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家稅務局各省分局獲悉,在公佈的2021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資訊中,有至少9家醫藥企業因涉嫌稅務問題被省稅務局通報。
據不完全統計,山東省2家、福建省4家、安徽省1家、湖北省2家。其中1家為藥品經營批發企業,4家為醫療器械生產或銷售企業,4家為醫藥科技和醫藥資訊服務諮詢類企業。
虛開發票仍然是藥企稅務違規的重災區,本次因稅務問題被通報的9家企業中,涉嫌虛開發票的就有7家。
相關處置情況如下所示:
據《2021年版醫藥行業涉稅刑事風險報告》,醫藥企業、個人涉稅刑事犯罪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佔比達到 80。6%。其次,虛開發票罪也較為突出。虛開犯罪的高發,主要原因在於醫藥行業商業賄賂的存在,僅支付給醫生的回扣即在 10%-30%不等,企業均採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方式洗出。
2009-2020年間涉稅罪名分佈統計
稅務總局局長:金稅四期已啟動
今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在金磚國家稅務局長會議上的發言中明確指出,我國已經啟動了金稅四期,並對金稅四期的內容進行了概括:
以發票全領域、全環節、全要素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
持續拓展稅收大資料資源,深入推進內外部涉稅資料匯聚聯通、線上線下資料有機貫通。
透過法人稅費資訊“一戶式”、自然人稅費資訊“一人式”智慧歸集,實現對同一企業或個人不同時期、不同稅種、不同費種之間,以及同規模同類型企業或個人相互之間稅費匹配等情況的自動分析監控。
以此全面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全面提升稅收徵管效能和稅收治理水平。
也就是說,我們面對的是一個數字化監管的“以數治稅”時代。
藥企風險規避之道
隨著相關部門對於虛開發票等企業違法行為監查力度的加大,藥企面臨的財稅合規風險也在大幅上升。在越來越嚴厲的監管下,藥企合規轉型成為生存關鍵。
一、提高稅務資訊化程度,建立完善發票風險管理資料庫
包括建立全稅種的企業發票管理資料庫、建立上下游企業涉稅資訊資料庫,以及建立和完善醫藥企業發票核查管理制度等。
二、規範發票以及各類憑證的稽核與管理
兩票制下最需要解決的就是銷售費用合規管理問題,企業需要立即從現在的透過虛開過票來解決銷售費用問題轉變到透過合規營銷來有效降低消費費用和成本。
在真實性原則指導下醫藥企業對於費用的發生一定要注意儲存相關證據材料,這樣才能有效降低被認定為虛開發票的法律風險。
三、探索合同銷售模式,加強 CSO 合規性審查
引進推廣先進的營銷模式是打破體制壁壘的有效嘗試,應推動醫藥行業企業營銷往專業化、學術化方向發展,淘汰廣受詬病的帶金銷售。同時,醫藥行業企業在探索合同銷售模式時,務必加強 CSO 資質審查,並且確保服務合規。
四、建立風險隔離機制,借力稅法專業人士
在兩票制背景下,醫藥行業企業宜採用購銷分離模式,更有利於保持上下游交易的獨立性,防止虛開風險往核心層公司蔓延,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可以鎖定,此即為風險隔離。
更重要的是,醫藥企業自查階段發現虛開嫌疑的,應當及時補救,自行進項轉出,以免進入行政處罰程式。
五、稅務稽查程式應引起企業高度重視
企業應高度重視稅務稽查程式應對,將溝通、風險化解埠前移,在稽查程式中透過專業稅務律師介入,與稅務機關積極有效溝通,以最大程度在行政程式中化解風險,避免虛開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