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出兩百萬全款買房,讓媳出二十萬辦婚禮,媳婦提的條件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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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結婚是因為愛,可愛情畢竟不能抵擋一切,物質有時會擊垮愛情。如今結婚的時候,女方通常都會要求男方買房買車,就算不能全款,起碼也得付個首付。

在大家眼裡,好像已經約定俗成,定下了這樣的規矩。有時候男方無法承擔,女方即使有愛,最後也會被現實打敗。最近陳慧和博文也因為房子和婚禮的問題產生了矛盾。

婆出兩百萬全款買房,讓媳出二十萬辦婚禮,媳婦提的條件絕了

01

半年前,博文費盡心思給了陳慧一場浪漫的求婚。那天陳慧和閨蜜在外邊吃飯,突然餐廳裡變暗,然後就看到博文慢慢的走了出來,手捧鮮花。

陳慧因為感動甚至記不清博文都說了什麼,但她記得那句,“你願意嫁給我嗎?”

她答應了,後來雙方父母見面。陳慧的父母和博文的父母都奮鬥了一輩子,雙方條件都不錯。不說特別有錢,但是買房買車讓孩子辦一場風風光光的婚禮還是可以的。

雙方父母見面的時候,談的也很妥當。博文的媽媽吃飯的時候,一直在誇陳慧,字裡行間都是對陳慧的喜歡。本以為已經妥當的事情,卻在最近出現了問題。

博文告訴陳慧說:“慧慧,我媽想讓你們家辦婚禮,因為我們家打算全款買房,這樣經濟壓力比較大。而且我媽想把彩禮給省了。她覺得全款買房減輕了我們的壓力,所以其他方面就該你看著吧。”

陳慧能感受到博文的為難,但是她覺得未來婆婆的做法並不對。她對博文說:“我們家沒要求你全款買房,而且全款買房的家庭很多,沒見哪一家因為買了房就不給彩禮,婚禮還要女方辦的。你媽這麼做,別人會怎麼看我,會怎麼看我們家?”

博文聽了慧慧的話,沉默了一會,對她說:“我再回去勸勸我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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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陳慧也把事情告訴了自己的父母,陳慧的媽媽覺得他們家從來沒有非要博文家做什麼,現在這個世道結婚有房有車確實很是基本的啊。

不行的話,住老房子他們也不會有意見,但是博文的父母說什麼全款買房不給彩禮、婚禮還要他們家辦就有點不講道理了。

本來一氣之下想給博文媽媽打個電話問問,最終還是忍了下來。女兒和博文感情好,不能因為這些壞了兩個孩子的事。但是她想來想去,最後覺得彩禮必須有,讓他們家辦婚禮也不是不行,但是房子必須有女兒的名字。

陳慧覺得媽媽的想法很對,然後那邊博文打過電話來說:“慧慧,彩禮會給,可以給到6600,但是婚禮還是得你們家辦,我勸不了我媽。”

陳慧對博文說:“你別發愁了,我去跟媽溝通一下,你放心。”

陳慧約婆婆見面,婆婆也同意了。一見面婆婆直接說自己家買房子,經濟壓力很大,慧慧應該懂事點,把婚禮的錢承擔了。

慧慧說:“行,有個條件,房子得有我的一半,而且要到公證處公證,你同意的話,咱就這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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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未來婆婆對陳慧說:“那媳婦,你也太精了,房子全款可花了我們200萬,婚禮最多也就20萬吧,你倒是會以小博大。”

陳慧答到:“那既然房子跟我無關,婚禮還要我全款來辦,那不等於我一個女孩子花錢娶你家兒子嗎?”

婆婆一聽這話顯然不樂意了,她覺得房子是自己家買的,應該作為兒子的婚前財產,如果慧慧不同意這婚禮可以不舉行,反正自己兒子不缺女朋友。

陳慧看婆婆這態度知道談不下去了,她說:“既然您這麼堅持,那我跟博文這婚結不結都行了,估計我嫁過去之後也沒好日子過。”

博文的媽媽對於這個結果沒意見,但是博文卻坐不住了。他告訴陳慧,房子會寫她的名字,婚禮的事給他媽媽點面子,先辦了,等以後他有錢了,多貼補岳父岳母點。

陳慧對他說:“不用,只要你記得你現在對我的感情就行。婚禮我們家會辦,但是房子你也得加上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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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婚禮彩禮和房子這種東西要有,並不是女人圖錢,而是圖男方的誠意。男方給彩禮,女方也會還一分嫁妝;男方買房,女方有時候也會陪嫁一輛車。

感情裡的尊重是相互的,如今博文媽媽的做法,明顯就是不喜歡這個兒媳婦,換誰心裡都會不舒服。多虧博文真的愛陳慧,也為陳慧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不然兩人只有分手的份。

作為母親,博文的媽媽應該多想想兒子,不應該只顧自己的想法。孩子大了終究要自己處理事情,父母又哪裡能一直替他操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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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如果你是媳婦,你會怎麼做?婆婆提的要求,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