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後要求女友還錢,談不攏持砍刀將其砍死被提起公訴

甘肅一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向其要錢,談不攏後將其砍死。這是發生在甘肅渭源的真實事件。

據近期12309中國檢察網披露的起訴書,被告人何某某,男性,1969年出生,戶籍所在地甘肅省渭源縣,曾於1995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渭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0年1月14日刑滿釋放。

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何某某在與被害人盧某某談戀愛期間,給盧某某及其女兒多次轉款。2020年年中二人因購房產生矛盾致分手。何某某讓盧某某歸還其給盧某某的5萬元,但二人對還款數額未達成一致。

2020年9月23日13點左右,何某某攜砍刀到某酒店院內等候在此工作的盧某某,13點20分左右,盧某某在酒店後院通往停車場的斜坡處與何某某相遇併發生撕扯。何某某持砍刀在盧某某頭部、頸部等部位亂砍,致其當場死亡。經鑑定,被害人盧某某系銳器作用致頸動脈破裂大失血死亡。

案發後,被告人何某某到渭源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投案。

甘肅省定西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何某某故意殺人,手段殘忍,後果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男子分手後要求女友還錢,談不攏持砍刀將其砍死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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