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恨!雲南一輔警借掃黃之機2次強姦失足女,獲刑4年網友拍手稱快

現在的很多崗位,單位為了減輕財務壓力,會找一些臨時工來做一些輔助工作,比如常見的輔警,還有臨時城市管理人員,都有那種沒有正式編制的勞務派遣人員,大多數輔助工作都是這些人來做的,但是這些人不能和正式工相比,只有優秀的才會轉正,而有的臨時工,也會藉助手裡的小權力,進行非法獲利,或者欺負人

可恨!雲南一輔警借掃黃之機2次強姦失足女,獲刑4年網友拍手稱快

9月25日,雲南玉溪,法院公佈了輔警強姦失足女案二審判決,法院維持一審判決結果,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這件事要從4月份的一天說起,當天輔警劉某丁某一起外出執勤,發現正在拉生意的失足女子卯某,兩人覺得可疑就將卯某帶回去審訊做筆錄,期間沒收了卯某的手機和包包,當天夜裡做了筆錄之後,丁某先回家了,而劉某在深夜竟然要挾強迫和卯某發生關係兩次,事後把包包和手機還給卯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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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某雖然是失足女,但是也有尊嚴,她覺得劉某白吃白佔,事後不給錢,就檢舉了劉某,經過取證調查,劉某確實有強姦行為,劉某因此一審被判刑4年,劉某不服判決上訴,9月25日,二審法院宣佈維持原判,劉某還是要接受4年有期徒刑的事實,劉某在實施侵害的時候,多次要挾失足女卯某,聲稱如果卯某不配合,可能會坐牢,劉某這才得逞

可恨!雲南一輔警借掃黃之機2次強姦失足女,獲刑4年網友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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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引起網友們的質疑,難道輔警也有單獨執法權嗎?不是應該只有正式民警,才有審問嫌疑人的權利嗎,為什麼輔警這樣操作,這樣操作算不算違規,既然是違規,那就要嚴懲,罪上加罪,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4年說實在的有點少了,而這個輔警的行為,嚴重影響了警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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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子可能為了生活,成了失足女,而這個輔警,為了私慾,一失足成千古恨,都是一時失足,命運都是這麼悲催,這就是人心的表現,有的人為了賺錢,不擇手段,有的人,利用手裡的權利,以權謀私,這些都是“失足”的表現,可是,他們都是生活的失敗者,都是違反道德底線,觸犯法律的行為,對待這樣的人,就要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