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被困山中,請求住進男驢友帳篷,因200元在帳篷裡被傷害

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女性被侵犯的案件難以定性。33歲的李某性感漂亮,在工作之餘喜歡一個人外出旅遊,經常是說走就走。而李某在一次長途旅遊中,因為突然下雨被困在了山裡面,眼看就要成為落湯雞了,在這個時候李某遇到了也被困住的驢友張某。但是張某裝備齊全,還有一頂帳篷可以棲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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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李某請求能在張某的帳篷裡面住一晚上,因為外面下雨,山間晚上又非常的冷,在外面實在沒有辦法度過。李某表示可以給張某200元作為補償,但是要張某保證晚上不能有什麼不軌的行為。張某覺得有美人相伴,也挺不錯的,於是就同意了李某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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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之後李某覺得自己被佔了便宜,所以就不想支付原先說好的200元了,就因為這件事情,張某和李某發生了爭吵。最後張某怒氣難消,在帳篷裡用暴力手段強行與李某發生了關係,只因為李某違背了先前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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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的時候,李某選擇了報警,稱張某強迫她發生了關係,警方趕到後將兩人帶走。原本兩個人是共患難的驢友,山中困境下相遇,本應該相互幫助,卻沒想到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那麼在這起案件上,張某的行為是否構成強姦罪?在此案中有一點是非常明確的,張某和李某發生關係的時候,李某是持反抗態度的,而張某還是使用暴力強行與李某發生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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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或其它手段違背婦女意志,與其發生關係,均構成強姦罪,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張某的行為構成強姦罪,吃牢飯是避免不了的。

大家在外出時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尤其是女性朋友,即使是外出遊玩,最好也有朋友作伴,以免發生類似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