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大多數感情,都毀於這一點

絕大多數感情,都毀於這一點

絕大多數感情,都毀於這一點

01

思思最近看起來情緒不太對,問她怎麼了的時候,她突然就紅了眼眶,對我說自己這段戀愛談得越來越焦躁不安。

“我之前都不怎麼關注大力的交友情況,

可在一起久了,怎麼說呢,獨佔欲就上來了。

我上次手賤點開了大力的微信,結果發現他和公司一個女生聊天,而且兩人的聊天頻率挺高的,雖然只是簡簡單單的日常對話,但那些內容在我看來挺曖昧的,兩人互道晚安什麼的,讓我感覺挺不舒服。

我是個心裡藏不住事的人,所以之後我就忍不住問了大力,可他根本不覺得這是件事,可能看我真的不太開心,大力就立馬向我保證他以後會注意,和那個女孩子只聊公事,不談其他的,他不會再讓我覺得難受吃醋。

可是自打那時候起,我就總是情不自禁地想去翻大力手機,我知道這樣不好,但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因為看他手機的事我們吵了好幾次架,大力說

我這樣做就是擺明了想從他的手機裡找到他對不起我的“證據”,這就說明我一點都不信任他,這就說明我一點都不信任他。

我也知道自己這樣做很傷我和大力之間的感情,但我就是忍不住胡思亂想:他是不是在和別人曖昧,是不是變心了,是不是揹著我在和別的女生好……”

聽著思思的話,我突然想起之前聽過朋友講自己前女友,

“她覺得我和另外一個女生曖昧,我就刪除了那個女生的聯絡方式,然後她就覺得我們關係肯定不一般。”

朋友當時難得的正經,“其實兩個人相愛, 就是想要體味愛情的美好,兩個人一起邁向美好的未來。如果談戀愛的時候卻把男朋友當成一個敵人,不停地想要去挖掘出他不愛自己的證據,這樣的猜忌到底對兩個人會有什麼好處?”

就像有句話說的,

“愛情本來應該是件快樂的事,愛人本來是個信任的伴侶,假如淪落成了一件勾心鬥角的事、一場保密與反保密、犯錯與抓錯的戰爭,那麼愛情有什麼意思?”

絕大部分感情,其實都是敗給了這四個字,“不夠信任。”

02

知乎有一個話題,

“有一個不信任自己的另一半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底下有人回答,“我很愛她,也沒做過對不起她的事,但我們之間總是因為不信任的問題吵架。很氣憤,但更多的是委屈,我真不知道她是從哪得到的理論,認為男人都是好色,男人都會出軌。”

就像曾經有看到過的一段吳彥祖的訪談,他在節目裡爆料自己曾經因為“太帥”而丟了女朋友。

女孩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因為覺得他這樣的肯定會有很多女生喜歡,所以就一直不相信吳彥祖講的喜歡她,最後找了第三者,離開了他。吳彥祖甚至還表示,他以前的女朋友都會有這種感覺,因此常常都會懷疑他。

愛情一旦開始充斥懷疑與猜忌,就註定了長久不了。因為無論他表現的有多愛你,你都能夠從蛛絲馬跡中找到你所謂的他不愛你的證據,你永遠不會全心全意相信對方說的那句“我愛你。”

如果你一開始就不信任對方,那這樣的感情根本就沒有繼續下去的意義。

要知道,在一段感情裡,信任從來都是相互的。不然兩個人在一起,不夠信任的一方不安猜忌,不被信任的一方委屈難過,這樣的感情非但沒有一點甜蜜,反而只是會給彼此帶來傷害。

03

該是你的就會一直屬於你,想走的人你就算想盡辦法也留不住。

愛情最不需要的就是死死地盯住對方,所謂的相愛,其實就是你給對方信任,而他能夠回報你以走下去的信心。

就像曾讀到過這樣一段話,

“最好的愛情觀是什麼,不會因為一條沒有回覆的簡訊,一句無心的話,一個不要緊的異性朋友,而斷言你不愛我。當你穿過樹林翻過山嶺越過海洋,我都放心的讓你去遠方,無論你在想什麼做什麼說什麼,我都知道你不會棄我而去,而你終究是我的。”

信任是最暖心的情話。

愛人不需要太用力,患得患失。所以如果真心愛一個人,就請給他你的信任,相信他對你的愛,也相信你所憧憬的屬於你們兩個人的愛情。

因為彼此信任的愛情,才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