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森林草原防火通告
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災,切實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市造林綠化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防火期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 2022年5月31日。
二、防火範圍
在防火期內,全市範圍內林、草地及距林、牧地 500米的邊緣地帶為防火區域。
三、防火內容
(一)嚴禁在防火區焚燒秸稈、玩火、放孔明燈、亂扔菸頭及其他誘發森林火災的行為。
(二)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防火區。
(三)嚴禁在防火區鏟燒草皮灰、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野炊、焚燒垃圾、吸菸等野外用火行為。
(四)未經相關部門依法批准,嚴禁在防火區進行煉山造林、計劃燒除、爆破、射擊等涉火活動。
(五)嚴禁未按規定安裝防火裝置、配備防火器材的各種車輛進入防火區。
(六)嚴禁有護林、草防火任務單位的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護林員脫崗。
(七)嚴禁動員殘疾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
(八)嚴禁瞞報、謊報或者故意拖延報告森林、草原火災情況。
四、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職責,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做好防火物資儲備和隊伍組建,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採取相應的撲救措施,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嚴防重、特大森林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發生。
五、凡在森林草原防火嚴管期違反本《通告》規定用火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貴州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黔西市森林草原火災報警(舉報)電話:
黔西市林業局:0857—4228119
黔西市應急局:0857—4246001
黔西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