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修良:《資治通鑑綱目》與綱目體

倉修良:《資治通鑑綱目》與綱目體

朱熹編著的《資治通鑑綱目》,自問世以後,在社會上所產生的影響還是相當大的,上自朝庭,下至平民百姓,從中都曾得到過好處。因此,不僅原著得到廣為流傳,而且還形成了一種新的史學體裁——綱目體,同時又產生了許多新的相關的史學著作。然而對於這樣一部史書以及在它影響之下產生的一系列著作,在當代史學研究中,似乎還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重視,原因在於一般總都認為它對於中國史學發展影響不大,因而在許多史學史專著中竟無一席之地。筆者本人也曾有過這樣的看法,如在1983年出版的《中國古代史學史簡編》中,雖然列有一目作了介紹,但最後卻說“儘管《綱目》在史學上沒有什麼價值可言,但其影響和流毒卻是十分深遠的。”這一說法顯然是很不妥當的,只要深入加以研究就會發現,該書產生以後,不僅新增了一種史體,產生了一系列綱目體的歷史著作,更為重要的還在於為史學走向社會、走向通俗化開闢了道路。然而這一歷史現象,長期以來卻一直被人們所忽略。惟其如此,筆者在1986年受山東教育出版社委託,主編《中國史學名著評介》時,啟動之前,曾擬訂了一份收入史書目錄,於是將朱熹的《通鑑綱目》也收入其中,並分別寄請多位師友徵求意見。從回饋的意見來看,還是很少有人同意收入此書。面對這種情況,我經過再三考慮,還是將其收入。並在該書《前言》中這樣寫道:“再如朱熹的《通鑑綱目》,就其思想性和史料而言,都很難說有多大價值,但由於它創立了綱目史體,故亦把它收入。”但這裡還僅侷限於創立綱目體,至於由此而讓史學走向社會、走向通俗化而產生的那股“綱鑑熱”還是未能提及。關於這一點,在今天深入研究,如何加以借鑑。本文想就這些方面情況作些初步探索,以期達到引起人們的重視,也是說,想、以此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對此作進一步深入研究,特別要研究從“綱目體”進化到“綱鑑熱”的真正原因、過程及其在社會上所產生的影響。

眾所周知,司馬光編修《資治通鑑》是有兩個目的,一是深感千餘年來史書至多,卻沒有一部簡明系統的通史,因而“諸生歷年真能竟其篇第,畢世不暇舉其大略,慶煩趨易,行將泯絕。”於是他決心要編寫一部簡明的通史來解決這一矛盾。二是這部書的編修,還要做到“專取關國家盛衰,系生民休鹹,善可為法,惡可為戒者”以供君主治國施政的借鑑。《通鑑》成書為294卷,約300萬字,與原來的歷代史書總計為3000萬字相比,確實減少了十分之九。但是,就是這個數字,畢竟還是讓眾多的人為之望洋興嘆,因為像這樣數字的大書,要在短時間將其通讀一遍還是非常困難的。正如司馬光自己所說,《通鑑》成書後,只有王勝之一人閱讀過一遍。為此,朱熹便考慮利用《通鑑》為基礎,另編一部簡明扼要、通俗易懂的編年體史書。當然,朱熹編篡《通鑑綱目》的動因並非僅僅如此,我們曾根據他的有關論述,將其概括起來,其實亦有兩大原因:其一是《通鑑》一書部頭太大,內容太詳。人們讀了不能得其要領,讀到後面,忘了前面,何況短時間內也無法通讀完畢:其二是《通鑑》的封建正統思想還不夠強,名分思想還不突出,書法褒貶還不完備,因此一意模仿《春秋》書法,親自制訂凡例,按照儒家的綱常名教思想,作為編排其內容的準則。其書起迄,一依《通鑑》之舊,而從《通鑑》中節取事實,編為綱目。綱為提要,頂格大書,模仿《春秋》;目以敘事,低格分注,模仿《左傳》。當然,我們說“從《通鑑》中節取事實”說明《通鑑綱目》的記事內容基本上是依據《通鑑》,實際上在編篡過程中,還是做了三方面工作,即刪去《通鑑》繁文,增補《通鑑》史實,改正《通鑑》記載不當之處。並不是人們所想象那樣,全部節錄《通鑑》,關於這一點,葉建華同志在《資治通鑑綱目評介》一文中曾經作過論述,這裡筆者就從略了。

倉修良:《資治通鑑綱目》與綱目體

《通鑑綱目》一書主要究竟是由誰而作,至今似乎還存在著不同的聲音。朱熹一生花了20餘年時間,在友人和弟子的協助下完成了這部史學著作,由於生前未能正式刊行,又由於最後一部分的修改工作是由其學生趙師淵幫助完成,所以此書刊行之後,社會上竟然流傳著《通鑑綱目》並非朱熹所撰,他只是制訂了凡例,其內容全為趙師淵所作的說法。明末張自勳作《綱目續麟》一書中己正式提出此說,《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講得就更明確,並且在《綱目續麟》和《御批通鑑綱目》兩書提要中都作了論述,尤其是後者講得就更加具體:“朱子因司馬光《資治通鑑》以作《綱目》,惟凡例一卷,出於手定,其綱皆門人依凡例而修,其目則全以付趙師淵。”《四庫提要》是官修的權威著作,既然作如此說法,兒乎已成定論,加之著名歷史學家全祖望亦持此說,認為:“是書全出訥齋(趙師淵號),其本之朱子者不過凡例一通,餘未嘗有所筆削。”於是這一說法便廣為流傳。筆者在上個世紀70年代末撰寫《中國古代史學史簡編》時,儘管對此說並不完全相信,但由於自己未作過深入研究,也提不出相反意見,只是在書中寫了“綱為朱熹自定,目為其門人趙師淵所作。”所以要這樣寫,因為綱的編定,涉及到強正統、定名分問題,這是他不滿於司馬光在《通鑑》中關於正統的一些做法,成為他編篡此書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全書大綱只有由他親自寫定,方能達到這一目的,其它弟子是無法做到的。值得指出的是,全祖望所講,亦並非有真憑實據,也是根據朱氏與趙師淵書信往來中推測出來的。而全祖望在《書朱子(綱目)後》開頭還有這樣一段文字:“黃斡嘗謂《綱目》僅能成編,朱子每以未及修補為恨。李方子亦有‘晚歲思加更定,以歸詳密‘之語。然則《綱目》原未成之書。其同門賀善爭之,以為《綱目》之成,朱子甫渝四十,是後修書尚九種,非未成者。又力言朱子手著。”黃、李二人亦為朱氏弟子,明明講的是“僅能成編”、“未及修補”、“思加更定,以歸詳密”,其意很明顯,都是講書稿己完成,只是“未及修補”和“更定”而己,同門賀善亦爭之,認為《綱目》“非未成者”力言朱子手著,但全祖望最後僅據“現朱子與趙師淵書”便得出“是書全出訥齋”的結論。這一做法,無疑是過於草率,對於黃、李、賀三人看法既然己經徵引,總得應該表個態吧,在沒有任何其它證據情況下,便直言“但觀朱子與趙師淵書,則是書全出納齋,其本之朱子者不過凡例一通,餘未嘗有所筆削,是左證也。”這一說法,迷惑性是相當大的,不知情者總都會相信,總以為他的結論是由朱子親筆信所得出,因而對於相反的看法,似乎也就無需辯駁了。問題在於朱子信中並未直截了當作過如此說法,而是全氏以意推求的得,又無其它“左證”。何況他用朱子之信也是用來作“左證”的,所以我們說他這種做法不免過於草率,人家並未講過“是書全出訥齋”要你“左證”什麼呢?但是,不管怎麼說,由於前有權威的《四庫提要》唱之於前,又有全氏和之於後,《綱目》一書並非朱子“手著”便成為揮之不去的定論了。還在上個世紀八十年末,葉建華同志開始研究朱熹在史學上的貢獻時,便發現了此說之不可信,於是便在我主編的《中國史學名著評介》一書中,對《資治通鑑綱目》寫了評介。文章的第一部分就是對該書的編篡過程進行論述和考證,文中多次引用朱熹和好友呂祖謙討論編修《綱目》往來書信,其中有淳熙元年(1174)答呂祖謙書:“近稍得暇,整頓得《通鑑》數卷,頗可觀,欲寄未有別本,候來春持去求是正”。又在淳熙五年答呂祖謙書也說:“《綱目》近亦重修及三之一,條理整頓,視前加密矣。……但恐微細事情有所漏落,卻失眼目,所以須明者一為過目耳”。再如淳熙四年,答張敬夫書雲:“《通鑑綱目》近再修至漢晉間,條例稍舉,今亦漫錄數項上呈。但近年衰悴目昏,燈下全看小字不得,甚欲及早修篡成書,而多事分奪,無力譽寫,未知何時可得脫稿求教耳”。僅引朱熹以上三則給友人書信內容,就足以說明《四庫提要》作者與全祖望所云都是絕對不可信的。葉建華在論述該書編篡過程時,還特地將其分成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寫成最初草稿,第二階段乃為完成“淨本”(初稿)時期,第三階段則為最後修改定稿時期。最後他指出:“我認為,朱熹編《綱目》,先有蔡季通、李伯諫、張元善、楊伯起等說明編成初稿,後有趙師淵等幫助修改整頓。趙師淵苛《綱目》與趙、李、張、楊諸人一樣,只能看作是朱熹編撰此書的助手,一切還是昕從朱熹的指導”。可見朱熹主編《通鑑綱目》,決不像我們今天那些掛名主編,他是實際參加了該書的編撰工作,從制訂凡例,到列出大綱,從編寫初稿,到修改定稿,都有他親自的勞動成果,實際上當年只差一讚之功,就引來身後這麼多議論。為了更加把問題說明清楚,葉建華同志特地於1994年在《文史》第39輯上又發表了《論朱熹主編〈綱目》一文,對於朱熹在編篡《通鑑綱目》中究竟做了哪些工作作了較為詳細的考證和論述,用歷史事實否定了《四庫提要》的作者和全祖望所下的錯誤結論。並且指出:“朱熹編《綱目》共花了20餘年時間,是基本上定稿,只剩一部分修改工作未能親自完成。然而,由於《綱目》的最後一部分修改工作主要由趙師淵幫助完成,也由於《綱目》在朱熹生前未能正式刊行,所以書成之後,《綱目》非朱熹所提,朱熹於《綱目》至多隻作了一個凡例,其內容均為趙師淵所撰的說法在社會上流傳開來。”這麼一來,總算將長期以來後人加給朱熹關於《通鑑綱目》編修方面的不實之辭,作了一次清除,還歷史以本來面貌。由於這一不正確的說法影響非常之廣,有必要在此再作一些概述,以作點適當的澄清。

《通鑑綱目》在朱熹在生前一直處在修改過程之中,直到他去世後10年,即嘉定三年(1210)方由弟子李方子參定刻印,起初綱、目、凡例還是分別刊行,陳振孫在《直齋書錄解題》就曾這樣說:“《通鑑綱目》59卷,侍講新安朱熹元晦撰。始,司馬公《通鑑》有《目錄舉要》。其後,胡給事安國康侯又修為《舉要補遺》。朱晦翁因別為義例,表歲以首年,因年以著統,大書以提耍,而分注以各言,自為之序,乾道壬辰也。大書者為綱,分注者為目,綱如經,目如傳。此書嘗刻於溫陵,別其綱謂之提要,今板在監中。廬陵所刊則綱目並列,不復別也。”至於《綱目凡例》遲至鹹淳元年(1265)方由門人王柏刻於金華,其中原委王柏在《凡例後語》中均有說明,此後便將《凡例》、《綱目》一道合刻流傳於世,直至明清,由於社會的需求,時有刻本問世,成為一部非常熱門的史書。

《通鑑綱目》自問世以後,所以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和歡迎,首先是全書強化正統思想,突出綱常名教。符合封建統治者的要求,這在封建時代許多人的評論中便可得到反映,因此,明清兩代統治者都非常重視。明憲宗成從化年(1473),“上命儒臣考訂宋儒朱熹《資治通鑑綱目》,盡去後儒所著考異、考證諸書,而以王逢《集覽》、尹起莘《發明》附其後,至是上呈。”明憲宗還親自為之作序“朕惟朱子《通鑑綱目》,實備《春秋》經傳之體,明天理,正人倫,褒善貶惡,詞嚴而義精,其有功於天下後世大矣。……是書所載,自周秦漢晉歷南北朝隋唐以及五季,凡千三百六十二年之間,明君良輔有以昭其功,亂臣賊子無以逃其罪,而疑事悖禮,鹹得以折衷焉,伴後世為君為臣者,因之以鑑戎懲勸,而存心施政,青由正道,圖臻於善泊,其於名教豈小補哉!然則是書誠足以繼先聖之《春秋》,為後人之軌範,不可不廣其傳也。因命繕錄定本,附以凡例,並刻諸梓以傳。”這段議論,可以說代表了封建社會後期整個統治者的看法。不僅如此,同年11月,憲宗又命大學士彭時等編篡《宋元資治通鑑綱目》,憲宗“上諭”曰:“朱文公《通鑑綱目》,可以輔經而行。顧宋、元二代,至今未備。卿等宜遵朱子凡例,編篡宋、元二史,上接《通鑑》,共為一書。”彭時去世後,商豔接替主持編篡。至成化十二年書成,始於宋建隆庚晤,終於元至正丁未,凡四百有八年,總二十有七總,名曰《續資治通鑑綱目》。商豔等在《進續資治通鑑綱目表》曰“伏以經以載道,闡萬世之文明;史以輔經,昭累朝之鑑戎。東魯大聖刪述於前,考亭大儒祖述二後,此《春秋》為經中之史,而《綱目》實史中之經。”這裡可以看出,君臣之間一唱一和,憲宗曰:“朱文公《通鑑綱目》,可以輔經而行”商格則曰:“《綱目》實史中之經”也。這麼-來《通鑑綱目》就輕輕地推上了神聖的地位。因此,其後不久,作過《通鑑綱目前編》的許浩就曾這樣說:“及我末祖高皇帝、太宗文皇帝表章《四書五經》,頒降天下,而《綱目》亦與,則視《資治通鑑》蓋加顯矣。”生活在萬曆年間的葉向高,在《重刻通鑑綱目序》中更加明確指出:“國朝列聖崇重表章,頒之學宮,令士子誦習,與《六籍》等。柄文者,必循以課士,寧獨取其該洽,良以二千年來是非褒貶衷於是書,不可廢也。”這些敘述足以說明,《通鑑綱目》到了明代,己被統治者推上了極高的神聖殿堂,司馬光的《資治通鑑》己經無法與之相比。因為《通鑑綱目》不僅可以與《四書五經》並列,更重要的是“頒之學宮,令士子誦習”實際上是朝延行政命令在推廣此書,其影響之大自然就可想而知了。而在社會上的地位之高,當然也就遠在《資治迫鑑》之上了。進入清代,清聖祖康熙帝,於康熙四十六年(1707),“因陳仁錫刊本,親加評定”(《四庫提要》語),併為之作序。因為有了“御批”其身價自然就提高百倍,於是科舉考試策論,概以本書為準。乾隆初年,高宗又命大臣編篡《通鑑綱目三編》,以續朱熹《通鑑綱目》和商將《續資治通鑑綱目》,以補有明一代史事,並於乾隆十一年(1746)四月成書20卷時呈,高宗親自為之作序、參定。他在序中還說明為什麼要續《通鑑綱目》,在這篇序中就非常明顯的道出了統治者所以要推崇《通鑑綱目》的原因所在,那就是此書可以“明天統,正人心,昭監戎。”關於這一點“司馬氏有不能窺其藩籬者”。當然《資治通鑑》也就得不到有如《綱目》這樣的榮崇。書成不久,因事蹟漏落,地名、人名又多外誤,遂於乾隆四十年(1775)命赫舒德重修,補遺糾謬,使端委秩然,而卷數比初編加倍。乾隆三十二年,高宗又命大臣依綱目體重修一部簡明通史,名曰《通鑑輯覽》,因高宗曾親自核定和批註,故亦稱《御批通鑑輯覽》,全書160卷,附南明唐、桂二王事蹟三卷。編年紀事,綱目相從,於音訓典故與史實考證,則分注於其目之下。起自上古,迄於明未,是簡明的編年體通史。其書雖是在前人舊史基礎上刪繁就簡,但自定凡例,立有史料取捨標準,於數千年曆史大事之原委始末,敘述簡明,頗便於初學歷史之入門。

倉修良:《資治通鑑綱目》與綱目體

至於民間所以歡迎《通鑑綱目》,關鍵在於簡明與通俗,特別是提綱挈領,大的事件可以做到一目瞭然,這對於那些需要了解歷史的人自然方便得多了,特別是適合於士人的科舉考試。正如朱熹自己所說“此書無他法,欲其綱謹嚴而無脫落,目欲詳備而不煩元耳。”尤其是全書卷供不大,僅59卷,為《通鑑》的五分之一,這自然就適合廣大民眾的需求,加之統治者又大力提倡,因此,問世以後很快得以廣泛流傳。特別要指出的是,《綱目》成書不久,便有遂昌(今浙江遂昌)人尹起莘著成《資治通鑑綱目發明》59卷,對《綱目》進行大力宣揚,尹氏在《綱目發明序》中說:“是書之作,其大經大法,如尊君父而討亂賊,崇正統而抑懵偽,褒名節而黯倭邪,貴中國而賤夷狄,莫不有繫於三綱五常之大,真所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極,為先聖繼絕學,為後世開太平者也。”這些議論,確實做到了為《綱目》發明義首的作用,所以魏了翁在《通鑑綱目發明序》中說“是書若行,《綱目》之忠臣也。”惟其如此,明清以來同樣得到廣泛歡迎。王重民先生在《中國善本書提要》中曾有這樣說明:“是書上自《綱目》篡成,僅三、四十年,或四、五十年,為發明《綱目》者第一部書,明清以來,翻刻不絕。”其影響之大,於此可見。元仁宗延佑五年(1318),望江人王幼學著成《資治通鑑綱目集覽》59卷。此書“取朱子《綱目》,悉為訓話,引喻證釋。”元文宗天曆二年(1329),永新人劉友益著成《通鑑綱目書法》59卷。劉氏為什麼要寫這樣一部書,元代歷史學家揭侯斯在《劉先生墓誌銘》中曾有明確的說明:“以聖人之志莫大於《春秋》,繼《春秋》之跡,莫尚於《通鑑綱目》。凡司馬氏宣書而未書者,朱子書之:宣正而未正者,朱子正之。恐朱子之意不白於天下後世,乃著《通鑑綱目書法》59卷,蓋歷三十年而成。”而他在為該書所作的序中又對劉氏作此書的意圖詳細的論述了一番:

孔子因魯史作《春秋》,以為萬世之法;朱子因司馬氏《通鑑》作《綱目》,以正百王之統。此天地之經,君臣之義,而聖賢之心也。世之言《春秋》者,自《公羊》、《穀梁》、《左氏》以下,無慮數十家,而義猶有所未明,疑猶有所未解者,魯史不可復見,且聖人之製作也,後之羽翼《六經》者直莫如,朱子猶不敢言《春秋》,然《綱目》之作,非深得聖賢之旨者不能也。故朱子不言《春秋》,而知《春秋》者莫如朱子。世之言《綱目》者,亦無慮數十家,既有《春秋》為之義例,又有諸史可以究其本末,且去朱子之世為未遠,而又有親及其門者。然言愈煩,義愈精,非深得朱子之意如朱子之知《春秋》者,不能言也。能言未有若廬陵劉氏《綱目書法》者,其辭則《公羊》、《穀梁》,其義則《春秋》,而其志朱子也。

從這段議論人們可以清楚看到,因為有了這部《綱目》,還在元代朱熹已經被推上孔子以後第一人也,而註疏發明《綱目》的著作,即在元代己經有數十家之多了,與言《春秋》的著作也已經相當了,其影響之大,自然可以不必多言了。由於朝廷和民間對此書都是如此重視和推崇,因此,宋元以來社會上便掀起了“《綱目》熱”而這股“《綱目》熱”幾乎曆元明清而不衰。這樣一來,社會需求量自然大增,因而公私競相刊刻,從而也產生了許多不同版本。而社會上的許多書商,亦乘機爭相刊刻,大賺其錢。為了爭取讀者,有的書商還將許多研究《綱目》著作的內容,匯刻於《綱目》之中出版。據王重民先生在《中國善本書提要》中記載,先是宣德七年(1432),福建書商劉劃將尹起莘《發明》、王幼學《集覽》、汪光寬《考異》、徐昭文《考證》、陳濟《集覽正誤》分別散附《綱目》每條之下或附各卷之末,由其同族兄弟劉寬在福建刊刻於世。而同時楊氏清江書堂亦刻《通鑑綱目大全》59卷,“蓋楊氏見劉氏書頗獲利,因增入劉友益《書法》,以與劉氏競售。魏氏刻是書,後於劉、楊二家者約十餘年,所以僅刻《集覽》與《考異》者,蓋擇其最善者而刻之,欲以簡易鬥二家之繁博也。”可見書商們競爭之激烈己經達到如此之地步,而刻書之多就可想而知了。

當然,也要指出的是,自元以來,也有一些學者著書立說,或對《綱目》持有微辭,或考證其記載史事之差誤者,如元代何中著《通鑑綱目測海》一書,則是“糾《通鑑綱目》書法之異同”;明末張自勳所著《綱目續麟》,則論證“《綱目》一書,非惟分注非朱子手定,即正綱亦多出趙師淵手,並讓劉友益誤以晚年未定之本,為中年己定之本。”清代則有陳景雲《綱目訂誤》、馮班《綱目糾謬》、張庚《通鑑綱目釋地糾謬》等。所有這些著作中,有的是糾正《綱目》本身的差誤,有的則是對研究、註釋、發明《綱目》之書進行糾誤或批評,也有的則是對《綱目》作者、書法提出疑義。不論是那一種,總歸都是因《綱目》而派衍出的這一書系,這一現象,以前的著作還是不多見的。這也說明,儘管有最高統治者在大力提倡和宣傳,並不影響還會存在不同的聲音。

我們在上文中己經講了,因為《通鑑綱目》中所講述的思想、觀點和內容,完全符合歷代統治者的要求,是一部維護封建統治秩序的教科書,非常有利於封建國家的統治,因此,一直受到歷代封建統治者的重視、推崇和提倡。而作為此書的著作者朱熹,在整個封建社會後期,也就理所當然的被推上了僅次於孔子的神聖寶座,享受到僅次於孔子的崇高榮譽。也由於《通鑑綱目》在編篡上確實具有它的長處,諸如綱舉目張,簡明扼要,明白易懂,可以做到一目瞭然。這就更加適合於社會的廣大人群讀史的需求,因為在我國古代社會里,從啟蒙教育開始,就是透過從讀史中來求得各種知識和倫理道德,乃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大道理,無一不是透過學習歷史而獲得。所以近代著名思想家龔自珍在《尊史》中說“”欲知大道,必先為史。“”因此,我們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在我國古代社會里,幾乎人人都要學習歷史,閱讀歷史,而《通鑑綱目》正好就成為比較合適的一部歷史好教材。特別是那些尚處於社會中下層計程車人,更成為他們科舉考試的必讀之書。凡此種種,正是宋元以來社會上所以會產生“《綱目》熱”的原因之所在。

就在“《綱目》熱”的影響之下,明代學術界有些人很快就從中得到啟示,並從中悟出了一個道理,那就是社會上非常需要一種通谷易懂的歷史書籍,於是從明代初期開始,就有人從《資治通鑑》和《通鑑綱目》兩部書打起了主意,最先出現的乃是對《通鑑》進行節略。當然,此事司馬光自己就曾做過,在《通鑑》成書後,作過《通鑑舉要歷》80卷,《通鑑節文》60卷,則是以全書太詳、目錄太略而折中編成的。到了南宋又有多家對《通鑑》做節要工作,據《中國善本書提要》的《編年類》載有《增入諸儒集議資治通鑑詳節》一書,《提要》曰:“原書不著編輯人姓氏。考《季蒼葦藏書目》有宋版《通鑑詳節》100卷,不著撰人;《傳是樓宋元本書目》有宋大、小本《資治通鑑詳節》各100卷,宋本下題呂東萊三字。按《宋史·藝文志》有《呂氏家塾通鑑節要》24卷,此本增入名儒集議,當在其後。”而《中國善本書提要》的《編年類》還載有《增入諸儒集議資治通鑑詳節》一書,《提要》曰:“原書不著編輯人姓氏。考《季蒼葦藏書目》有宋版《通鑑詳節》100卷,不著撰人;《傳是樓宋元本書目》有宋大、小本《資治通鑑詳節》各100卷,宋本下題呂東萊三字。按《宋史·藝文志》有《呂氏家塾通鑑節要》24卷,此本增入名儒集議,當在其後。”而《中國善本書提要》的《編年類》還載有《增修陸狀元集百家注資治通鑑詳節》,作者乃淳熙年間的陸唐老,《少微通鑑節要》、《少微家塾點校附音通鑑節要》、《增修附註資治通鑑節要續編》等多種,並且者為明刻本,特別是最後一種,還是“朝鮮銅活字本”可見流傳之廣。元代亦曾有《通鑑節要》、《通鑑事略》等書。到了明代,便有劉刻的《資治通鑑節要續編》30刊刻。這一系列刪節《通鑑》的做法說明,就在《通鑑綱目》流行的同時,人們還在探索一種簡潔易讀的史書,但目光還僅是停留在對《通鑑》的簡節上面,這種刪節的做法,往往不僅影響歷史事件的聯貫性,而且也免不了要影響歷史發展的完整性,何況這都還是在前人著作上面做些簡單的文章。就如嘉靖三年(1524)刊刻的嚴時泰《新刊通鑑綱目等論摘題》、嘉靖十五年(1536)刊刻的戴瑕《新刊通鑑漢唐綱目經史品藻》和《宋元綱目經史品藻》,已經失去了簡明歷史的性質,況且也還沒有擺脫對前人著作的依賴。於是怎樣編寫一部為廣大社會人群所接受的通俗的歷史讀物,已經成為當時社會的迫切要求。“綱鑑”這類通俗史書,就是在這種形勢下產生的。其實只要你細閱讀就可發現,實際上不過是“綱目體”變異而己,因為這一類書雖名曰“綱鑑”而其體裁仍為“綱目”而從史料記載和這類書籍的流偉來看,大多為有些學問的書賈自己所為,也有的則是邀請一些無名之士而編寫,刊刻時則冠以某某名人所編篡。對此,當代著名學者王重民先生在所撰《中國善本書提要》中,透過對具體書的提要撰寫,進行了剖析,如在《鼎鎮趙日了凡袁先生編篡古本歷史大方鑑補》的《提要》是這樣寫的39卷,卷首1卷,12冊(北大),明萬曆刻本。

原題“明趙田袁黃編,潭陽餘象鬥刊行”。卷3《周紀》題“宋諫水司馬光《通鑑》,考亭朱熹《綱目》,明趙回袁黃編篡,潭陽餘象鬥刊行。”卷28《宋紀》題“元四明陳桂《通鑑》,明淳安商格《綱目》,趙田袁了凡先生編篡,潭陽餘象鬥刊行。”卷末有“萬曆庚戊仲冬月雙峰堂餘氏梓行”牌記。卷首有《凡例》雲“《綱目》、《鑑》二書古未有合編者,合之者自荊川唐老師始”。又云“周烈王以前,宋、元以後,《綱》、《鑑》俱未載,則用金履祥之《前編》,劉恕之《外紀》以開之於首:用陳桂之《續通鑑》,商輯之《續綱目》以紹之於終。”又有韓敬序雲“書歷三年後成,而老師[指袁黃]亦以是年絕筆,痛哉!閩建邑餘君文臺,慷慨豪俠,行義好施,鳳與袁有通盟誼。其二三伯仲郎俱以文學名,而長君君及屢試輒冠,翩翩閩中祭酒,束裝千里,來購是書,適師大歸矣!”

倉修良:《資治通鑑綱目》與綱目體

王先生在《提要》中摘引瞭如上內容後,接著便加按語:

按此本當為餘象鬥第三刻。第一刻託名李廷機,第二刻又改從吉澄校刻本分卷[此本也有在第一刻之前之可能],此第三刻又全翻第一刻[即託名李廷機之本],而又改託袁黃,並抬出根源,謂周烈王以前本之《外紀》、《前編》,宋元則用《續通鑑》、《續綱目》,其實第一刻本來如此,此不過藉以闡述袁黃編篡之功耳。其實袁黃、韓敬俱是託名,此第三刻實則翻第一刻耳。所不同者,第一、二卷分標“編”、“紀”、“經”,第二卷以後則分標“綱”、“目”、“鑑”耳。餘象鬥自萬曆二十八年至三十八年,十年之間,三刻是書,三次更換名目,無非期騙讀者,冀多銷售耳。

透過王先生在按語中的分析,人們可以清楚看到書商們偽託所用的各種手段相當全面、相當高明,如果不具備閱讀古籍的許多常識,和相關歷史知識,很難識破其偽託真相,何況每刊刻一次,就要更換一次作名者,另外編造一篇序言。偽託中為了讓人們相信,還在《凡例》中假借袁黃之口,說出了“《綱》、《鑑》二書古未有合編者,合之者自荊川唐老師。”這麼一來,就把一位學者、文學家的唐順之推上了“綱鑑類”著作的始作俑者的地位。於是明代中期以來,便流傳了這一看法,其實這頂掛冠很明顯的是書商們為之所加。他被偽託的著作則是《新刊古本大字合併綱鑑大成》46卷。對於這一社會現象,生活在明代晚期天啟、崇禎年間的徐奮鵬在其《古今治統凡例》中就曾這樣說過:“所睹者,則僅書肆口賈所為《綱鑑會編》己耳,或《史綱紀要》己耳,或《綱鑑大成》己耳。蓋俱合紫陽之《綱目》與司馬之《通鑑》,總而成膚,以便學古者之觀省。然其事或此載而彼遺,其文或彼詳而此略,博綜之士,可恨其未全。而其書法義例,或仍於《綱目》,或庚於《綱目》。蓋筆多出于山林學究之後,而假名於哲匠鴻才,非真筆也。”可見生活在同時代的人已經作如是之說,自屬可信,而徐氏本人乃是一位學者,著有多種歷史方面的著作。在當時被偽託的名字相當多,如王世貞、張居正、葉向高、焦站、何喬遠、鍾惺、馮琦、馮夢龍等。在《中國善本書提要·編年類》還著錄有明萬曆刻本的《鼎鎮篡補標題改表策綱鑑正要精抄》20卷,卷首1卷,10冊,藏於北大圖書館,原題“太史琢奄馮琦補篡,編修維山王衡編次,書林少垣鄭純情捕梓。”還有明崇禎間刻本的《綱鑑統一》39卷,論題2卷,藏於北大圖書館,原題“古吳馮夢龍猶尤父輯,男請參閱。”作為歷史學家的馮琦,曾預修《大明全典》,後又仿《通鑑紀事本末》,編次宋代史事,未竟而卒,還著有《經濟類編》和《北海集》,就是未見過還篡輯有“綱鑑”一類之書:至於馮夢龍,知道的人就更加多了,因為他是明代著名的通俗文學家和戲曲家,特別是他所編篡的通俗小說“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而使他出了名,他還編著和改編了大量的傳奇戲曲。在任福建壽寧知縣期間還曾編修過一部《壽寧待志》,就是沒有聽說過他還編輯過“綱鑑”這類書籍。但是社會上流傳的這些書畢竟又是事實,當然這裡面無疑就存在著真偽問題,有待於後人加以研究和考訂。

我們在研究中發現,在明代後期的學者中,被偽託最多、影響最大的無過於王世貞了,也許因為在當時他是位學術大家名氣大。在社會上流傳的各種綱鑑著作中,冠以王氏之名的就有6部之多,其中流傳最廣的則是《王鳳洲先生綱鑑全篡》,此書至清朝末年和民國期間還不斷有刊印問世。我還存有一部“光緒己亥(1899)長夏上海富文書局石印”本,全書46卷,內容上起遠古,下至五代。從這部“綱鑑”來看,還有-個特點,那就是除提綱輩領分列大事,細目詳載史事外,還彙集一些歷代名家對某些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歷史人物所作的評論,間或對《通鑑綱目》編篡中存在的問題亦加以議論。看來這一特點在這類著作中大多存在,故王重民先生在《中國善本書提要·編年類》的《綱鑑統一提要》中就這樣說“此類《綱鑑》之編篡,評註方面,在嘉靖、萬曆期間,由簡而繁,萬曆末年達於頂點。天啟、崇禎又由繁趨簡。”對於《王鳳洲綱鑑會篡》,早年我曾相信確為王世貞所編寨,因而在有些論著中還曾引用過書中論述來評論王世貞的史學觀點,當然也就誤導了廣大讀者。可見對於歷史上一些有爭議的著作、人物、事件等,在未做深入研究之前,切忌輕下結論。就和我們上述這些綱鑑著作,其中究竟是否真正出於名字本人之手,我覺得也還必要再做深入研究,因為在近年來出版的史學著作中,有的還是肯定“袁黃確編篡過《歷史綱鑑補》,”並說“馮夢龍的《綱鑑統一》,是崇禎時期比較好的一部綱鑑教材”。這顯然與上文徵引的王重民先生的論述相佐。在存在著不同看法的情況下。只有透過深入細微的研究,終究必定會得到一致的結論。一一總之,在明代中後期所掀起的“綱鑑熱”中,社會上產生的這類著作是相當多的,據錢茂偉同志在所著《明代史學的歷程》一書,就列舉了34種之多,而他在《明代史學編年考》中,徵引《白眉綱鑑凡例》則雲“歷代綱鑑之刻,近篡修者不啻百種。”而這些書在當時人的眼中是“為舉業家祈快捷方式也。”也就是說,為科舉考試計程車子們創造了條件。這樣眾多的綱鑑著作,由於登不了歷史學的大雅之堂,因此在當今的史學論著中,還很難取得一席之地。我總覺得,作為通俗史學一種的綱鑑,我們無論如何也不應當忽視它在傳播和普及歷史知識方面所產生過的作用。況且這種著作在當時的社會中是具有廣大的市場,具有廣大的讀者讀者群,而這種讀者群,又並不僅限於從事科舉考試計程車人。正因如此,直到清代還有人在編纂這種“綱鑑”形式的史書,著名的有山陰人吳乘權等編纂的《綱鑑易知錄》,全書107卷,共180萬字,是一部綱目體通史,上起盤古,下迄明末。吳乘權自雲,讀史每苦於篇章枝蔓,便與周之炯、周之燦一道,利用舊有的編年體史書,摘要刪繁,歷時6年,於康熙五十年(1711),全收編成。其書很明顯是彙編性,自盤古至戰國,主要是根據劉恕《通鑑外紀》和金履祥《通鑑前編》;戰國至代,依據的是朱熹的《通鑑綱目》;宋元兩朝則依據商豔的《通鑑綱目續編》;明代則又依據谷應泰的《明史紀事本末》。全書包羅了歷代重大政治事件與各種歷史人物活動的業績。因其內容簡要易讀,故稱《易知錄》,為舊時學習歷史入門之書,對傳播歷史知識曾起過不小的作用。我們說全書雖屬彙編性質,然也並非粗製濫造,而是做過一番融會貫通的工作。而吳乘權雖然僅是一名儒生,但還是很有才華和學識,在編篡此書之前10年,他還與吳調侯編輯了《古文觀止》,風行一時,影響極大,可見他的社會地位雖然不高,對社會的貢獻卻非常之大,特別在推廣、普及傳統文化方面,收到了難以估量的效果,對於這樣一位有功的無名之士,我們有必要對其事績大書而特書。

綜上所述,朱熹的《通鑑綱目》,在史學上的貢獻,我們以前只是說創立了一種新史體——綱目體。就是這-點,當代許多史學史的專著中也很少給以一席之地。實際上它的價值卻遠不止這一點,正是因為這種綱目體,在明代便又催生出“綱鑑熱”因而我們說綱目體的史書,在推進史學走向社會,推進史學走向通俗化道路起到了料想不到的作用。可情的是,在以前早就被人們所遺忘,因為這類通俗的史書,是難以走進學術殿堂,自然也就很少有人問津。值得慶幸的是,對於這些早被遺忘的通俗史書,己經開始引起人們注意。如錢茂偉同志在近年出版的《史學與傳統文化》和《明代史學的歷程》兩書中,己經列有專門節目,介紹了這種通俗史學的發展情況,無疑這是可喜的現象。為此,我們今後應當進一步對這種通俗史學加以研究,這對我們當前如何讓史學研究走向社會、走向大眾,肯定會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