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醯胺溶解後儲存時間不宜過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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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丙烯醯胺粉末溶解後,高分子分子鏈完全開啟,達到最大伸張強度,如果長時間的開啟使分子鏈過度展開容易斷裂,那麼斷裂後聚丙烯醯胺水溶液就失去分子的凝聚效果,就是我們說的水解了。汙水處理使用聚丙烯醯胺,一般都是為外觀白色小顆粒固體,先溶解後使用,也有很多汙水廠為了使用方便,採購已經溶解過的聚丙烯醯胺溶液,只要透過進一步的稀釋便可以投加使用(成品液體聚丙烯醯胺有效成分低,使用量大,效果不明顯,不推薦採購)。

在配置聚丙烯醯胺水溶液時要現配藥現用。

聚丙烯醯胺主要分為有陰離子、陽離子與非離子。

陽離子聚丙烯醯胺溶解成溶液之後,長時間儲存會降低陽離子的離子度,陽離子聚丙的離子度主要指的是電荷密度,存放時間過長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因為離子度一旦被降解會使得產品的分子結構發生變化,從而降低產品的使用效果。一般藥溶液存放時間不超過48小時,夏季高溫特別是35度左右不超過24小時。

陰離子聚丙烯醯胺與非離子聚丙烯醯胺溶解成溶液過後,經長時間的儲存會使之粘度下降,因為這兩種產品具有絮凝作用,主要起到的是吸附作用,如果溶解之後長時間存放,使得粘度下降,增加汙水處理的投加量,從而大大的增加了使用成本。所以汙水處理使用聚丙烯醯胺型別的,最好是應現配先用,因為聚丙溶液存放時間有限。一般藥溶液存放3到5天的時間,夏季高溫不超過3天。

還有在水處理行業中,除了聚丙烯醯胺溶液儲存不宜過長之後,其他水處理藥劑也是一樣的。例如混凝藥劑(PAC、PFS)一般pH值都比較低,若溶解之後pH值便提高了,在較高的pH條件下會發生反應,因為溶解後的藥劑不穩定,容易發生水解。

聚丙烯醯胺溶解後儲存時間不宜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