些財產是夫妻雙方共同置辦的,民警還對陳永發進行了提醒,告知他未經房屋主人同意私自進入他人室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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