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帝國一直沿用的總督制,到莫里斯時期給帝國帶來了戰亂!

莫里斯時期的總督重新掌握掌軍事權力,這也是自羅馬元首政治以來歷任義大利統治者所遺留下的傳統,因此拜占庭皇帝不需要重新設計一套制度,而只需要將過去實行的大政區總督制拿過來,在此基礎上有所調整而已。6世紀中期形成的總督制其總督具有貴族頭銜,而此前“軍事長官”的地位有所降低,它只適用於單純的軍事領導人,對於兼具民事和軍事權力的總督顯然不再適用。

一、影響巨大的總督制

當拜佔廷軍隊與哥特人作戰時,曾經有好幾次拜佔廷軍隊內部的將領發生嚴重分歧,致使貝利撒留制定的作戰方案無法有效實施,這源於貝利撒留的權力受到諸多限制。面對6世紀末期新的複雜形勢,帝國駐守義大利的統治者只能將軍事和行政集於一身才能應對複雜的問題;而當地的人們也期待出現一位像東哥特國王那樣的集權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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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高權重的總督有時候會制定符合自身利益的政策,而這一政策恰恰與帝國的利益相悖,例如在薩瑪拉杜斯總督的案件中,他非法逮捕伊斯特里亞教會的神職人員,這一專橫的行為違背帝國的利益,他被莫里斯皇帝召回君士坦丁堡問詢。這表明集行政和軍事權力於一身的總督在其統治區域內其影響是非常巨大的。

自534年貝利撒留率軍成功征服汪達爾王國後,以迦太基為中心的非洲大區享受了一段時間的和平與繁榮。它所經歷的戰爭沒有義大利時間長,但是卻也總是被本地區出現的土著起義所困擾,不過非洲不像義大利那樣面臨倫巴德人持續的入侵壓力。

誠然,在迦太基周圍有很多敵對的居民,但是這裡的防衛邊界卻比義大利安全,起義的摩爾人實力不甚雄厚,拜佔廷軍隊能較好的保衛領土的安全,不像在義大利,那裡強大的敵人進入邊界線內給拜佔廷人制造了不少麻煩。筆者透過閱讀文獻史料發現自從591年以後非洲迦太基也實行了總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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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洲迦太基的總督制

首先,當貝利撒留收復帝國在非洲的領地後,他們在那裡就受到摩爾人不斷騷擾,這些土著人希望利用此有利時機佔據汪達爾人潰敗後所遺留下的權力,正如在義大利哥特人政權垮臺後倫巴德人和法蘭克人所做的一樣。摩爾人的侵擾使拜占庭帝國駐非洲的行政長官潘塔利奧逐漸將民事和軍事權力集中在自己身上。

其次,兩個地方出現總督制的特殊管理模式或許與它們都遠離帝國所關注的重心有關,直到590年,帝國關注的重心都集中在東部和多瑙河流域。因此,對於皇帝來說,給予西部地區當政者高度自治和合一的權力也符合當前局勢的需要。然而這並不意味著中央政府對這兩個總督區完全免於管理。一方面,中央政府允許總督在轄區內充分行使權力,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也時刻監視他們的行為,一旦越過紅線,便隨時有被解除職務的危險。

因此,我們不難理解莫里斯避免他人分享他的權力以及在軍隊中頻繁更換將領的行為。實際上,莫里斯對兩大總督區的總督具有隨時任免的權力,據統計,在莫里斯統治的短短20年,帝國派駐非洲的總督就有六位,他們分別為塞奧多利、約翰、托馬斯、潘塔利奧、英諾森、喬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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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督制

許多學者將總督制的改革視為在帝國某些行政區內軍事權力支配民事權力的標誌,它們的組建指出了拜佔廷管理機構軍事化的發展方向,奠定了軍區制改革的基礎,而軍區制顯然是帝國管理機構軍事化發展的頂峰,為此後數百年拜佔廷帝國的強盛奠定重要的基礎。

根據《莫里斯的戰略》,對軍事將領素質和品德要求中並不包括“受教育”一項,這似乎表明接受過良好的教育和在管理機構擁有豐富的經驗是成為軍事將領的必要前提,這在當時是約定俗成的慣例,並不需要在《莫里斯的戰略》中格外強調。因此,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就有大量的文職官員進入軍事機構履職,而這必然對謀求升遷的中下級軍官造成不利影響,不過這也有一個特例,那就是老伊拉克略,根據《歷史》記載,老伊拉克略在東部戰場上表現優異,他在被擢升為迦太基總督之前並沒有在民事機構任過職。

16世紀末期的皇帝們推行此舉意在降低軍事將領權力過大和謀求叛亂的風險,但是導致莫里斯統治覆滅的叛亂卻是以中下級軍官為主體,儘管叛亂的原因很複雜,但其中必然包括中下級軍官對升遷之路受阻的逆反。隨著未受教育的福卡斯登上王位,他在所制定的政策中就必然不會延續從行政或司法機構中優選文職官員進入軍事機構這樣的政策,導致缺乏文職官員對軍事將領或總督的監督,進一步造成手握重兵的軍事將領或總督在自己利益受到中央牽制的情況下掀起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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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斯皇帝為什麼只在拉文納和迦太基推行總督制改革,而沒有將此改革推廣到更多的地區,尤其是在同樣危險的多瑙河前線或東部前線,筆者對此問題試尚做粗淺的探討。巴爾幹半島歷來是拜佔廷帝國的核心要地,其行政管理始終直屬中央管轄,多瑙河前線的軍隊作為守衛京畿的重要屏障,其軍事管理直接歸屬於皇帝,有重要軍情也須直接向皇帝彙報,而且巴爾幹半島距離君士坦丁堡較近,在通訊聯絡上也比迦太基和拉文納便利,因此在巴爾幹地區的軍事領導人無需像總督區內的總督那樣具有太大的自主權和軍事行政合一的權力。

另外在帝國的東部前線,由於戰亂頻繁且拜佔廷與波斯帝國雙方處於拉鋸戰的態勢,邊境上城池和人口的主權歸屬經常處在不斷變化之中,因此在莫里斯時期東部前線的很多地區都處在臨時戰爭管理的體制下,而沒有建立相對完善的行政或軍事機構。查士丁尼統治期間在東部和巴爾幹地區致力於構建防禦體系,修建了大量防禦工事,並派駐部隊駐守,但此後由於缺乏資金和兵力,這兩個地區的防禦體系一度鬆弛。

這兩個地區與帝國的西部領土所面對的情勢完全不同,巴爾幹半島和東部地區由於蠻族和波斯帝國的入侵而戰亂不斷,西部地區在3世紀以前一直保持和平狀態,在巴爾幹和東部地區傳統上實行嚴格的軍政分權制,由將軍統轄管理轄區內的軍事事務,由行省省長管理地方行政事務,且軍隊領導人的職位升遷完全依循軍階或戰功決定。在莫里斯統治時期,莫里斯皇帝傾向於中央集權措施,他並不打算將這種“半獨立”的總督制推向全國,尤其是對守衛首都君士坦丁堡安全至關重要的地區絕不能推行,在他看來,在拉文納和迦太基推行總督制只不過是應對危急局勢的應急措施,而非通行於全國的普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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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督區內的經濟生活

關於帝國西部領土尤其是總督區內的經濟生活,根據考古發掘出來的錢幣可以一窺端倪。通常情況下,在拜佔廷帝國西部領土發掘出來的鑄幣通常是金幣和銀幣,在東部地區發掘出來的是銅幣。然而根據考古報告,在帝國西部地區諸如拉文納、迦太基、卡塔尼亞和西西里發掘出來的歸屬莫里斯時期的錢幣卻主要是銅幣,這一方面反映當時帝國對西部地區徵稅的有效性,因為銅幣是徵稅的主要幣種;另一方面也反映西部經濟生活的繁盛,因為銅幣交易流通的範圍和自由度是相當大的。

這同時也從側面反駁了關於6世紀末期帝國西部經濟生活衰敗的論斷。銅幣被廣泛流通於莫里斯時期的帝國西部地區,這也表明該時期貨幣的價值是大體上是穩定的。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對於生活在莫里斯時期的義大利民眾而言,這一時期是艱難的。

由於遭遇倫巴德人的入侵,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作為羅馬大主教的格里高利多次致信中央政府以尋求幫助,這種狀況在此前或此後都沒有出現過。而莫里斯皇帝對於格里高利的訴求往往都認真對待,但由於帝國當時面臨東部波斯人的威脅更為迫切和嚴重,莫里斯對於義大利的事務也只能採取外交手段來調解和斡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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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格里高利書信集》的記載,一方面格里高利向莫里斯皇帝尋求解除倫巴德入侵威脅的幫助,另一方面也向莫里斯抱怨拉文納總督對羅馬的事務干涉過多,且招致民眾的反感。由於義大利形勢的危急,莫里斯並未出兵協助阻擊倫巴德人入侵,且在後來格里高利大主教和君士坦丁堡大教長約翰四世圍繞“普世教權”和伊斯特利亞教會歸屬問題而展開了激烈的論戰和爭奪,在這場論戰中,莫里斯的態度始終是比較含糊的,這進一步損害了羅馬教會與拜佔廷中央政府的關係。

總結

這一系列事件的疊加無形中造成羅馬教會和民眾對拜佔廷帝國的分離趨勢,而且倫巴德入侵的危急形勢迫使羅馬大主教在尋求拜佔廷幫助無望的情況下轉而與法蘭克王國結盟,這導致後來751年“丕平獻土”和教皇國的建立。事實上,莫里斯時代見證了義大利半島上兩個政治中心的競爭,它們是羅馬和拉文納。

莫里斯在拉文納建立總督區只是將這裡作為帝國實施權威的暫時據點,他希望將來有朝一日以拉文納為基點逐步恢復對整個義大利的統治。隨著591年東部前線戰火消弭,莫里斯旋即將部隊從東方調往多瑙河前線,因為那裡面臨日趨嚴重的蠻族入侵,也正是在多瑙河前線士兵爆發叛亂,推翻了莫里斯的統治,自此我們沒有機會看到莫里斯對義大利所將要實施的宏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