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原本是古代刑法,對女性極具侮辱性,如今備受年輕人追捧

在古代,有一種刑法,對於受刑的人而言傷害不大,但侮辱性極強。作為奴隸制五刑之一,它的創立讓受刑人時時刻刻活在恥辱之中,是真正讓受刑的人切身的體會被剝奪尊嚴的痛苦。它既是對人造成實際傷害的具體刑,又是使人蒙受恥辱,使受刑人區別於常人的恥辱刑,它就是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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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刑的由來和發展

在《國語》中記載,小刑用鑽鑿,次刑用刀劇。墨刑最初被定義為小刑,用小刀或鑽之類的器具在受刑人的面部化開傷口,然後往傷口處塗墨,由此達到在受刑人面部刻字的效果。由於古代衛生條件跟不上,施刑時更不會考慮器具的消毒問題,因此受刑的人極有可能造成傷口感染,潰爛導致整張臉毀容。

根據史書記載,墨刑自周朝就已經存在,當時的奴隸主會讓受刑的奴隸去作看門的人,因此有“墨者使守門”的說法。到了戰國時期,秦朝迎來商鞅進行嚴苛的變法,有一次太子犯了法,但由於其尊貴身份不便受罰,最終由他的老師代為黥面以儆效尤。

到了漢代,仍然沿用秦朝的黥面之刑,但附加的規定更加嚴酷,男子若受此刑的同時,還要被剃去頭髮,脖子上帶上沉重的鐵鏈被髮配做四年的“城旦”,而女子則要做舂米的徭役,這個刑法直至漢朝末年才逐漸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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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晉朝,黥面之刑又被恢復,刻痕更是深入面骨,在《酉陽雜俎》中說,唐代有一對段氏兄弟,在經過黃坑時撿到了一個人的頭骨,原本打算入藥,可仔細一看,在額頭的地方有淡淡的“逃走奴”的墨痕。因此他們判斷這個頭骨的主人應該是晉朝出逃過的奴婢。

到了宋朝,宋明帝規定如果有盜竊或傷人者,要論斬,如果正好遇到大赦,則要在臉上刻上“劫”字,同時挑斷腳筋,發配充軍。此時也不再成為墨刑,而是改叫刺配。在明清時期,墨刑依舊存在,只是刺字的地方改為手臂。

受刑人的傷害

古代的統治者為了高度的中央集權,往往會用酷刑使百姓畏懼,從而達到鞏固自己統治地位的目的。由此產生了五虐之刑,愛始淫為劓、刖、椓、黥。他們在實行刑法的同時會附加一些別的懲罰,比如穿著特定的衣服或佩戴特定的頭巾等以示和常人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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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刑法對女性受刑者往往更加殘酷,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的地位本就低下,需要依附男性生存。而受此刑法的大多是出逃之人,試想成為了奴隸還要想著逃走,可見她的主人並不地道,可在當時誰又會關心奴隸到底遭受了什麼?女子本身容貌就極為重要,受到墨刑無異於被毀容。更可悲的是,受刑的人將終生帶著這個恥辱的印記活下去,對心理的傷害是難以言喻的。

但歷史上也有一些人雖然受到了墨刑但依舊活出新風采的,比如水滸裡的宋江,即使被刺面依舊聚集了梁山一百單八將。又比如唐朝的上官婉兒,雖然得罪了頂頭上司武則天而被刺面,但她效仿了前人的梅花妝,創造了屬於自己的妝容,竟讓自己看起來更加的嫵媚動人,還順勢引領了一波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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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刺青文化

當然,正如我們很難想象古人的生活,古人也一定想不到如今的年輕人會將這個刑法轉化為一種潮流,不僅在中外明星中大為流傳,就連普通老百姓也會刺上幾個好看的圖案來紀念些什麼,這就是如今的刺青。

隨著中文的逐漸國際化,外國人越來越多的在身上會紋上中文,比如貝克漢姆的“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但中文的博大精深是需要時間沉澱的,諸如馬里昂的“魔鳥樟”之類的就有點無厘頭了,最有趣的是,有個外國小哥哥竟然直接在胳膊上紋了一句“我不知道,我不會說中國話”,也不知道他到底經歷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