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野獸,姦殺三百餘人的南美惡魔,黑暗血腥為何卻能逍遙法外

安第斯野獸,一個遊蕩於南美洲的惡魔!

哥倫比亞,位於南美洲北部的海陸兼備國,南接厄瓜多、秘魯,西臨太平洋,西北與巴拿馬相連,北臨加勒比海。對於南美洲的這個神秘國家,

它有著黑暗血腥的歷史,也有些變幻莫測的未來。

哥倫比亞有臭名昭著的販毒集團,有慣於暗殺綁架的反政府武裝游擊隊,但對於殺手“安第斯野獸”,吉尼斯世界紀錄稱之

最高產的連環殺手,不知有多少人瞭解!

安第斯野獸,姦殺三百餘人的南美惡魔,黑暗血腥為何卻能逍遙法外

“安第斯野獸”之所以出現,要從二戰剛剛結束開始談起。二戰期間,由於工業品進口減少,咖啡輸出增多,哥倫比亞的工農業都有所發展。二戰剛結束,保守黨人奧斯皮納·佩雷斯就在美國支援下當選為總統,並大肆迫害自由黨人和勞動人民。而自從1948年哥倫比亞自由黨的民眾政治家豪爾赫·埃利塞爾·蓋坦·阿亞拉被暗殺後,哥倫比亞更開始陷入一場持續許久的血腥暴力時期,並因此奪去眾多生命。

世道動亂,那就必然不可避免地會造成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比如乞丐,小偷……可以說,那時的哥倫比亞到處都是流離失所的人和各種惡性事件。

而上世紀曾遊蕩在哥倫比亞、厄瓜多和秘魯三國的連環殺手“安第斯野獸”便是其中的顯著代表!

從1969年到1980年間,安第斯野獸曾輾轉南美多地,姦殺300多名幼女。但令人可惜的是,兇手由於南美多國沒有死刑而得不到應有制裁。待短暫刑期結束,如今的安第斯野獸或許依然在逍遙法外……

安第斯野獸,原名佩德羅·阿隆索·洛佩斯,哥倫比亞當地人。1948年10月8日,洛佩斯出生於哥倫比亞托米亞村,母親名叫貝尼爾達·洛佩斯·德·卡斯蒂達納。由於洛佩斯母親職業比較特殊,是當地的一個妓女。所以洛佩斯和韋小寶的人生起點頗為相似,從開始就不知道父親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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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與韋小寶不同的是,人家韋春芳只有小寶一子,而洛佩斯卻並非母親獨生子。也許是因為南美洲避孕手段不太好,也可能是南美洲當地天主教的信仰問題,總之洛佩斯的母親一共生育過十三個孩子。而年幼的洛佩斯,只能在自己眾多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

老七這個排行,在十三個孩子中不當不正、不大不小,即使放在普通家庭裡,中間的孩子也是爹不疼娘不愛的角色,更別提在妓女之家的洛佩斯。出於當地貧民窟情況,洛佩斯母親的營業場所就在家裡。因此一旦有生意,洛佩斯家狹小的空間便經常被簾子隔開,母親和恩客就在簾子那頭辦事,而諸多孩子們就在簾子這頭。

家庭環境的耳熟目染之下,久而久之使孩子們也不可避免受到影響,

比如說年幼的洛佩斯,從八歲時就開始懂得男女之事!

由於洛佩斯身邊當時只有兄弟姐妹,於是開始朦朧懂得男女之事的洛佩斯開始嘗試摸親姐姐的胸部,隨著時間的流逝,後來洛佩斯甚至又把手伸向妹妹的下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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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很多管生不管養的家長一樣,洛佩斯的母親雖然從小沒教育過他,卻對他的行為表示暴怒。一怒之下,母親將洛佩斯徹底逐出家門。從此,洛佩斯便成為哥倫比亞街頭一個髒兮兮的小乞丐,居無定所。

而就在洛佩斯快要餓死街頭時,一個看起來“紳士”的男人站在他面前對他說:

“去我家裡吧,我給你吃的……”

年幼的洛佩斯當時並不懂得是非,便跟在男人身後走到一幢廢棄的房子。面對這間沒有食物、沒有水,也沒有燈光的房屋,在滿是灰塵的冰冷地板中,男人開始摘下自己偽善的面具。原來,這個“紳士”真實身份其實是一名令人作嘔的戀童癖。從此,洛佩斯便囚禁在房子裡不時被侵犯!

因為局勢動盪,所以沒過多久洛佩斯得以重新找到機會回到街頭,繼續流浪生活。洛佩斯就這樣繼續在街頭待著,直到不久後的1959年,命運之神似乎開始眷顧他。一對善良的外國夫妻旅行時發現流浪在街頭的洛佩斯,便開始真心實意地收留他,不僅給吃給喝,還把他送進當地學校。

這一年洛佩斯已經十二歲,或許對於之後複雜生的洛佩斯來說,這段不用忍飢挨餓,不用捱打,不用害怕被侵犯的日子,

將會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回憶。

然而命運實在太殘酷,給人溫暖卻又要迅速拿走這份溫暖!三年後,一名當地的男教師在學校裡無情地侵害了洛佩斯。面對這種事情,即使成長於幸福家庭的小孩遭遇這樣的事可能都沒有膽量對家長傾訴,何況是童年悲慘的洛佩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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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恐懼的童年記憶再次回籠,但洛佩斯沒有對任何人講,他從家裡偷拿些錢後便迅速逃離掉學校和家庭。再次成為社會閒散人員,

洛佩斯在自己的無助裡開始多出一絲兇狠,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洛佩斯一直靠偷竊為生。直到1966年,18歲的洛佩斯在偷竊一輛車時被人當場抓住現行,判刑七年。進入監獄後,由於偷竊犯在監獄鄙視鏈中本處於底層,再加上從小營養不良的洛佩斯本生得瘦弱,於是他剛到牢裡便被四名老囚犯看上。入獄次日,他洛佩斯便在監獄中被四個老男人侵犯。而洛佩斯的兇性,從這件事後也徹底被刺激出來:

洛佩斯對自己發誓,永遠不能再被侵犯。

這件事後,洛佩斯便利用閒暇時間偷偷自制出一把刀,一個一個地將四個欺辱過自己的人全部殺掉。監獄殺人事發後,洛佩斯為自己辯護是正當防衛。由於理由得當加之哥倫比亞的刑法比較松,獄方最後真的買賬,只是又給他增加兩年刑期而已。

昔日悲慘的遭遇和反擊之後的快感,讓之後的洛佩斯開始徹底黑化。

從此在監獄裡,沒人敢再惹洛佩斯,洛佩斯也不主動惹事,而是用大把時間來思考人生,但洛佩斯最終卻得出一個有些看起來荒謬的結論:

“我一生的悲慘,都是母親和妹妹害的,我要復仇。”

或許洛佩斯的母親並不稱職,但洛佩斯的妹妹是和他一樣的受害者,甚至是受到他傷害的人!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

但思考人生後的洛佩斯,卻開始選擇對幼小的女孩下手,並最終成為“安第斯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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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說:選擇對弱者下手的連環殺人犯,一般都是沒有勇氣的懦夫。

選擇對弱者下手的殺人犯,很多是在長期的受害中從生理、體力層面的無法反抗,逐漸變成心理上無法反抗。但他同樣需要宣洩情緒,於是已經心理變態的人會蛻變成加害者,選擇對弱小無辜者下手,

從這個角度看,洛佩斯便是類似的心理變態!

1978年,淪為野獸的洛佩斯刑滿出獄。這一次,洛佩斯離開哥倫比亞前往秘魯,在同樣混亂的異國他鄉秘魯,洛佩斯開始實施自己的報復行動,幾年間洛佩斯不間斷地姦殺百餘名九到十二歲的未成年女孩。

後來洛佩斯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曾詳細地描述了作案方法和殺人時的心理狀態:

“我喜歡在日出時分強逼女孩發生性關係,將手放在她的喉嚨周圍,當太陽昇起時將她們掐死。如果我能看到她的眼睛就好了,只有能看到她的眼睛時才有快感。我沒有在晚上殺過任何人,在黑暗中殺人是浪費。我必須在白天看著她們。”

隨著受害女孩越來越多,“安第斯野獸”的外號也就在此時開始不斷流傳起來。

由於女孩不斷失蹤,於是秘魯當地的土著居民們便一直尋找失蹤的女孩們。終於,洛佩斯在遊離於秘魯北部一個印第安部落附近時翻車,被當地居民抓獲。由於秘魯警方的不作為,土著印第安部落便決定用頗具原始風味的私刑了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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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佩斯的身體被部落掩埋在土裡,只露出頭部,當地人用蜂蜜塗抹在他的頭部,讓螞蟻和昆蟲吞噬啃咬他。洛佩斯是罪有應得,但洛佩斯也是命硬,沒有被蟲子咬死,

反而遇到一個自詡“自由民主”的美國人,來勸說土著部落將他移交警方。

於是幾經波折後,罪惡滔天的洛佩斯又回到秘魯警方手裡。但令人無奈的是,秘魯警方根本就不想管印第安土著的案件!於是透過各種手續,秘魯警方把洛佩斯引渡到鄰國厄瓜多。然而在厄瓜多沒待多久,揹負百多條人命的惡魔就被釋放了。

再到1980年,厄瓜多某地的一場洪水,一下子衝出當地的四具少女屍體。發生這期案件之後,厄瓜多警方才開始重新想起專門殺害少女的洛佩斯。而在當地警方打算抓捕時,洛佩斯正在打算再次作案。

或許這次入獄,洛佩斯可能覺得自己下半生會在獄中度過,於是他開始梳理自己的罪行。據她自稱,他曾姦殺過100多名秘魯少女,110名以上厄瓜多少女,以及還有100多名哥倫比亞少女。

無一例外,洛佩斯手下的屍體都是女性,甚至其中絕大部分更是未成年。

由於安第斯山脈諸國那些年失蹤女孩的數量實在太多,所以厄瓜爾多警方和各國媒體根本沒有懷疑他是在吹牛比,甚至有可能這三百多都是屬於

保守估計

那洛佩斯殺害三百多條鮮活的人命。在厄瓜多法律裡會被判刑多少年呢?

這裡插入一個最近的事情,2021年1月11日,厄瓜多總統候選人伊西德羅·羅梅羅·卡爾沃曾在自己的主張中提出,要對殺人者和強姦犯實行死刑已經對貪汙者判處無期徒刑。在首次電視辯論中,

羅梅羅說:“如果我們不更改法律並且對那些罪犯和貪汙犯不嚴懲的話,那麼我們永遠不會前進。”

很可惜,羅梅羅的提議是厄瓜多十六名總統候選人中參加電視辯論的七人中講話最激進的人,所以其實並沒有多少人支援羅梅羅提出的這些諸多想法。

不過從中我們可以瞭解一個事情,那就是厄瓜多等國並沒有死刑。既然如此,洛佩斯會被判刑多少年呢?

答案是16年!

因為厄瓜多不僅沒有死刑,且最高刑期就是16年,並且禁止疊加。所以入獄之後的洛佩斯,憑藉在監獄裡表現良好,在獲得兩年減刑後竟然在1994年就獲釋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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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獲釋出獄,但厄瓜多肯定不想把野獸留在本國,於是很快便將洛佩斯移交給哥倫比亞警方。但哥倫比亞依舊沒有死刑,按照法律他最多能被判二十年年。就算二十年,也比直接釋放好,可哥倫比亞警方在接受移交後,還沒等判決下來,就突然向大眾宣佈一個驚人的結果:

洛佩斯患精神病,即將移當地精神病院!

而在精神病院只呆了不到四年之後,洛佩斯在1998年2月只花費五十美元便被保釋出來。

從此,一個昔日窮兇極惡的歹徒,徹底成為流落的法外狂徒!

追究洛佩斯成為野獸的原因,或許是他不幸的童年導致洛佩斯的人生悲劇,但那些受害少女們缺又何其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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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據南美當地媒體報道,洛佩斯又開始在安第斯山脈開始作案。後來的事情究竟如何發展,我們不得人知!

但如此不知悔改的狂徒,社會危害性極大,最終卻因沒有死刑逍遙法外,著實令人嘆惋!

對於死刑,一些國家已經決定廢除死刑,另一些國家暫停執行死刑,但還有一些國家在憲法和刑法中保留著這種做法。無論廢除不廢除死刑,但看似自由民主的廢除死刑並不比另一種做法更正確。

國家法律的制定,需要大家去選擇一條符合其社會、文化和法律需求的道路。死刑或許最終會消亡,

但現階段死刑的存在是必須的,是社會法治和人類發展的代價。

法律是道德標準的底線,很多所謂人權自由的國家倡導廢除死刑,

但沒有死刑的法律,看似講究人權,實則沒有底線。

如果沒有底線存在,法律就會縱容惡魔危害人間,畢竟,不是所有的罪惡都值得寬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