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迴應“火鍋裡吃出避孕套”:胡某尋釁滋事拘留14日

12月25日,樂山公安釋出警情通報:

針對近日網傳“火鍋裡吃出避孕套”情況,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介入調查。

經查,違法行為人胡某(男,33歲,四川省仁壽縣人)前期在市中區某火鍋店就餐後對收費價格心存不滿,遂於12月18日晚,再次到該店消費,並在就餐即將結束時將事先購置的避孕套放入鍋中滋事。

目前,胡某因尋釁滋事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14日。

警方迴應“火鍋裡吃出避孕套”:胡某尋釁滋事拘留14日

據媒體此前報道:男子稱從火鍋裡吃出避孕套,店家發現他早有“前科”,警方介入調查

近日,四川樂山兩名男子到當地一家火鍋店就餐時,聲稱在火鍋裡吃出避孕套,索賠幾萬元。該火鍋店老闆宋先生用火鍋煮避孕套“做實驗”,以自證清白。

宋先生還發現,涉事顧客今年5月在一家麵館吃麵時,稱吃出一隻蟲,獲賠500元。宋先生懷疑,這顧客是專門來“碰瓷”的。

據極目新聞此前報道,12月24日,當事顧客胡先生稱18日晚,他和朋友賀先生前往樂山市市中區王河路某火鍋店就餐,兩人共點了三個葷菜三個素菜。在用餐過程中,他們先將三個葷菜夾至鍋中煮,之後便將三個素菜倒進鍋中。

“我用勺子撈肉的時候,因為有紅油,還夾雜著菜,當時就立馬喂進了嘴裡。但我發現咬不動,吐出來一看才發現是個避孕套。”胡先生說,避孕套的形態完整,兩人發現後向店內的工作人員反映,要求檢視監控。

警方迴應“火鍋裡吃出避孕套”:胡某尋釁滋事拘留14日

“之後我跟我朋友都吐了,覺得噁心。”胡先生說,他們在與店方協商過程中提出了賠償要求,“由於我和朋友都喝了點酒,當時就隨口說賠幾萬塊錢了事,不過現在我們並沒有這個要求了,只希望市場監督管理局能查清這件事。”

同行男子賀先生稱,當晚他並沒有看到胡先生從鍋中撈出避孕套這一過程,這頓飯由胡先生買單,共計花費243元,提出賠償幾萬塊是在酒後說出的。

另有面館老闆稱他看到相關報道後,發現到火鍋店吃出避孕套的男子,正是7個月前在他家麵館聲稱吃出蟲的顧客。

鄒先生說,今年5月底,胡先生曾連續三天到他開的麵館吃麵,第三天,胡先生稱在碗裡吃到一隻長約3釐米的完整長蟲,隨後便索賠2000元,最終在市場監管部門的調解下,鄒先生賠償了500元。

鄒先生表示,他並非想追究往事,他的麵館已於今年7月轉讓,自己不再從事餐飲行業。“我只是陳述事實,如果對方是故意為之,應該還火鍋店一個清白。”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自樂山公安、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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