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生命的意義

大家好!我是龍哥。

一個想跟大家每天進步一點的男人。

今天想跟大家聊一個比較終極的話題:生命的意義。人活著的意義到底是為了什麼?

當我們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代表我們正在思考我們的人生。蘇格拉底說過:“沒有經過審視的人生是不值得過的。”這句話的含義是我們要時不時停下來思考,我們正在過的人生的意義在哪裡,是不是要繼續,還是要做出改變。不斷地調整我們人生的方向,集中自己有限的注意力到該做的事情上面,以至於在我們有限的時間裡面,能為這個世界留下點什麼。

人會在什麼時候開始去思考關於生命意義這個問題呢?我想大多數的人是成長到了一定的程度,對這個社會有一定的認知的情況下,才會去關注生命的意義。特別是感覺到迷茫的時候,停下來,回顧自己過去的生命的意義,思考接下來要怎麼做才能更有意義。少部分的人非常的幸運,從小就天賦異稟,只要好好發揚自己的天賦,此生就能過得很有意義了。而我們此等凡人,要靠經歷了社會的毒打,知道自己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才能慢慢確立自己此生的意義,並以此安身立命。

會問自己的生命是否有意義這個問題的人?要麼是經歷了生命的挫折苦難,產生對生命意義的質疑;要麼是慾望得到滿足之後的空虛無聊。有些人會得出一個答案:生命沒有意義。因為很多時候人們會把有意義跟有用直接等同起來。沒有用就沒有意義。那些不能勞動,不能為別人創造價值的人,甚至還可能會拖累社會,拖累他人的人,他們的生命還有意義嗎?

生命的意義不併等同於有用。判定一個人的生命是否是有意義,這個判斷權力只能交到我們個人手裡,我們擁有對自己生命意義的解釋權。因為我們個體對於我們自我的存在始終是有意義的。對於他人是否有用,只不過是我們在實現自我存在的時候,剛好對他人有用,而不是我存在的意義就是為了對他人有用。但是很多人往往忽略了這點,就會活在別人的眼光中,別人看不起自己,就會覺得自己特沒用,特沒意義。甚至創造了個詞“社死”,“社會性死亡”,就是沒臉再在社會上面對眾人了。

只要你活著,無論活在任何的條件下,你始終對自己是有意義的。

知道自己的生命是有意義的,接下來才是我們要如何解釋我們生命的意義。

香港電視劇經常有一句對白:做人呢,最重要就是開心。有很多人是信奉快樂主義和享樂主義,認為今朝有酒今朝醉。那是不是我們生命最重要的意義就是追求最大的快樂?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與快樂相對的苦難是否就是沒有意義的?

《活出生命的意義》的作者維多克·弗蘭克爾曾經經歷過納粹集中營3年的非人生活。他自己統計過,在集中營中能活下來的機率不會超過1/28。他親眼目睹了身邊的一個個親友的離去,最終他活下來了。當他回首這段痛苦經歷的時候,他依然覺得這段痛苦是有意義的。在集中營的犯人會被奪走身上所有的東西,但是有一樣東西是不能從人的手中奪走的,那就是人們擁有在任何環境中選擇自己的態度和行為方式的自由。越是在苦難中,忍受痛苦的方式就是讓自己的精神得到昇華。

苦難、厄運和死亡是生命不可剝離的組成部分。而快樂是我們人生中一種附加品,如果這種附加品本身成了目的,反而會受到減損。

那些能在集中營活下來的人,往往是知道自己為什麼而活的人。很多沒能堅持下來死去的人的真正原因,就是放棄了希望。當時有很多犯人以為過了聖誕節,他們就能回家,但是聖誕過去了他們還依舊身陷囹圄,他們的希望就破滅了。所以很多人是死在了聖誕節後的第二天。

生命的意義能支撐一個人活下去。在弗蘭克爾眼裡,生命的意義又是什麼呢?弗蘭克爾認為,負責任是人類存在之本質,找到生命的意義在於找到你對什麼東西負責。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我們都是我們的世界裡不可代替的存在。一旦我們找到了自己的責任,也就永遠不會拋棄自己的生命。

我們對什麼東西有責任?這個問題的答案,只能向我們每個人的內心去尋找。每個人都會找到不一樣的答案。有些人是對自己所愛的人負有責任,有些人是對自己未竟的事業負有責任,有些人是對自己的良知負責。但是我們所有人都應該對實現自己獨特的一生負有責任。

要怎麼樣才能激發起自己的責任感?《活出生命的意義》中講到一個方法:“要像是在經歷第二次的生命,彷佛你已經獲得重生;再也不要像過去那樣,一定要避免犯下同樣的錯誤!”當我看到這段話的時候,我內心像是被電觸碰到一樣。假設現在就是過去,過去能被改變和修補,我會去做什麼樣的修補?這個東西就是我最為重視,最該負起責任的。然後回到現實,我會發現,現在還有機會去做修補的。曾經做過讓自己後悔的事,那未來就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我可以好好把握好現在。

找到生命意義的第二種方法是透過體驗某種事情——如真善美——透過體驗自然和文化或體驗另一個人的獨特性——就是說去愛某個人。

只有在深愛另外一個人時,你才能完全瞭解另一個人的本質,甚至能看到他潛在的東西即他應當實現而尚未實現的東西是什麼。只有透過愛,才能使你所愛的人實現他的全部潛能。愛無疑是人生的一大動力,想想我們多少人工作的動力就在於家庭,在於對家人深深的愛就知道了。假如只有我們一個人,也許我們不會太在意自己活得怎麼樣。但是因為有了所愛的人,我們必須所向披靡。

找到生命的意義的第三種方法就是忍受苦難。這並不代表我們要主動去尋找苦難,那是自虐。而是在面對無可改變的厄運的時候,我們也能從中找到生命的意義。苦難能夠見證人類潛能的極致,即人能將個人的災難轉化為勝利,將個人的厄運轉化為人類的成就。

結合找到生命意義的三種方法,對應有三個不同的方式實現生命的意義:

1、透過創立某項工作或從事某種事業;

2、透過體驗某種事情或者面對某個人;

3、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難時採取某種態度。

第一項透過創立某項工作或從事某項事業,這個必須是跟自我責任聯絡起來的,才能是具有意義。創辦工作和從事事業,都要遵從自己的內心。否則工作和事業就單純是一個餬口的工具或者是個獲利的工具而已,而不能成為實現自己生命意義的方式。當不知道要做什麼的時候,我們的良知可以給予我們指引。良知是一種提示器,能夠指示我們在特定情境中前進的方向。良知會仔細衡量我們所處情境,按照一套標準和價值系統去評價它。這個也是王陽明的心學,致良知。我們要依靠良知去開創我們的事業或者從事某項工作。

第二項透過體驗某種事情或者面對某個人。很多科學家並不是追求名利而去做研究的。量子力學的奠基人之一,天才物理學家保羅·狄拉克,在1933年的時候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他當時甚至想不去領獎。結果別人告訴他,如果不去領獎,他將更加出名,他沒有辦法才只好去領獎了。這些不慕名利的科學家,他們的人生意義是因為在於他們體驗到了科學之美,滿足了自己的好奇心。有些得道高僧拋棄世俗,遁入空門,他們透過打坐冥想,也是追求一種體驗,一種與宇宙合二而一的無我的體驗。這種極致的體驗可能跟我們外人都無關係,但是這個就是高僧所追求的人生意義。

第三項在忍受不可避免的苦難時採取某種態度。這也是《活出生命的意義》作者認為最重要的一種方式。這當然跟他曾經在集中營的苦難經歷有關。感謝祖國感謝黨,讓我們生活在和平年代,我們能遭受到跟作者相比都不能算是什麼苦難,頂多算是人生的低谷和挫折。在人生遭遇低谷的時候,我們要以一種什麼樣的心態去面對,誰都無法阻止我們笑對慘淡的人生。而且,觸底必定會反彈,在低谷時正好讓自己積蓄向上的力量,為將來爆發準備好勢能。如果那麼不幸,就一直在低谷了,那就當作挑戰自己的極限忍耐力。苦難未必造就輝煌,但是苦難必定能讓自己精神得以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