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為女兒買下130平的婚房花17萬裝修,後卻被物業告知房子不是他的。
這個老實憨厚的男人是阮先生,
兩年前,他花錢在城裡買下了130平的房子,準備給大女兒做婚房,
因為是準現房,所以房子買了後他並沒有急著住進去,
一年後大女兒的婚事被提上了日程,他便準備把婚房給裝修出來,
於是他找物業開了門,進屋一看那是相當滿意,
朝向好、結構好、戶型也好簡直深得他心,
這好馬得配好鞍,阮先生當即就找來頂級裝修團隊,對新房進行了裝修,
在裝修材料方面他也是相當捨得,門板用的是天然的檀木,
客廳和衛生間用的都是拋光磚,三個臥室用的是實木地板,
兩萬一套的廚用裝置,他還把其中一個臥室改成了棋牌室以供娛樂,
四個月後房子裝修完畢,一共花了差不多17萬,這不是一筆小數目,
但千金難買我高興,阮先生看著裝修好的房子,覺得這17萬花得相當值,
畢竟房子是要住一輩子的舒適最重要。
房子裝修好的第一個新年,阮先生便帶著一家老小住了進去,
過了個愜意的新年,
但房子是給大女兒準備的新房,所以過完年後阮先生便搬回了農村老家,
張羅起大女兒的婚事。
可就在他忙碌之際,物業公司卻給他打來了電話,然後他直接傻眼了,
見過買錯票上錯車入錯行嫁錯郎的,這裝修錯房子的還是第一次見,
但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阮先生還真把別人的房子給裝修了,
不久,房子真正的業主吳先生,便拿著房產證找上了門,
阮先生見此,簡直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他掏出自己的房產證仔細看了看,
然後發現自己的房子竟然是602而非502,
得忙碌了四個月,到頭來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不過這吳先生也是夠疏忽的,別人都擱他家裡搗鼓了幾個月他還一點不知情,
原來 吳先生和阮先生一樣 房子是買來給兒子當新房的,
只是當時兒子還在讀書 他們便將房子擱置了,
不想有天卻突然接到了電費催繳單,
吳先生納悶了,這房子都沒人住,怎麼會有產生電費呢,
於是他立馬來到新房檢視情況,可掏出鑰匙試了半天卻發現鎖變“芯”了
找到物業詢問後,他才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變成了別人的“新房”,
看小品《裝修》時吳先生只顧著笑了,
實在沒想到自己有天竟成了小品裡的“主角”。
但比他更難以接受的,是花了17萬裝修費的阮先生,
阮先生在懊惱之際,突然想起門是物業給他開的,所以他找到了物業經理,
可物業經理表示,他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且當初阮先生來裝修時,要求開的就是502的房門,
還說他們是大方面的管理,也不可能是每個人都認識的,
照這樣說,是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要求物業給開門呢?
顯然這是不可能的,物業經理也承認,他們確實有失察的責任,
事情既然已經發生了,就只能一起協商解決的辦法,
可三方坐在一起後卻都各執一詞,多次協商也沒能得出結果,
於是吳先生一氣之下,將阮先生和物業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
很快該案子就在法院開庭了,不管是吳先生還是物業公司都請了律師,
但阮先生卻單槍匹馬,自己坐到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 吳先生要求阮先生立即拆除502的裝修,
並將房屋恢復到裝修前的狀態,
同時,兩被告還需支付他10萬元的折舊費和租金,
吳先生說阮先生都在他的房子裡過了個年,收點租金也不過分,
這要求一提出,就立即遭到了物業代理律師的反對,
為此兩個律師在法庭上辯論了起來
阮先生在一旁聽得焦慮不安,然後出聲為自己辯護了幾句,
你看這阮先生不挺上道嗎,知道自己做錯了就主動解決問題,
他當時一共提出了三種方案,
一是將502房間的裝修全部拆除,吳先生的部分損失由物業公司承擔,
二是雙方調換房屋,他再補償給吳先生一些差價,
三是將502歸還給吳先生,然後由吳先生和物業公司補償給他一些裝修費。
這三點算是合情合理 三方也曾達成一致,採用第三種方式私了,
吳先生出3萬物業公司出2萬,這件事就算解決了,
可不想吳先生事後卻突然反悔了,
見此阮先生再退了一步,說只要1萬可吳先生卻還是不同意,
阮先生一退再退,事情還是沒能得到解決,
他一氣之下錢也不打算要了,帶人準備將裝修材料拆走,
不想卻遭到了吳先生的阻攔,對方甚至還報了警,
事情鬧到這一步,三方都覺得自己委屈,
最後在法官的勸導下,他們在庭外達成了和解,
不過阮先生算是怕了,所以事情解決後他便低價將房子給賣了。
說到底整件事情就是個大烏龍,都說遠親不如近鄰多個朋友多條路,
如果吳先生選擇退一步,那麼他們或許會成為好鄰居好朋友,
但他卻不肯退讓,即不然拆房也不給錢,
雖然他也是受害者,但多少有些自私了,
今天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你們身邊有沒有發生過特別離譜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