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的一對“最牛公人”,施耐庵竟然讓他們重複出場

《水滸傳》中的一對“最牛公人”,施耐庵竟然讓他們重複出場

看過《水滸傳》的讀者都知道,犯人發配,標準配置都是需要有兩個防送公人一路押送。

梁山好漢中,楊志、武松、宋江、朱仝、盧俊義等都曾經被髮配,而且武松一個人就發配了兩次。

當然,每次都要對應一對防送公人。

這些公人,大多數都是可有可無的角色,作者基本上是應付了事,讓他們露個臉就領盒飯走人。

比如押送楊志的公人,作者只說了一句“免不得是張龍,趙虎”,押送宋江的公人,原文說“無非是張千,李萬”,至於兩次押送武松的公人和押送朱仝的公人,更是連名字都沒給起,只用“兩個防送公人”一帶而過。

《水滸傳》中的一對“最牛公人”,施耐庵竟然讓他們重複出場

但董超、薛霸這兩個公人,在書中的待遇卻非同一般。

和那些無名之輩相比,他們倆在出場時,作者就對他們的名字專門做了介紹:“兩公人是董超,薛霸”。

作者對他們的描寫之多,給他們的戲份之足,別說其他防送公人比不過,甚至一些真正的梁山好漢都比不過。

而且,他們還執行了兩次任務,一次是押送林沖,另一次是押送盧俊義。

作者在他們倆身上費了相當多的筆墨,生生把兩個不起眼的小人物,變成了不大不小的配角。

稱他們是水滸中的“最牛公人”,恐怕並不為過。

《水滸傳》中的一對“最牛公人”,施耐庵竟然讓他們重複出場

對於這兩個人物,很多讀者也存在一些疑問,容我一一道來。

一是董超是不是心地善良,只不過是在薛霸的裹挾下作惡?

董超、薛霸接受了押送林沖的任務,當天就有人請他們去酒店裡喝酒說話。

來的人是陸虞候,給了他們每人五兩金子,讓他們殺害林沖。

此時,董超說:“卻怕方便不得:開封府公文只叫解活的去,卻不曾教結果了他。亦且本人年紀又不高大,如何作得這緣故?倘有些兜搭,不是耍處!”

而薛霸不同,直接把事情答應了下來:“老董,你聽我說。高太尉便叫你我死,也只得依他;莫說官人又送金子與俺。你不要多說,和你分了罷。落得做人情。日後也有顧俺處。前頭有的是大松林,猛惡去處,不揀怎的與他結果了罷!”

很明顯,董超並不同意,是薛霸見錢眼開,見利忘義。

在押送的路上,由於林沖身上棒傷未愈,又帶著行枷,走得慢,薛霸滿口埋怨,董超卻說:

“你自慢慢的走,休聽咭咕。”

在旅店用開水燙林沖的腳,也是薛霸親手去做。

林沖腳疼走不動,董超說:“我扶著你走便了!”

到了野豬林裡,到手殺林沖的也是薛霸,而不是董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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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董超真的是一個善良的好人,只是身不由己嗎?

如果你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

在薛霸用開水把林沖的腳燙傷之後,第二天給林沖新草鞋的,就是董超。

正是這雙新草鞋,把林沖滿是燎泡的腳磨得鮮血淋漓。

在薛霸想結果掉林沖,林沖討饒時,董超也是一口回絕,沒有一點點猶豫和憐憫:

“說甚麼閒話!救你不得!”

如果這裡表現得還不明顯,在他們押送盧俊義時,作者就直接給出了真相。

董超、薛霸沒有殺掉林沖,被高太尉尋事剌配北京。

結果,梁中書見他兩個能幹,留下使用,

盧俊義被髮配,也讓他們兩個押送。

整個過程,幾乎就是押送林沖的翻版。

李固找到兩個,要讓他們結果盧俊義的性命,董超不肯:“只怕行不得?”

薛霸大包大攬:

“哥哥,這李官人,有名一個好男子,我便也把件事結識了他,若有急難之處,要他照管。”

然後在路上,雖然董超和薛霸一樣對盧俊義惡語相向,但用開水燙盧俊義的腳仍然是薛霸乾的,第二天盧俊義走不快,薛霸用水火棍攔腰去打,董超還會相勸。

不過,此時作者用了一個詞:假意。

原來,他們倆只不過是一個紅臉一個白臉而已,都不是什麼好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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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魯智深為什麼不殺他們?

我們都知道,在野豬林,薛霸正要動手殺害林沖,卻被一直暗暗保護的魯智深救下。

以魯智深的暴脾氣,聽說鄭屠欺負金翠蓮就三拳打死了他,看到兩個公人對自己的兄弟下手,肯定不會饒了他倆。

以老魯的本事,殺了他倆比踩死個螞蟻都容易,他提著禪杖,輪起來就打。

但此時林沖說話了:“非幹他兩個事;盡是高太尉使陸虞候分付他兩個公人,要害我性命。他兩個怎不依他?你若打殺他兩個,也是冤屈!”

所以魯智深才放了他們兩個:“你這兩個撮鳥!灑家不看兄弟面時,把你這兩個都剁做肉醬!且看兄弟麵皮,饒你兩個性命!”

看起來,是林沖救了董超和薛霸,話也說得入情入理。

不過,以這兩個公人惡行來看,他們是死有餘辜的。

他們就算不能違抗高太尉的命令,但也不應該一路上迫害蹂躪林沖不是!

如果他們像押送武松去孟州牢城的兩個公人一樣,知道林沖是好漢,受了奸人的陷害,一路細心伏侍,最後就算迫於壓力而行兇,人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理解。

但這二位,簡直就是好話說盡,壞事做絕,根本沒有一絲仁慈之心。

從後來害盧俊義來看,即使對方不是惹不起的高官,他們也照樣收錢殺人。

說白了,在野豬林魯智深不殺他們,只是因為作者不想讓他們死而已。

因為防送公人死了,林沖不可能自己跑到目的地,更不可能由魯智深送去,兩個人只能流浪江湖,就沒有了後來的棒打洪教頭,風雪山神廟等一系列精彩故事。

所以,此時兩個公人必須活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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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董超和薛霸為什麼要出場兩次?

本來,防送公人這事誰都能幹,隨便編個名字,或者乾脆不寫名字也行,前面已有先例。

但施耐庵偏偏在後面押送盧俊義時,又用了董超和薛霸兩個。

而且,就連收錢、打罵、燙腳、綁人等手段都完全是以前的重複。

是施耐庵懶嗎?

當然不是。

金聖嘆說:“林沖者山泊之始,盧俊義者山泊之終,一始一終,都用董超、薛霸作關鎖,筆墨奇逸之甚。”

且不說作者的文筆,這二人的重複出現,至少彌補了讀者的一個遺憾。

董超、薛霸那一套殺人的方法,演技高超,配合熟練,不知道壞了多少人的性命。

這一次,他們遇到了浪子燕青。

燕青有一張川弩,三枝短箭,相當於小李飛刀李尋歡手裡的飛刀,那是例不虛發。

在薛霸舉著水火棍向盧俊義劈下的那一刻,燕青一箭一個,要了他們的命。

壞人終於死了,他們死得,一點都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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