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千里之堤毀於蟻穴”,用手可以碾死的螞蟻,卻能夠讓千里之堤崩塌。看上去不起眼的隱患,如果匯聚在一起,很有可能招致禍患。正如1993年深圳致麗玩具廠發生的那起火災:電線老化短路、逃生通道被堵、滅火器已經過期、工人無消防意識……這些放在平時,都是不起眼的小事,然而當越來越多的小隱患匯聚,就會變成大隱患。

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事情發生在1993年11月19日。這一天下午,致麗玩具廠裡的女工都很高興,因為20號是發薪水的日子。有的工人想著買新衣服,有的想著給家裡的孩子吃頓肉菜補一補,有的想著趕緊去醫院裡給病重的老母親繳納醫療費。就在大家沉浸在這段喜悅中難以自拔時,一道火光卻讓他們亂作一團。

最先發現火災的女工阿麗當時正要去庫房取材料,卻猛地發現庫房內濃煙滾滾,她趕緊衝出去喊道:“著火了!快跑啊!”隨後阿麗找到最近的一個消防箱,可是不知是因為使用方法錯誤,還是滅火器不管用,阿麗無論如何都不能啟動滅火器。於是她喊來了廠裡的保安,保安挨個檢查了廠內所有的消防設施,發現所有的裝置竟然都過期了,只有其中一個能夠使用。由於在尋找滅火器的過程中耽誤了不少時間,火勢已經蔓延到一樓,一個滅火器肯定不夠用。於是他趕緊通知一樓的女工讓她們逃出去。

與此同時,二樓、三樓的女工們還在奮力工作,她們並沒有意識到危險即將來臨。二樓全都是裁縫間,女工踩踏縫紉機的聲音,遠遠大過了一樓的尖叫聲和呼救聲,而三樓的女工距離太遠又聽不到。

在90年代,這些窮苦的工人不可能有手機、大哥大等通訊工具,保安只能上樓去通知工人,但是他在登樓梯的時候,由於樓梯口為通風處,濃煙基本都匯聚在這裡,保安直接被燻暈了。直到煙霧蔓延到二樓,女工們才發現她們已經被火勢包圍了。

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此時,二樓的女工亂作一團,有的想衝下東側的樓梯,但是被樓梯內濃度極高的煙霧燻暈。後面的人不知情,直接踩著前面人的身體過樓梯,最終也倒在地上。結果這個出口完全被暈倒的女工堵死,後面的人發現此路不通,只好原路返回,跑到三樓空氣相對清新的環境中避難。

兩層樓的女工全都擠在幾個通風的窗戶口,正在這時,她們聽到了消防車警報的聲音,都鬆了一口氣。然而接下來的營救任務非常艱難,由於一樓是最先著火的地方,火勢非常大,二樓也已經被火和煙霧覆蓋,只有三樓還殘存著生存空間。200多名女工就擠在一層樓上等待救援,於是他們決定用雲梯先把被困人員從窗戶口救下來。

結果消防員卻發現,廠房的所有窗戶全都被鐵絲網、防盜網包裹的嚴嚴實實的。原來廠長當初為了防止小偷進入工廠,特地選用了質量上乘的防盜網,結果現在卻變成營救被困者的阻礙。他們用工具切割很長時間之後才將其中一個窗戶打通,剛一打通女工們就爭先恐後地往外爬,不少人被擠到後面,有的還被踩成重傷,甚至有被擠下樓的。

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最終,在2個小時的搶救和滅火作業後,生還的女工終於被搶救完畢,整場大火也被熄滅了。事後警方調查,火災首先起源於倉庫,由於倉庫記憶體放著大量易燃的布偶玩具,一樓也用來展出、存放即將出廠的玩具,因此起火以後,一樓火勢蔓延的非常快。

在這起火災中共有85人死亡,51人受傷,重傷者有20人。廠房完全被燒燬,保守估計經濟損失達800萬元。這起火災的直接原因是工廠內線路失修老化,倉庫內的電線短路後溫度過高,掉落的熔珠引燃了裡面存放的布制玩具。工廠內的電線線路本來應該定期檢查並更換,但是由於工廠負責人出於疏忽或者為了減少成本,並沒有定期請專業人員檢查維修。在調查了整間廠房後,越來越多的細節擺在警方面前,工廠內部可以說是“漏洞百出”。

首先是滅火器的問題,工廠內所有的滅火器在幾年前就過期了,而企業、工廠應當按照年限更換新的滅火器,但是黑心老闆為了減少成本,一直沒有更換,這就導致在火災還未蔓延時,女工和保安無法自己將火撲滅。

其次是消防通道的問題,工廠內一共有兩個消防通道(也就是樓梯),其中一個樓梯被堆放著雜物,根本不能通行;另一個樓梯也就是被女工堵死的那一個。因此在事發後,二樓、三樓的女工根本無法逃生。

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另外還有一個根本問題,在建工廠初期,老闆並沒有選擇防火材料建造工廠,而是選擇了普通的材料。這也間接導致火災在整棟大樓的蔓延速度特別快。

除此之外,員工在逃生時,顯然沒有基礎的消防意識,在樓道內互相踩踏,在窗戶旁邊互相推搡。工廠內部在火災發生時沒有管理人員,所以秩序混亂。而且在平時,工廠也沒有組織過消防演練。

這一切似乎都指向了工廠的負責人。然而當警方找尋幾位負責人的時候,卻發現他們早已逃之夭夭,從香港的家逃到菲律賓去了。然而警察和法律怎麼可能縱容他們,很快工廠的總負責人、廠長和經理就被逮捕歸案。

根據《刑法》(1979年版本)第一百三十五條:

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後,對事故隱患仍不採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終總負責人、廠長和經理分別根據其犯罪情節獲刑。除此之外,他們在相關單位檢查消防設施時曾收買檢查人員,那兩個檢查人員也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深圳致麗玩具廠火災始末: 85名女工喪生, 老闆卻連夜逃竄

這起火災表面上是工廠內部的漏洞所致,實則背後是人的貪慾。工廠的負責人利慾薰心,鑽消防漏洞,鑽法律的漏洞,將工人的生命棄之不顧。“

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一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

”這樣的黑心老闆,吃著人血饅頭,終將為自己的累累罪行付出慘痛的代價。

災難給人帶來的不止是痛苦、問責,更重要的是警示。在日常生活中,對於防災、防險,我們絕不可以心存僥倖。一個僥倖的心理,帶來的風險很低;但是處處僥倖,卻會給工作、生活帶來更多的風險。這也是法律對消防預防工作作出嚴格要求的根本原因,預防可以將災禍扼殺至搖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