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作廢
“發票作廢”是大家在日常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的一種情況,那麼不同情況下的作廢條件是什麼呢?作廢流程又是如何操作呢?今天申稅小微就為您一文梳理清晰,快點選收藏吧!
01 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作廢條件
開票方在開具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有以下情形:
1。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 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3。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程式碼、號碼認證不符”。
注意:
作廢專用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資料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列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02 發票開具有誤,如何作廢?
金稅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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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登陸開票軟體—發票管理—發票作廢。
第二步
系統跳出開票資訊清單介面,找出需作廢發票,或透過在檢索框輸入要作廢發票。
第三步
第四步
在跳出的對話方塊中點選確認。
第五步
此次會跳出提示框,提示發票作廢成功或失敗,點選下方的確認。
第六步
確認後發票上將會出現作廢字樣。
稅控盤
點選【發票管理】-【發票作廢管理】-【已開發票作廢】選單項,系統彈出“已開發票查詢”視窗,如下圖:
第二步
選擇“發票種類”,點選【查詢】,找到需要作廢的發票號碼後,雙擊該發票或點選工具條中的【檢視原票】按鈕,便可檢視發票票面詳細資訊。
第三步
若決定作廢此發票,點選明細介面的【作廢】按鈕。彈出作廢確認的對話方塊。
第四步
點選【是】作廢成功後會彈出“本張發票已正常作廢”的提示資訊,點選【確定】按鈕即可結束作廢發票操作。
UKEY
點選“發票管理/發票作廢管理/已開發票作廢”選單項,系統彈出已開發票作廢”視窗。
注意:
點擊發票作廢視窗中的“列印”按鈕,可以把當前視窗中所列出的發票以引數表格形式打印出來。
第二步
在此視窗中選中決定作廢的發票號碼後,雙擊該發票或點工具條中的“檢視原票”按鈕,便可檢視發票票面詳細資訊。
第三步
若決定作廢此發票,點選明細介面的“作廢”按鈕。彈出作廢確認對話方塊。
第四步
作廢成功後會彈出如下圖所示的提示資訊,點選“確定”按鈕即可結束作廢發票操作。
注意:
1。已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能作廢,如果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誤,可以開具負數發票沖銷。
2。已經彙總上傳的發票不能作廢,只能填開負數發票沖銷。
3。發票作廢狀態將記入稅務UKey,無法恢復到作廢前的狀態,因此要慎重使用本功能。
4。對已開發票進行作廢時,通常情況下要遵守“誰開具,誰作廢”的原則,只有以管理員身份進入系統後可以作廢其他操作員開具的發票。
03 未開具的發票如何作廢?
金稅盤
操作步驟:
點選“發票管理”模組,點擊發票管理(選單欄)—未開發票作廢,選擇相應發票種類,錄入要作廢的發票份數,核實無誤後點擊“確定”按鈕。
點選【發票管理】-【發票作廢管理】-【未開發票作廢】選單項,彈出未開發票確認視窗:
第二步
選擇發票型別,系統自動帶出發票程式碼、當前號碼、終止號碼、剩餘份數、填寫作廢份數。點選【確認】按鈕提示“確定作廢當前發票段?”,點選【確定】,未開具發票段作廢成功。
點選“發票管理/發票作廢管理/未開發票作廢”選單項,彈出未開發票確認視窗。
第二步
選擇發票型別,系統自動帶出發票程式碼、當前號碼、終止號碼及剩餘份數,填寫需要作廢的份數。點選“確認”按鈕提示“確定作廢當前發票段?”,點選確定,未開具發票段作廢成功。
注意:
1。未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能作廢。
2。每次使用本選單時,系統給出的發票號碼都是稅務UKey中待開的同種類發票的當前號碼,使用者無法選擇。因此若有需要作廢的發票號碼,必須等到其成為稅務UKey中的當前號碼時才能進行作廢操作。
3。為避免誤操作請注意檢視當前作廢的發票種類和發票號碼。
4。在此處作廢的發票,稅務UKey亦同時作已開發票作廢來處理,只是其金額及稅額值為零。且在“已開發票查詢”中也能看到作廢的“零票”。
04 發票作廢時找不到要作廢的發票?
1。 在發票查詢裡檢查是否有該張發票,若沒有,點選“發票修復”,修復成功後在“發票作廢”中進行作廢;
2。已作廢發票不能再次作廢:核實發票中的作廢標誌寫的“是”還是“否”,可透過“發票查詢”中的“作廢標誌”進行檢視;
3。已抄稅發票不能作廢:進入報稅處理—狀態查詢—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增值稅普通發票—檢視“上次報稅日期”,在此之前的發票為已抄稅發票,不能作廢;
4。跨月發票不能作廢:核實開票日期,跨月發票只能透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銷
05 成品油發票開具是否可以作廢?
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
檔案規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成品油消費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號)
06 本月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有誤,
能否作廢?
增值稅電子發票開具後不能作廢。納稅人開具電子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的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電子普通費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