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文的殘忍!

李小文的殘忍!

廣西高院經審理認為李小文持刀肆意砍殺未成年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行為致多人頭部、頸部受傷,且多名學齡前兒童顱骨骨折,1名被砍斷手指,頭頸部留下瘢痕,嚴重侵害我國法律特殊保護的特定群體,嚴重危害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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