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我看不懂《金婚》原著裡的兩個情節。
一個是,文麗和佟志那個“無性初夜”,一個是文麗和佟志第一次吵架後,她的崩潰大哭。
時隔14年,我一讀再讀這兩個情節,突然發現,文麗的這個“無性初婚夜”,才是全文的基調,也才是文麗不幸婚姻的根本原因。
巴金小說。
文麗剛開始,看不上佟志。
兩個人在婚戀觀上,有著本質的不同。以大莊和梅梅的事件為例,文麗認為:
莊嫂可憐和梅梅受騙根本是兩回事兒。莊嫂現在這樣嫁給大莊就不可憐嗎?大莊這樣做,既是對梅梅的不忠,也是對莊嫂的不道德。大莊是雙重的不道德。
還要怎樣才算怎麼樣呢?你是什麼朝代人啊,有沒有文化?懂不懂什麼叫感情,什麼叫愛情,大莊對梅梅的傷害那是一輩子的。
而佟志的觀點是:
請你不要道德道德的拿大帽子壓人。莊嫂十歲就是莊家的人了,大莊要是不娶她,你讓莊嫂怎麼活下去?你知道嗎?大莊是有良心的人,我也是有良心的人。
哪有那麼嚴重,梅梅又沒失身。
顯而易見,對於文麗而言,愛情和感情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而對於佟志而言,愛情和感情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現實裡莊嫂是童養媳,而梅梅沒有失身。
可後來,文麗為什麼會跟佟志談起戀愛,因為佟志的另一段話:
請你相信我,我拿我的人格做保證,雖然你也不見得相信我的人格,可我必須告訴你,大莊不是壞人。他真是身不由已,你要恨就恨萬惡舊社會的封建思想。大莊也是受害者。他就像巴金小說裡的那個大哥,愛的是梅表姐,可最後娶的卻是瑞鈺。他這輩子都會非常痛苦的。
佟志真的覺得大莊痛苦嗎?他真的覺得大莊是受害者嗎?
並不。
可是,他面對著文麗,為了得到文麗的好感,他就這樣說了,他說的並不是事實,也不是心裡話。他還引用了巴金的小說,而文麗卻在那一刻覺得佟志很懂感情。
文麗那一刻愛上的是她想象中的佟志,她想象中的佟志,愛讀巴金小說,對愛情有深刻的理解,並覺得愛情是十分神聖的。
可佟志,根本不愛看愛情小說,更不覺得愛情多神聖。他就是一個普通的男人,看到了長得漂亮還有文化的文麗,想要追求,至於愛情、小說、大莊和梅梅的事情,他都是不關心,也不在乎的。
文麗和佟志這場戀愛,文麗起始於愛的想象,而佟志起始於性的追求。
初婚夜。
佟志終於娶了文麗。
對於佟志而言,他娶媳婦不是為了談情說愛,而是為了生孩子過日子的。而對於文麗而言,她就覺得婚姻是愛情的延續,她天真地覺得,她和佟志一輩子不會吵架,他們是有深厚的感情基礎的。
文麗在“性”上,是天真的,美好的,空白的。她甚至在結婚前從未“深想”過這個問題,她以為的婚姻,就是兩個相愛的人在一起,享受愛情的美好。於是,當她結婚前,她的母親想要跟她說些什麼,她完全是傻乎乎的樣子,當她母親說到公和母,陰和陽的時候,她甚至走神了,她走到她的衣服架子旁,笑容燦爛地問她的母親:
媽,瞧我穿這身好看嗎?
怪不得文麗的姐姐文秀,說文麗,真傻。
她是真的對“性”完全懵懂無知,於是當天晚上,原著裡用了這些詞,來形容文麗的狀態:
僵直、一點也不配合、特急、怕、猛地坐起來、嗷的一聲尖叫、哭著打佟志、喊著我疼,我不結婚了。
於是,佟志和文麗度過了一個完全“無性的初夜”。
天真美好的文麗就像一張白紙,她腦子裡充斥的都是關於愛情和婚姻的美好幻想,她從未想過結婚的目的是傳宗接代,從未想過結婚的結果是要承擔責任過日子,她能想到的只是,愛情,美好純潔的愛情,你愛我,我愛你。於是,當她真正觸到了婚姻實質的裡子,她懵了,也怕了。
她想回孃家,當佟志對“性”興致勃勃的時候,文麗卻想著逃避,抵抗。於是,當兩個人回到文麗的孃家,文麗面對動手動腳的佟志,一下子把他推下了床。
而原著裡的佟志這時候有了這樣一個動作:
他火從心中升起,爬起來一腳踢開了那條長凳。
男人把“性”,當成了婚姻的結果。而女人把愛當成了結婚的目的。文麗和佟志對婚姻的理解,從一開始就有著本質上的不同。
對婚姻抱著最美好、最純潔、最神聖幻想的文麗,在母親和姐姐的“傳宗接代”的科普里,對婚姻有了更實質的理解。她和佟志回了家,開始了他們漫長的幾十年。
而這時候的文麗,天真地覺得,性是愛的昇華。可對於男人而言,正如渡邊淳一在《男人這東西》裡寫的那樣:
對於男人來說,性同愛是完全不相干的兩碼事。
於是,當文麗和佟志和諧的生活出現第一次爭吵,文麗崩潰大哭,大罵佟志是個騙子。而佟志抬手拍了下腦袋,看著痛苦的文麗愣住了。
一個“痛哭”,一個愣,徹底寫出了這對夫妻對於婚姻完全不同的兩種期望:
文麗想要一輩子愛來愛去,不吵架,不背叛,彼此心中只有彼此;而佟志則只是想按部就班地過日子,不談愛情,只談生活,只談生兒育女,傳宗接代。
愛理想。
很多女人結婚後,對婚姻是失望的。
她覺得婚姻完全不是她想象中的樣子,她會跟文麗一樣崩潰痛哭,甚至會跟文麗一樣疲憊絕望。可其實,婚姻本就不是女人想象中的那個樣子,它並不是愛情的昇華,更不是愛情的延續,它本質上,就是夫妻之間合作過日子。而愛情,僅僅是婚姻那方蛋糕上的“櫻桃”。
文麗在她幻想中的愛情和婚姻裡,有情飲水飽,於是,哪怕吃不飽,哪怕窮一輩子,只要佟志跟她在一起,她就是滿足的。而佟志因為從來不是愛情至上,於是在他的“性”得到滿足後,他會要求愛,要求“當大爺”的生活,要求事業的成功。
而女人對於“性”,尤其是文麗這種生活在愛情小說裡的女人對於“性”,就是空白和無知的。沒有人曾經告訴過她這方面的知識,她全部的“懂得”,均來自於她讀過的愛情小說。
那個“無性的初夜”,是純潔美好的文麗最直接的見證,她不摻一絲雜質地想著愛情和婚姻的神聖和美好。文麗想要在婚姻裡得到的是“愛的滿足”,至於“性”,她是空白的,無知的。
而對於佟志而言,結婚意味著青春的終結,意味著他的“性”找到了合理合法的出口。他想要得到“性”的滿足,完全高於他對於愛情的追求。
性無知。
曾經有一個女孩,怯怯地問我:
我怎麼才能確定自己是處女,我怕自己不是處女。
毫不誇張地說,這種問題也曾經困擾過我。女人第一次接觸性的時候,是陌生的,也是充滿了恐懼的。
如同《金婚》原著裡的文麗,她結了婚,甚至都不知道“性”到底是什麼,意味著什麼。
女人在結婚前,對愛情充滿了幻想,對婚姻充滿了幻想,也對男人充滿了幻想。
渡邊淳一在《男人這東西》這樣定義男人:
男人真的是貪婪和會來事的動物。
而《金婚》裡的佟志就是貪婪和會來事的。當他想要得到文麗的時候,他千依百順,事事遷就,可一旦他得到了滿足,他就會想要更多的東西。
縱觀《金婚》全書,你會發現文麗和佟志的每一次和好,幾乎都伴隨了“性”。而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在文麗看來,有性就有愛。於是,哪怕最後她清楚地知道佟志的心裡有了李天驕,但是,只要兩個人的“性”是和諧的,那麼她就會覺得佟志沒有變,佟志還是愛她的,於是,她的婚姻還能繼續下去,並繼續朝拜她心中的愛情。
而對於佟志來說,性是婚姻生活的一部分,是一種生理上的需求,哪怕他前一秒想要跟文麗離婚,可後一秒他依舊能做到跟文麗你儂我儂。
一遍一遍讀《金婚》原著,我驚歎於文麗和佟志在後三十年的痛苦婚姻中,竟然始終保持了“性”的和諧。一直到這部書結束,文麗都只朝拜了愛,而未曾深思過性。而佟志,在性與愛的衝突中不斷撕裂自己,痛苦著自己,也欺騙著別人。
騙子,文麗覺得佟志是個騙子。
的確如此,但欺騙了文麗的不僅僅是佟志,還有她自己。她和佟志最後的金婚典禮,她依舊叫囂著:婚紗、婚紗、婚紗。
她天真而單方面地把自己理想中的浪漫愛情,進行到底。而佟志早就厭倦了這個做夢都想穿婚紗的老公主。
大悲。
這對老夫妻,最後的歸途是走進了漫漫寒冬。那一片白茫茫的大雪,真乾淨。