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父親為女兒買下130平的婚房花17萬裝修,後卻被物業告知房子不是他的。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這個老實憨厚的男人是阮先生,

兩年前,他花錢在城裡買下了130平的房子,準備給大女兒做婚房,

因為是準現房,所以房子買了後他並沒有急著住進去,

一年後大女兒的婚事被提上了日程,他便準備把婚房給裝修出來,

於是他找物業開了門,進屋一看那是相當滿意,

朝向好、結構好、戶型也好簡直深得他心,

這好馬得配好鞍,阮先生當即就找來頂級裝修團隊,對新房進行了裝修,

在裝修材料方面他也是相當捨得,門板用的是天然的檀木,

客廳和衛生間用的都是拋光磚,三個臥室用的是實木地板,

兩萬一套的廚用裝置,他還把其中一個臥室改成了棋牌室以供娛樂,

四個月後房子裝修完畢,一共花了差不多17萬,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千金難買我高興,阮先生看著裝修好的房子,覺得這17萬花得相當值,

畢竟房子是要住一輩子的舒適最重要。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房子裝修好的第一個新年,阮先生便帶著一家老小住了進去,

過了個愜意的新年,

但房子是給大女兒準備的新房,所以過完年後阮先生便搬回了農村老家,

張羅起大女兒的婚事。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可就在他忙碌之際,物業公司卻給他打來了電話,然後他直接傻眼了,

見過買錯票上錯車入錯行嫁錯郎的,這裝修錯房子的還是第一次見,

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阮先生還真把別人的房子給裝修了,

不久,房子真正的業主吳先生,便拿著房產證找上了門,

阮先生見此,簡直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他掏出自己的房產證仔細看了看,

然後發現自己的房子竟然是602而非502,

得忙碌了四個月,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不過這吳先生也是夠疏忽的,別人都擱他家裡搗鼓了幾個月他還一點不知情,

原來 吳先生和阮先生一樣 房子是買來給兒子當新房的,

只是當時兒子還在讀書 他們便將房子擱置了,

不想有天卻突然接到了電費催繳單,

吳先生納悶了,這房子都沒人住,怎麼會有產生電費呢,

於是他立馬來到新房檢視情況,可掏出鑰匙試了半天卻發現鎖變“芯”了

找到物業詢問後,他才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變成了別人的“新房”,

看小品《裝修》時吳先生只顧著笑了,

實在沒想到自己有天竟成了小品裡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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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比他更難以接受的,是花了17萬裝修費的阮先生,

阮先生在懊惱之際,突然想起門是物業給他開的,所以他找到了物業經理,

可物業經理表示,他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且當初阮先生來裝修時,要求開的就是502的房門,

還說他們是大方面的管理,也不可能是每個人都認識的,

照這樣說,是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要求物業給開門呢?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物業經理也承認,他們確實有失察的責任,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就只能一起協商解決的辦法,

可三方坐在一起後卻都各執一詞,多次協商也沒能得出結果,

於是吳先生一氣之下,將阮先生和物業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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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該案子就在法院開庭了,不管是吳先生還是物業公司都請了律師,

但阮先生卻單槍匹馬,自己坐到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 吳先生要求阮先生立即拆除502的裝修,

並將房屋恢復到裝修前的狀態,

同時,兩被告還需支付他10萬元的折舊費和租金,

吳先生說阮先生都在他的房子裡過了個年,收點租金也不過分,

這要求一提出,就立即遭到了物業代理律師的反對,

為此兩個律師在法庭上辯論了起來

阮先生在一旁聽得焦慮不安,然後出聲為自己辯護了幾句,

你看這阮先生不挺上道嗎,知道自己做錯了就主動解決問題,

他當時一共提出了三種方案,

一是將502房間的裝修全部拆除,吳先生的部分損失由物業公司承擔,

二是雙方調換房屋,他再補償給吳先生一些差價,

三是將502歸還給吳先生,然後由吳先生和物業公司補償給他一些裝修費。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這三點算是合情合理 三方也曾達成一致,採用第三種方式私了,

吳先生出3萬物業公司出2萬,這件事就算解決了,

可不想吳先生事後卻突然反悔了,

見此阮先生再退了一步,說只要1萬可吳先生卻還是不同意,

阮先生一退再退,事情還是沒能得到解決,

他一氣之下錢也不打算要了,帶人準備將裝修材料拆走,

不想卻遭到了吳先生的阻攔,對方甚至還報了警,

事情鬧到這一步,三方都覺得自己委屈,

最後在法官的勸導下,他們在庭外達成了和解,

不過阮先生算是怕了,所以事情解決後他便低價將房子給賣了。

男子花17萬給女兒裝婚房, 裝完後卻被物業告知: 房子不是他的

說到底整件事情就是個大烏龍,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多個朋友多條路,

如果吳先生選擇退一步,那麼他們或許會成為好鄰居好朋友,

但他卻不肯退讓,即不然拆房也不給錢,

雖然他也是受害者,但多少有些自私了,

今天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你們身邊有沒有發生過特別離譜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