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期發明了新的官職——刺史,刺史的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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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時期發明了新的官職——刺史,刺史的責任有哪些?

漢武帝的雄才大略,並非是吹噓出來的。拋開軍事上的打擊匈奴和文化上的獨尊儒術,他還確立了一套新的監察制度——刺史制度。刺史是古代的一種官職。所謂的“刺”,為“檢核間事”之意,而刺史便是中央派遣到地方進行監督檢核的專員。說白了,刺史也就是皇帝的耳目,能夠對地方官員進行監督,如果發現有貪贓枉法的行為,便可以上奏揭發。刺史制度是漢武帝時設立的,是一項改革意味非常濃厚的監察制度。漢武帝將全國分為13個州,然後由朝廷任選精幹的官員前去擔任刺史,每州均派遣一人,履行監督檢核的職責。

漢武帝時期發明了新的官職——刺史,刺史的責任有哪些?

隨著刺史的勢力急劇膨脹,不僅僅有了自己的州治,還擁有了少量的部隊,到後來乾脆完全凌駕於地方太守之上。到了東漢末年,天下大亂,漢室宗親劉焉出了一個主意,那就是設定州牧,這樣一來其實說白了就是給這些漸漸崛起的地方刺史換了一個新的名字。州牧行使的職權卻越來越大,反而成為了地方上的超級BOSS。

漢武帝時期發明了新的官職——刺史,刺史的責任有哪些?

兩套監察班子雖然有效的扭轉了監察人員不作為的情況,但同時也產生了一個新狀況,那就是兩套監察班子之間容易推諉扯皮。而且,漢文帝時期的刺史,只是一個臨時的職位,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擔任刺史之人是丞相府的官員,這樣無形之中又增加了丞相的權力,不利於皇權的集中。隨著時間的變遷,到了西漢末年,刺史的職權開始不斷擴大,開始有了行政權甚至軍事權,名字也一度變更為州牧,隱隱有從監察官向地方行政長官轉變的趨勢。劉秀復漢之後,又變州牧為刺史。這時候的刺史已經和漢武帝時期的刺史完全不一樣了,因為刺史的刺史已經具備了實權。因此,刺史也變成了名副其實的地方長官,成為了太守的直接上級。

漢武帝時期發明了新的官職——刺史,刺史的責任有哪些?

總得來說刺史(州牧)的最重要的職權就是監察地方,而其他的一些事務就全看皇帝怎麼安排啦。比如皇帝像安撫地方的少數民族,他想讓刺史去就刺史去,想讓太守去就太守去,這些全憑皇帝的意思。而到了新莽之後,州牧的職權就完全變了,變成地方的軍事長官,而到了東漢末年靈帝時期州牧更是變成了掌握一州混軍政大權的最高長官,當然這一切都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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