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曾驚豔我時光的你,再見了

那個算得上是我初戀的人,昨天結婚了。

他婚禮的酒店我去了,只不過,我是在他隔壁的場廳,參加一個親戚的婚禮。

應該是有些遺憾的,畢竟我沒能看到他穿著西服帥氣的樣子,要知道,他曾經可是驚豔了我的整個中學時代。

那個曾驚豔我時光的你,再見了

和他分開已經八年了,關於他的那些記憶永遠被停留,說起來,還是很美好的。

剛上中學時的懵懂,那種青澀的喜歡,已經沒有了印象,只知道那時候很喜歡他。

或許是青春期的荷爾蒙分泌旺盛,一喜歡他就是三年。

他是一個轉學生,隔壁班的,初見他之時,只覺得他長得白淨,身高也高,全身上下充滿了陽光男孩的氣息。

他很喜歡打籃球,偶爾的下午,能夠見他在籃球場上打球,這個時候我定會拿本書在教室的走道,假裝看書,實則是在遠遠的望著他。

這像是一場柏拉圖式戀愛,他在籃球場的那頭,我在教室走道的這頭。

在我看來,道不同,是不可為謀的。

但緣分說來巧妙,我一個很要好的男性朋友在籃球場上認識了他,併成為了哥們,就在那朋友的生日會上,我們相識了。

那時候,我們讀的是寄宿制中學,只有週末可以回家。

平時在學校,我們沒有走得很近,只是單純的見了面會打個招呼。

回到家裡就是拿起自己還是翻蓋的手機,可愛的企鵝頭像,必定在回學校前都會時時閃動。

大概感情就是聊出來的吧,但那時候的感情,又是那麼的單純,單純到拉個手都覺得害羞,現在想來還帶著幾分奢侈。

星期天的時候,他總會到我家的樓下,然後跟我一起搭公交回學校,要知道,他家和我家完全的不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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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看到別人家的女朋友是等在籃球場邊,送吃的送喝的時候,我也想像人家一樣,哪怕只是去送一瓶水。

但是作為班裡的班長,像是被寄予厚望一般,還是抬本書在教室走道遠遠的望著他吧。

他也表達過他的訴求,希望我能去給他送瓶水,可那時候的嚴家教,還有學校裡有老師是親戚,就覺得得格外小心翼翼,現在想想那時候真的好膽小。

好在他理解了,在學校裡我們除了學習,其他的交流很少,就連他給我帶一杯奶茶,我給他買一瓶飲料都是悄悄的放於桌心。

看著別人瘋狂至極的談戀愛,大膽的在教室窗簾下親吻,我覺得我和他只能算是普通朋友關係。

那時候我數學有些偏科,而他剛好除了數學,其他都不太行。

在晚自習後的一段自習時間裡,他經常來給我補數學,班裡同學就一直起鬨,但我們都只說我們是好朋友。

說實話同學們應該是不信的,但也沒有對我們有太多說詞,畢竟班級前五的成績,談個戀愛又能怎麼樣呢。

我也給他補習過其他課程,但他對學習好像沒什麼興趣,他自詡數學是隨便學一學就會的,其他那些一聽到就頭疼。

不得不承認,他的確很聰明,只是偏不喜歡讀書。

後來,我數學成績提上來了,進入了班級前三,而他還是那個不愛學習的陽光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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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初中畢業,需要刷的習題越來越多,週末跟他聊天的時間越來越少。

有時候約在圖書館,即使他不看書,他也會去陪我。

我有強迫他看書,但是收效甚微,結果總是不了了之。

最後一個學期,他也有很努力,跟我一起看書做題的日子越來越多,跟朋友去遊戲室的時間幾乎沒有了,成績有了很大的提高。

他說他不想和我有太大的差距,我是得上重點高中的,他也會努力和我在一所學校。

以他的聰明勁,我信了,但中考成績還是沒有達到我所上學校的分數線。

進入高中,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越來越少,有時候一個月只能見上一次,但好在手機聯絡還是一樣的沒有間斷。

我們說,我們現在努力學習,到時候大學還可以在一所城市,最好還是在一個學校。

一切想象終歸是美好的。

但高一剛結束,他又轉學了,轉到了他的家鄉,這很可能意味著高中畢業之前,我們可能見不到面。

事實也的確如此,甚至後來,我們都沒有再見面。

高二那年學習氛圍就變得有些緊張,我們的聯絡也越來越少,一個星期就只有一次電話。

再到後來,我們都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會斷了聯絡,那時候傷心了好一陣子,問遍了身邊所有人關於他的事,都是無疾而終。

高二那年,學習成績直線下降,心態一度不好,但是死守我們的約定,一定要考上我們約定好的那所大學。

我相信我們會在那裡再次相見,所以後來的我,就是靠學習來麻痺的自己。

那個曾驚豔我時光的你,再見了

可單純果然還是如我。

在漸漸遺忘他的那段日子裡,只要沒人提起他,我就不會再想起,但有人一旦說起,心裡還是會滿滿的悸動。

當從別人口裡得知,那年他的家裡發生了變故,高二沒上完,他就退學了。

幾個很要好的朋友當時都收到他的特別交代,就是不能告訴我,一切都是為了我好,他的一幫所謂兄弟,倒是十分信守承諾。

事情過去那麼多年,才告訴的我,說那時他是真的喜歡我。

可為什麼這話不是出自他之口,可一切也早已物是人非,回不了頭的。

他何時回到我的家鄉,並定居在了這座城市,我渾然不知,現在還娶了別人。

沒想過我們會再開始,只是那時的結束,於我不明不白,心中可能還是有抱怨,可是自己有努力過的,不悔。

看到迎賓門口的他和新娘的照片,起初我以為只是像,再看到他醒目的名字,和從宴客廳走出的認識的人,我確認了。

終歸,我成為了他的過客。

一直都相信“有緣”之說,但也相信“無分”之說,所謂的有緣無分,大概也就像我們這麼一回事吧。

我見到了他們站在迎賓門口幸福的背影,只是,我再沒能認出那是他。

他的出現,可謂是讓我當年驚鴻一瞥,一眼就是三千年。

他的離開,就當是青春懵懂年華事,始終得去夢一場。

那個曾驚豔我時光的你,再見了。

文|原不也

圖|來源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