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深化大氣汙染治理,今年擬實施百餘個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案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自強 通訊員 王諾 劉奇

組織實施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專案百餘個、對3700餘家企業實施動態管控,今年,青島市出臺30條措施,深化大氣汙染治理。4月1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對相關措施進行解讀。

根據《青島市2021年深化大氣汙染治理攻堅30條措施》,今年,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從強化工業汙染防治、強化城市揚塵汙染防治、強化機動車船汙染防治、強化燃煤汙染防治、強化面源汙染防治、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等6個方面制定30條具體工作措施,分別突出深化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遏制夏季臭氧汙染;加強資訊化管控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效能;強化機動車汙染防治,實施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防治燃煤汙染,推進清潔取暖建設;繼續強化秸稈露天禁燒和煙花爆竹禁放等管控措施;嚴格落實大氣汙染防治排程推進機制。

在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方面。大力推進源頭替代,重點實施集裝箱行業冷櫃水性漆替代、印刷行業環保油墨替代。推動建立汽修鈑噴中心、鋼結構塗裝中心、橡膠密煉中心等場所建設,提升相關行業汙染治理水平。計劃5-9月份開展夏季臭氧攻堅執法專項行動,以石化、化工、工業塗裝、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實施監察監測聯動執法和幫扶指導。

機動車船汙染防治方面。各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淘汰工作,推進港區作業機械、車輛和拖輪等優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執法監管,禁止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低排放控制區開展作業,對超標排放單位依法處罰。在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前提下,黃島油港區、董家口港區實現裝車環節油氣全部回收,罐區儲運環節油氣應收盡收。

燃煤汙染防治方面。強化清潔取暖建設,堅持整片區、整村推進,突出重點區域,因地制宜推進集中式和分散式清潔取暖,合理確定清潔取暖方式。對於不滿足集中供暖條件以及電代煤、氣代煤無法覆蓋的區域,推廣使用“清潔煤炭+節能環保爐具”等清潔取暖替代模式。按照省上安排部署,推進現有的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工作。

2020年,青島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等大氣主要汙染物濃度比2015年分別改善38。0%、33。7%,空氣質量優良率比2015年提高6。6個百分點,環境空氣質量在完成國家省目標基礎上,歷史性的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為2013年國家實施新標準以來最優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